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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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工程大学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安徽省省属院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省属院校政府采购工作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学院(部)、各部门,为完成教学、科研、行政、后勤保障等任务,使用财政性资金、学校自筹资金、部门自筹资金和其它资金等购买货物及其有关项目或服务的行为。第三条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

2、包括需配套的其他资金;学校自筹资金,是指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以外的资金(含学校设立的专项资金);部门自筹资金,是指部门管理费等;其它资金,是指科研课题费、社会捐赠等。第四条学校集中采购在校采购与招投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章采购范围与形式第五条学校采购范围主要是教学、科研、办公、后勤等大宗物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及其有关配套项目或服务项目(有关配套项目或服务项目主要指校舍、水电修缮改造及仪器设备、家具的维护、维修安装、搬迁等)。第六条根据资金性质和规模不同,实行省级集中采购、校级集中采购、统一采购和部门

3、(申请人)自行采购相结合的形式。(一)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在《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内的采购项目,由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按规定程序经学校批准后上报省财政厅或省教育厅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二)对使用学校自筹资金的批量采购项目或使用部门自筹资金或其它资金购买总额超过1万元的采购项目,经所在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同意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校级集中采购;5(三)对使用学校自筹资金或使用部门自筹资金或使用其它专项资金购买总额1万元以内的采购项目,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采购。(四)对使用部门自筹资金或使用其它专项资金购买总额低于

4、5000元的临时性应急采购项目,经业务主管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可由购置申请部门(申请人)自行负责采购;低于1千元的临时应急采购项目,可由购置申请部门(申请人)自行负责采购。第七条校级集中采购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采购规模、范围、途径以及设备的性能,可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以及定点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具体实施按《安徽工程大学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三章采购计划第八条上个年度末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发展和投入重点就下年度项目进行论证评估,报学校研究决定立项。学校集中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都必须根据年度立项采购预算编制

5、采购计划。(一)采购计划的编制。根据学校的发展、教育教学和生活的需要,依据“急需和必需”的原则,由业务主管部门,根据项目预算按规定程序和轻重缓急的程度进行科学编制。编制采购计划一定要落实配套设施(如房屋及水电改造等)。(二)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的采购,原则上应纳入学校预算或经办公会研究同意,业务主管部门应按预算或校长办公会抄告单分批次编制、汇总,经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会签,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分别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执行。(三)使用部门自筹经费和其它专项经费的采购,购置申请部门应按年度或月度集中编制,并根据经费来源和用途不同,经校、学院(部、处)

6、领导审批后分别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执行(其中,申请购置空调等耗电量较大的行政设施,设备采购计划还应报送分管校领导批准)。(四)无论使用何种经费,应尽量减少零星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提出购置计划的,在经费来源有保证的前提下,由购置申请部门填写设备或家具零星采购申请单,并根据经费来源和用途不同,在进行相关论证的基础上,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并报校长审批后分别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执行。第九条审批后的采购计划,原则上不得变更。特殊原因需作调整的,应由购置申请部门填写采购计划变更审批表,经原计划编制部门和主管校5领导审批同意后,分别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执行。第

7、四章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第十条经审批的采购计划下发后,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要根据进度安排,及时填写国表一至六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其中,省级集中采购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统一填报《政府集中采购清单》或《部门集中采购清单》。第十一条省级集中采购和校级集中采购项目中的招标采购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制定技术参数及时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其中省级集中采购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汇总后的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报省装备中心,由省装备中心按照学校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按政府采购程序执行;校级集中采购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后按学校规定的采购程序执行。第十二

8、条省级和校级集中采购项目,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应在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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