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5518215
大小:48.91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3-25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高频考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口口相传的品牌,百万学员的见证华建中远培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高频考点1、代理的内容【考频指数】★★★★★【考查年份】12年单选、13年单选、14年单选、15年单选、16年单选【考点精讲】①、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授权而进行的代理,又称为“意定代理”和“任意代理”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指定代理根据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②、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代理人或者代理
2、人的法人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6)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7)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8)指定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9)由其他原因引
3、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③、不当或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确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连带责任损害被代理利益由代理人承担;或由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故意行为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违法代理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注】谁有错就打谁的扳子,双方有错,双方一起打(连带责任)。2、债的相关内容【考频指数】★★★【考查年份】12年单选、13年单选口口相传的品牌,百万学员的见证华建中远培训【考点精讲】①、债的概念及内容债的概念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债的内容债权就是一方当事人享有请求另一方当事
4、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对方有履行之的义务(债权远远不止要求“偿还欠款”的含义)②、债的种类建设工程债的主要包括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和侵权之债。合同之债债发生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侵权之债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大街上的一巴掌)无因管理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活雷锋)不当得利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
5、取得利益的行为。(天上掉个大馅饼)3、施工单位见证取样的规定【考频指数】★★★★【考查年份】2014年单选、2015年单选+多选【考点精讲】须见证取样的试件:承重结构的试块试件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其它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提示1】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提示2】样品作出标识和封志,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提示3】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
6、真实性负责。4、投标人、投标文件和联合体投标【考频指数】★★★★★【考查年份】2014年单选、2015年多选、2016年多选【考点精讲】①、投标人1.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口口相传的品牌,百万学员的见证华建中远培训②、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
7、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6.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投标文件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终止前,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如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没收投标保证金。3.未通过资格预
8、审的申请人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