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企业搬迁收入的财税处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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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析企业搬迁收入的财税处理【摘要】2009年以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法规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搬迁补偿收入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的原则和方法。本文以这些规定为依据,结合具体会计准则和税法的相关规定,详细介绍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取得搬迁补偿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本文中的“税”,除另冇说明外,均指企业所得税。一、税法的相关政策及解读为规范企业政策性搬迁的所得税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白2012年10月1F1起施行。该公告与将被废止的《关

2、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冇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在原则和精神上是一•致的,口的都是为了规范企业政策性搬迁中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40号规定对企业政策性搬迁、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所得做了一一说明,尤其是对搬迁资产的税务处理做了专门规定。与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相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40号规定更具实际操作性。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的主要变化点解析如下:(-)明确了政策性搬迁的范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40号规定明确

3、了政策性搬迁的范畴包括三方而:1.引起搬迁的原因是由于为了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必须是在政府主导下进行;3.搬迁可进行全部搬迁也可进行部分搬迁。这里所说的社会公共利益的范围更广,不仅仅局限于国税函[20093118号文件屮所指的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而发生的搬迁。公告对哪些行为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明确规定了六种情形,解决了国税函[2009]118号曲于未对此进行规定,造成企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无法界定政策性搬迁的适用范围而造成一定怵I扰的问题。(二)方便了搬迁收入的界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

4、40号规定了政策性搬迁产生的搬迁收入包括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本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等。搬迁补偿收入包括了五种具体情形。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企业各类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国税函[2009]118号所称企业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入,是指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

5、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三)增加了搬迁支出的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明确将停工期间发生的人工成本也计入了搬迁支出行列,同时规定因搬迁报废的固定资产允许以其净值作为资产处置支出扌II除。这在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中未曾涉及到。(四)取消了购置资产的扣除国税函[20091118号文件规定:企业根拯搬迁规划,杲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

6、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明确金业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应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及折旧或摊销年限。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这项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与国税函[20091118号文件的最大区别。当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也是一种递延纳税,因为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

7、税所得额计算纳税。至少没有让企业在取得搬迁补偿收入当年直接缴税,而是递延到了搬迁完成年度,但是由于重置资产,尤其是土地,一次性支岀,而其摊销年限很长,比较国税函[20091118号文件来说,税收优惠明显减小,对企业的要求更高。(五)调整了搬迁年度的确认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规定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卜•列情形Z—的,为搬迁完成年度,企业应进行搬迁清算,计算

8、搬迁所得:1•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描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2•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企业同时符合卜•列条件的,视为已经完成搬迁:1•搬迁规划已基本完成;2.当年生产经营收入占规划搬迁前年度生产经营收入50%以上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搬迁年度应从实际开始搬迁的年度计算。(六)细化了搬迁损失的扣除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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