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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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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郴环发〔2017〕3号关于印发《郴州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郴州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郴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5月24日—21—郴州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为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根据《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湖南省“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郴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郴州市“十三五”环境
2、保护规划》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及“十三五”形势分析(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把总量减排工作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污染减排的环境效益明显。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9.18万吨、1.08万吨、4.35万吨、4.74万吨,较2010年分别下降8.25%、4.85%、10.72%、39.45%,按期完成了全市“十二五”各项
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二)“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面临的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推进、各项改革深入开展的关键时期,也是环境保护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环境保护仍将处于负重前行的关键期,面临许多新挑战。1、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复杂。传统煤烟型污染与PM2.5—21—、挥发性有机物等新老环境问题并存,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仍处于高位,总量减排与环境质量改善的关系更趋复杂,江河水系水质未全面达
4、到优良水平,部分城区黑臭水体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缺口仍然较大。2、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增大。随着“十一五”、“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推进,“十三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潜力减少,减排空间收窄,加之我市产业结构以采选、冶炼等重污染行业为主,污染物排放总量偏大;火电、水泥、有色金属产量均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减排压力增大。3、减排投入资金压力大。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财政资金及社会资金总体趋紧,推进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是企业和政府确保减排目标的首要难题,必须通过加强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促进地方政府加大财政
5、对减排工作的投入,支持减排重点项目建设。4、新增减排因子基础工作薄弱。“十三五”将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重点行业污染物减排指标。由于新增污染物排放基数及减排技术等原因,目前尚缺乏减排经验,要实现减排目标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2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和“土壤污染
6、防治计划”任务要求,规范主要污染物减排路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大幅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二)基本原则1、质量导向。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把污染物总量控制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污染严重、环境质量超标的地区,需要承担更多的减排任务;环境质量良好的地区,可在环境容量允许的条件下,相应减轻减排任务。2、统筹衔接。统筹协调、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点源与面源相结合,区域与流域相结合,行业与项目相结合,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促进经
7、济与环境协调发展。3、分类指导。基于分区域、分流域、分行业的技术、政策、标准等差异化,综合考虑地区差异、环境质量目标、经济发展水平、污染治理现状、污染密集型行业比重、环境容量等因素,加强存量、减排潜力、削减任务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做到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匹配,因地制宜地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4、分解落地。—21—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和任务落实要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按照技术可达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经济可承受的思路,在“十二五”总量减排成果和其他科研支撑成果的基础上,准确掌握各地
8、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重点行业治理水平,合理确定总量控制基数,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区、行业、污染源,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严格考核。三、规划目标(一)全市目标根据省政府“十三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2020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21万吨、0.97万吨以内,比2015年的9.18万吨、1.08万吨分别减少10.5%、10.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7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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