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格式合同与经济法价值的一致与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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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格式合同与经济法价值的一致与冲突保险格式合同与经济法价值的一致与冲突  【摘要】通过分析保险格式合同所体现出来的经济法价值以及与经济法价值的冲突之处,试图以经济法的价值引导保险格式合同的立法宗旨,平衡投保人与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关键词】保险格式合同;经济法价值;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经济民主原则  随着社会科技与生产力的高速发展,要求交易越来越快捷与高效率。格式合同以其高效快捷的缔约优势,逐渐代替普通民事合同而成为现代经济生活中最主要的合同形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保险合同是最为典型的格式合同。在保险业,由于保险条款的反复适用性和普遍适用性,大量的保险合同都是格式合同。我就保险格式合同与经济法价值的冲突及平衡进行探讨。  一、保险格式合同与经济法价值的一致与冲突  (一)价值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首先,格式合同降低缔约成本,提高交易活动的效率。  “要么接受,要么走开”――格式合同内容上的格式化,特定性精简了缔约的程序,清楚了范围的不确定、交付有疑问的问题以及因此而产生的适用有缺陷的、不准确的、不合适的法律规则的可能性,而且最终大大减轻了订约方计算和清理交易事务的负担,从而讨价还价的成本大大降低。  其次,

3、格式合同对于不特定当事人具有公平的价值。  由于格式合同的条款是为了大量重复使用而事先拟订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同时又具有确定性与连续性,他不会因当事人的合同地位,履行能力以及社会地位的不同而修改条款,他为不同条件的人提供了自由交易的公平机会,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价值。“尤其是在公用事业领域,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地位、交涉能力经验以及法律知识层次是不均衡的,“大众化”的格式合同使得不特定合同相对人力量积聚,形成了合同当事人双方力量均势抗衡,以提高社会公众与法律对格式合同的监督力度,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合同的公平性”。i  (二)价值冲突――经济民主原则 

4、 首先,作为格式合同制定一方的保险公司常常处于优势地位,并且格式合同时事先拟定的,便排除了相对人选择与协商的可能性,在事实上形成了对相对人的强制,这就使得缔约地位的平等掩盖了事实的不平等,使当事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违背了经济民主原则要求的经济平等,损害了投保人的正当权益。其次,格式合同具有单方决定性,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保险人几乎很少或完全不考虑相对人的利益,导致合同内容缺乏公平合理性,即所谓的“霸王条款”,比如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不合理分担风险;剥夺限制相对方权利,限制其寻求法律救济;规定产生争端后不能提起起诉,而必须由自己指定的仲裁机关仲裁。

5、  在保险业,保险市场是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保险产品是特殊的金融产品,其高度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让保险有了“读不懂的畅销品”之称。保险制度自产生以来,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的纷争不断,其中争议焦点集中于保险合同的条款的理解上。学者们指出,“保险合同是大数法则技术化的体现,合同条款充满艰涩难懂的语言,满纸的保险术语足以让被保险人望而生畏,几乎没有几个被保险人能够读完保险条款,遑论读懂。在保险合同的条款中,不仅涉及众多深奥的保险专业知识,同时还夹杂着法律、统计、精算、医学、建筑、气象等各行各业的专业知识和词汇。这些术语的专业化和技术性,并非一般投保人所能

6、完全理解的,这在客观上赋予了保险人以强势地位”。ii  其次,投保人也具有相对优势地位。投保人虽然在经济实力和专业知识上也许并不能与保险公司抗衡,但是其相对优势地位是指在诉讼阶段,投保人往往滥用法律对于格式合同的规制,用其对合同内容不甚了解,对某些条款不清楚,或是保险人未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为抗辩,取得诉讼的胜利。据不完全统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诉讼中几乎100%的败诉,原因也在于此。  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

7、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因此投保人往往在诉讼中辩称保险人未将相关条款对其解释清楚,或是抗辩对于某些诸如免责条款,限制其权利的条款不了解不清楚,要求宣告免责条款无效并要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另外我国合同法以及保险法均规定保险格式条款出现争议时,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因此在诉讼中,投保人往往对于某些条款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释方法。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就不得不修改保单,而修改的内容往

8、往就是针对被法官扩大解释的条款,但修改完成之后,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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