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试探讨惩罚性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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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题目:试探讨惩罚性赔偿制度专业法学本科年级09秋学号0932101251514学生姓名陈萍指导教师靳玉忠论文完成日期2011年10月目录引言3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历史考察4二、惩罚性赔偿制度概述6(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概念及其特征6(二)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分析8(三)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价值分析10三、国内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基本问题研究11(一)立法现状11(二)存在的问题13四、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15(一)消费领域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构成要件的分析15(二)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范围应当重新界定

2、18(三)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赔偿数额的确定18五、结语21【参考文献】22试探讨惩罚性赔偿制度【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品交易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急剧增长,使我国法律中关于惩罚性赔偿之规定存在诸多不足日益凸显。为更好更全面地保护受损害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审视国内外惩罚性赔偿制度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探究如何完善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力求构建出适合我国的制度模式,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通过对惩罚性赔偿功能及其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阐述,论证我国应扩大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并在适用范围

3、、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关键词】惩罚性消费者权益赔偿制度引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品交易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随之猛增,传统的补偿性赔偿制度在保护受害人权益方面捉襟见肘。再加上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不完善,妨害了受害人的诉讼积极性,导致加害人有恃无恐地为获超额利润频频以欺诈、恶意伤害等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尽管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破传统,以特别法的形式确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但在实践中还是缺乏一套完善的制度,因而无法改善目前状况。在当今

4、两大法系渐趋融合的背景下,合理借鉴英美法系有关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对受害人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护,是十分必要的。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历史考察惩罚性赔偿,作为古代侵权法中对侵害财产行为进行惩罚的制度,可谓源远流长。早在公元前2000年,汉穆拉比法典就有相关规定;在印度的摩奴法典、巴比伦法典以及古希腊的法律中,也有惩罚性赔偿的规定。罗马法时代,惩罚性赔偿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体现。随着时代的发展,大陆法系从罗马法中逐渐演化,但关于惩罚性赔偿制度却逐渐被抛弃。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拒绝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理由是:惩罚性赔偿具有

5、刑罚性质,应当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而且大陆法系国家一般也不执行外国的惩罚性赔偿。符琪:《简论惩罚性赔偿制度》,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5月第3期。然而,许多学者认为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承认合同违约金和补偿不当得利的规定及法国等一些国家法院对有关债务人不执行判决的逾期罚款制度,实质上也具有惩罚性功能。惩罚性赔偿在普通法系中已有悠久的历史。早在1278年,英国就有了复合性赔偿的规定。但是,直到1964年,贵族院才开始正式地讨论惩罚性赔偿,并授权英国法院具有判决惩罚性赔偿的权力。在美国,惩罚性赔偿广泛适用于各个领域,

6、如侵权、合同、财产、海事、雇佣、家庭等,而且在诉讼程序和国内仲裁中都得到了体现。李姝玮:《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确立》,载《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19世纪的美国一方面谴责惩罚性赔偿制度,认为其是不正当的;但另一方面,惩罚性赔偿却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讨论。1995年MastrobuonovShearsonLebmanHutton案,开辟了美国国内仲裁判决惩罚性赔偿的先河。在18世纪,英美法系中的惩罚性赔偿主要适用于诽谤、诱奸、恶意攻击、诬告等使受害人遭受精神痛苦的案件。时至今日,惩罚性赔偿从其涵义到适用范围均发生

7、了明显的变化。其一,当今的惩罚性赔偿是在把精神损失的赔偿作为一项独立赔偿事由的前提下,将精神损失与物质损失一并计为实际损失,并在此实际损失的基础上加上一定数额或比例的惩罚性赔偿。用公式可表示为:最初的惩罚性赔偿总额=实际物质损失赔偿额+替代性的惩罚赔偿额(精神损失赔偿额),当今的惩罚性赔偿总额=实际物质损失赔偿额+精神损失赔偿额+惩罚赔偿额。这一差别在现实中的体现之一是美国惩罚性赔偿额总额的巨额增长。其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得以扩张。通常认为,惩罚性赔偿制度主要应适用于侵权案件,但在美国法中,这一制度被广泛地应用于合同纠

8、纷,在许多州甚至主要适用于合同纠纷。大陆法系国家固守“若无损害即无赔偿”的民事责任观念,认为在民事法律上的损害赔偿制度,以填补受害人实际发生的损害为目的,具有制裁加害人的效果,而与受害人发生的损害无关系的惩罚性赔偿则被认为是超出了民事责任赔偿制度的范围。祁光明,张彦春:《论惩罚性赔偿制度》,载《内蒙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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