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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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T的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维护公司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一关联方关系及其关联交易的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XX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T的规定,制定本办制度。第二条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第二章关联方和关

2、联关系第三条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第四条下列各方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本公司的子公司。(三)与本公

3、司受同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四)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五)对木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六)本公司的合营企业。(七)本公司的联营企业。(A)木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本公司或者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九)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公司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十)本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关

4、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第五条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与本公司发生FI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二)与木公司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三)与本公司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第六条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与公司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第七条关联关系应当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

5、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第三章关联交易第八条公司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购买或销售商品;(二)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三)提供或接受劳务;(四)担保;(五)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六)租赁;(七)代理;(A)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九)许可协议;(十)代表公司或由公司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十一)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十二)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十三)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交易。第九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司与关联方Z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

6、、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三)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决策第十条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岀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上市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

7、形之一的董事:(一)为交易对方;(-)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三)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四)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五)交易对方或者其盲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六)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或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一)

8、交易对方;(-)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三)被交易对方宜接或间接控制的;(四)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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