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集资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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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集资诈骗犯罪浅析集资诈骗犯罪摘耍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非法集资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并上升为了刑事犯罪,其中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尤为突出,严重扰乱了社会金融管理制度。实践中存在定性困难,界限不易把握等较多疑难问题。2011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施行《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定罪量刑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本文试从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等角度出发,浅析集资诈骗犯罪。关键词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依据我国《刑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

2、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1集资诈骗罪的构成1.1主观方面目前学界通说认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本罪的必要耍件。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于其它非法集资类犯罪的主要因索。而这也是司法实践的困难所在,就需要通过客观行为推定主观目的,依据已经查明的客观事实,通过在大量实践中总结归纳的行为规律或经验法则,做出正确的判断。2011年1月4LI起施行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四条规定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做了细致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

3、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冃的的情形。1・2客观方面集资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且数额达到较大的行为,即主要包

4、括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数额达到较大三方面。1.2.1诈骗方法的理解很多学者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对诈骗方法进行了界定,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行为。而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作了更为详细的阐释。第一,虚构资金用途。行为人往往虚构投资发展、新兴项目,并肆意吹嘘该项冃具有风险少、收益快、回报率高,抓住一般群体既希望取得收益但乂害怕承担风险的心理

5、,以此为诱饵打消投资者的顾虑。第二,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为了更好地吸引公众的眼球,增加信任度和知名度,行为人往往会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科研成果材料、获奖证书、资信证明等,有的甚至进行篡改,把错误的信息故意传递给投资者。第三,高回报利率作为诱饵。行为人抓住大众只求回报,对金融风险无视的心态,打出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高的回报來吸引投资者。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使用欺骗、隐瞒这种恶劣的手段,使出资人陷入错误认识且深信不疑,从而使行为人筹集资金更加容易,骗取资金数额越来越多,最终达到侵占他人资金的冃的。1.2.2非法集资的行

6、为集资可以分为有偿与无偿。根据学界的总结,无偿集资即公益性集资应当严格符合法定的条件、程序、方式等法律要件。而有偿集资的形式则比较多,如融资租赁、股票债券的发行等,我国允许合法的有偿集资活动。判断有偿集资行为是否合法从以下儿方面考虑:主体必须是合法的组织或个人;集资的目的必须合法;集资的方式合法;R程序、条件等均应符合法律规定。而非法集资行为具有下面三个特点:(1)主体多元性,单位或个人都可以成为主体。(2)对象广泛性,对象必须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止是这个特点,使行为人能够在短时间内最大范围的筹集到大量的公众资金。相

7、反,如果行为人针对的特定或不特定的少数人,则不宜认定,因为“如果非法集资的实际规模或潜在规模不达到一定程度,就不是主要对宜接融资秩序构成威胁而是主要侵犯公司财产所有权。”(3)行为非法性,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集资规定了严格的法定程序和限制条件,包括主体、对象、目的、方式、审批等各方面。但非法集资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冃不按法定程序办事,导致投资者资金流失,甚至血木无归。1.2.3数额较大的理解根据我国《刑法》第192条的规定,本罪以“数额较大”为

8、构成要件。2011年1月4H起施行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了“数额较大”的标准: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但对“有其他严重情节”和“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未作具体规定。1.3主体要件木罪的主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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