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9439075
大小:56.0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2-19
《内市环发〔2017〕174号.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内市环发〔2017〕174号内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及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县(区)环境保护局,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1095号)及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及整治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7〕100号)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砖瓦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及整治工作。现将《内江市砖瓦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及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11-附件:内江市砖瓦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及整治工作方案内江市环境保护局
2、2017年7月28日-11-附件内江市砖瓦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及整治工作方案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环保部与省环保厅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砖瓦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及整治工作。一、工作内容各县(区)结合《关于开展全省砖瓦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14号)要求,对砖瓦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排污企业清单,制定整治方案,推进整治工作。(一)全面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
3、稳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表》(附件1)。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环评制度等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有关情况,特别是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2.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1-原料、燃料破碎机制备成型工段各产尘点是否建设收尘装置和除尘设施,人工干燥及焙烧窑是否建设配套除尘和脱硫设施,是否建设有规范的排放口,各项防治污染设施是否正常运行。2016年7月1日以来,砖瓦行业企业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
4、9620-201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情况,组织对砖瓦干燥剂焙烧窑、破碎、制备成型等各个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等污染因子开展监测。3.无组织排放。原料系统是否配备封闭原料库,配料系统是否配备除尘装置,企业边界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是否达标。4.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安装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检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二)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结合现状调查及现场检查情况,梳理环境问题,严格按照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一是淘汰关停
5、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治理无望的企业要报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淘汰关停;二是规范整治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但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要实施综合治理,严格达标排放;对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能够达到排放标准,但存在其他环境问题的,要按照规范进行整改;三是-11-挂牌督办一批,对问题复杂,整治难度较大的企业,要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规范整治。二、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月30日前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工作重点,结合各县(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抄送我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完成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及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二
6、)全面检查阶段。2017年8月17日前完成对砖瓦行业企业的全面检查,梳理环境问题,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并将《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表》报送我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三)全面整治阶段。2017年8月23日前制定整治方案并报送我局(大气环境管理科),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治工作。2017年9月底前淘汰关停一批,2017年12月底前规范整治一批,2018年6月底前挂牌督办一批。从2017年9月起,各县(区)于每月22日前将《砖瓦行业环保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我局(大气环境管理科)。(四)信息公开和总结报告阶段。2017年8月25日前公开排查企业名单、
7、整治方案和《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表》,并将《砖瓦行业检查整治信息公开情况表》(附件3)报送我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9月15日前将专项执法检查总结报送我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并公开清理整顿情况。三、工作要求-11-(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细化工作内容,紧扣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考核,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及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有效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各县(区)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负责专项执法检查,大气环境管理部门和环境监察执法机构负责督促、推动整治工作。(二)突出问题导向。本次专项执法检查
8、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发现一批、整治一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