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5338887
大小:64.55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3-23
《宁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宁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推进宁夏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C2010J680号),结合宁夏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第三条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自治区
2、孵化器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各有关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协助科技厅指导所属区域孵化器建设和运营。凡是以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为主营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不论所有制性质,均可申请认定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第二章主要功能与任务第四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为其提供必要的设施、基础条件和创业辅导服务,以降低孵化企业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成活率,为宁夏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源头企业。第五条孵化器的主要任务:(一)为在孵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和科技研发、产业化方面的公共技
3、术平台;(二)为在孵企业提供信贷担保、风险资本引导和产权交易等投融资服务;(三)吸引中介机构入驻,或与其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为在孵企业提供政策、法律、管理、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咨询和代理服务;(四)帮助在孵企业申请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在孵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五)搭建科技信息网络平台,及时提供科技信息和产业信息服务;(六)根据在孵企业发展需要,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辅导;(七)组织在孵企业开展各种交流活动,推进企业产学研合作和市场开拓;(A)维护、保障创业者和在孵企业的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
4、第三章孵化器的认定第六条孵化器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认定,被认定的孵化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优惠政策,原产权和隶属关系不变。第七条孵化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运营一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二)发展方向明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的规定;(三)领导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20%以上;(四)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并能按有关规
5、定要求上报统计数据;(五)可自主支配使用的场地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其中供在孵企业使用的面积占总面积的75%以上;(六)服务设施齐备,服务功能较强,具备一定面积的公共服务场地,可为在孵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等方面的服务;(七)自主支配使用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到20家以上;(A)设有企业孵化资金或种子资金的孵化器优先考虑。第八条孵化器在孵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二)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三)申请进入孵化器
6、的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超过300万元(对注册资金有特别要求的行业可不受此限);(四)属迁入的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五)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2个月(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企业,可放宽至60个月);(六)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七)企业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符合自治区鼓励发展的方向,符合国家节能减排要求,属于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范围;(八)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研究开发工作,并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和市场
7、开拓能力。第九条孵化器毕业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二)连续2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万元;(三)被兼并或收购。第十条孵化器认定程序:(一)孵化器向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各类园区内的孵化器向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其它孵化器直接向当地科技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二)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科技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第八条和第九条对孵化器进行认定资格审查;(三)当地科技部门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认定申请;(四)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并下达批复,颁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牌匾。第十一条
8、申请认定孵化器须提交以下材料(共3套):(一)《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二)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孵化器验资报告、章程及主要管理规章制度;(四)认定申请前2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超过1个会计年度的须做审计报告,未满1个会计年度的只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五)孵化场地证明(租赁协议书或房屋产权证、租赁许可等);(六)企业孵化资金或种子资金设立证明。巨C孵化器的管理第十二条自治区孵化器实行动态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