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会计从业法规教材2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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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称道德讲解-伪造、变造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一)行为特征  1.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制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  2.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采取涂改、挖补以及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  3.伪造会计账簿的行为,是指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伪造或者变造的虚假会计凭证填制会计账簿,或者不按要求登记账簿,或者对内对外采用不同的确认标准、计量

2、方法等手段编造虚假的会计账簿的行为。  4.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是指采取涂改、挖补或者其他手段改变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的行为。  5.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是指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虚假的会计账簿记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对财务会计报告擅自进行没有依据的修改的行为。  (二)刑事责任  刑法:偷税罪(单选)  条件1: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30%,并且偷税数额在1-10万元  或者  二次因偷税受到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处罚1:3年以下有期徒

3、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5倍罚金。  条件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  处罚2:3-7年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5倍罚金。  (三)行政责任  无责令限期改正,加通报,删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通报。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选)  3.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称

4、道德讲解-伪造、变造的法律责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一)行为特征  1.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制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  2.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采取涂改、挖补以及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  3.伪造会计账簿的行为,是指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伪造或者变造的虚假会计凭证填制会计账簿,或者不按要求登记账簿,或者对内对外采用不同的确认标准、计量方法等手段编造虚假的会计账簿的行为。  

5、4.变造会计账簿的行为,是指采取涂改、挖补或者其他手段改变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的行为。  5.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是指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虚假的会计账簿记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凭空捏造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对财务会计报告擅自进行没有依据的修改的行为。  (二)刑事责任  刑法:偷税罪(单选)  条件1: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30%,并且偷税数额在1-10万元  或者  二次因偷税受到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处罚1: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税数额1-5倍罚金。  

6、条件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  处罚2:3-7年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5倍罚金。  (三)行政责任  无责令限期改正,加通报,删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通报。  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选)  3.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称道德讲解-相关会计人员违法的法律现任  考点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

7、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注意隐匿和故意销毁的区别。(判断)  隐匿,是指故意转移、隐藏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所谓故意销毁,是指故意将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予以销毁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8、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考点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注意授意、指使、强令的区别。(判断)  所谓授意,是指暗示他人按其意思行事;  所谓指使,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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