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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HNTY-LY-2016-007招标单位: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1.总则142.招标文件153.投标文件164.投标195.开标196.评标197.合同授予1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纪律和监督1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27评标办法前附表2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正文部分311.评标方法312.评审标准313.评标程序31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82第二卷83第六章图纸83第三卷8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4第四卷8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85(投标函部分)86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8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89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需要)92四、投标保证金93五、项目管理机构93六、拟分包计划表(本项目不需要)96七、资格审查资料97八、其他102九、承诺书103(商务标部分)105(技术标部分)108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已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前期[2016]3号、浏发改投【2016】164号、浏发改投[2013]13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2.2建设地点:集里街道境内。2.3建设规模:禧和路从白沙路起,至道吾山路止,长1227m,宽32m;龚家桥路从集里路起,至禧和路止,长800米,宽26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2.6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2.7计划总投资:约5500万元。2.8招标范围: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的路基、路面、人行道、排水、绿化、桥涵、亮化、交安设施、弱电管道预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3.4.1项规定。6、项目融资本项目需要中标人提供融资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中标人同意出借2200万元现金给招标人。投标之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人出具2200万元银行保函,投标人必须确保银行保函的真实,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即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融资协议,并将2200万元现金汇入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开设的双控账户内,该笔资金专用于该项目。该项目路基工程完成后一个月时间内招标人将该资金一次性归还给中标人。该笔借款在银行产生的存款利息收益由中标人支配,招标人不为该笔借款支付利息。中标后未按要求出借融资资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7.1请从2016年11月9日~2016年11月29日9: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1yztb.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1yztb.cn)上发布。7.4投标人应自行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1yztb.cn)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8、投标文件的递交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8.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工程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http://www.lyztb.net)、浏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iuyang.gov.cn)、《湖南日报》、《长沙晚报》及《浏阳日报》发布。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3601367。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1)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仔细查阅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2)中标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全勤上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对项目部组成人员上岗情况严格考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出勤均不少于22天,少一天承担违约金2000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元,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出勤均不少于22天,少一天承担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同期扣除。(3)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慎重确定项目部组成人员,中标后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部组成人员,监理单位和招标人要求调换的除外,并按相关程序要求办理人员变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变更2万元/人次,项目部其他关键人员变更1万元/人次。(4)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并将履约保证金的10%作为廉政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入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20000432048910300000034,收款行行号:320551000019)以此作为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前提条件和依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不良行为记录。履约保证金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分期退还(不计息),退还时施工单位填报《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由监理单位、招标人、浏阳市招投标办出具意见后向招投标办申请退还,由市招投标办和市财政局办结。(5)承包人在签订施工合同后15日历天内必须办理完毕承包人所有报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和资料,如未完成,经发包人催告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还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6)、中标单位投标的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信息在建筑信息监管平台登记的同时,项目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证书要求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存到招标人工程管理部,待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7)、中标单位须在项目部配备专职卫生员,配合全市“城乡统筹、环境同治”的检查及关于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的要求,确保施工工地的卫生和整洁。如在市环境卫生检查中被扣分,发包人将按投标文件规定扣除承包人的环境整治保证金。(8)、本工程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一旦发现,将严格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禁止任何形式的资质挂靠企业参与投标,一经发现任何挂靠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依法严厉打击;所造成的挂靠人和被挂靠单位所有损失与招标人无关。(9)、本项目不因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清单单价。因甲方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不补偿任何费用。(10)、因本项目采用湖南省住建厅2016年招标文件最新版本,与以前的招标文件和要求有多处改变,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供相关资料。11、联系方式招标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联系人:祖女士联系电话:13077347893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621(浏阳地址:浏阳市燎原南路财智广场兰亭苑十三栋二单元701室)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0731-8398455813874995334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联系人:祖女士联系电话:13077347893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254号汇富中心A栋621(浏阳地址:浏阳市燎原南路财智广场兰亭苑十三栋二单元701室联系人:周女士电话:0731-83984558138749953341.1.4项目名称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1.1.5建设地点浏阳市集里街道办事处境内1.2.1资金来源自筹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的路基、路面、人行道、排水、绿化、桥涵、亮化、交安设施、弱电管道预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365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项目负责人资格: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其他资格要求:提供融资承诺、银行融资担保函。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3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的提问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LYSZTBB@163.com(邮件主题需填写该项目名称)进行提问,邮件内容不得透露投标单位信息。□书面提问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和修改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17:00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1yztb.cn)上以“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答疑纪要”为文件名予以发布。□书面发布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清单、补充说明、答疑纪要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LYSZTBB@163.com进行提问(邮件主题需填写该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不得透露投标单位信息。□书面提问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9:00(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1yztb.cn)网上下载2.3.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17:00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1yztb.cn)上以“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补充说明”为文件名予以发布。□书面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1yztb.cn)网上下载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拨付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至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账号:601170682开户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或者账号:20000476943710300000704开户行: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1)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保密制度,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和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在投标截止前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情况查询。(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未注明是“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为准。(3)根据《浏招办发[2016]13号》文件,投标单位需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在浏阳市招标办综合科进行登记手续,详见浏阳市招标办网站《关于调整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以投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提供的情况为准;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13年11月29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13年11月29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止)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的投标人单位章名称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2)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处(见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并由负责编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为住建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无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3)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签字盖章后的正本复印。3.6.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文件分别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3.6.5装订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商务标部分: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技术标部分:包括技术标目录的内容;每册采用全本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双面打印。商务标部分中的综合单价分析表按以下要求提供:□电子版份,密封。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投标函部分/技术标部分)在2016年11月29日9:00(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浏阳大道商会大厦四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浏阳大道商会大厦四楼)5.2(4)密封情况检查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互相检查。5.2(6)开标顺序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的递交先后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5人或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分工: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3.1履约担保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入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户名: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账号:20000432048910300000034,收款行行号:320551000019),以此作为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前提条件和依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不良行为记录。履约保证金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分期退还(不计息),退还时施工单位填报《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由监理单位、招标人、浏阳市招投标办出具意见后向招投标办申请退还,由市招投标办和市财政局办结。2、项目融资:本项目需要中标人提供融资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中标人同意出借2200万元现金给招标人。投标之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人出具2200万元银行保函,投标人必须确保银行保函的真实,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即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融资协议,并将2200万元现金汇入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开设的双控账户内,该笔资金专用于该项目。该项目路基工程完成后一个月时间内招标人将该资金一次性归还给中标人。该笔借款在银行产生的存款利息收益由中标人支配,招标人不为该笔借款支付利息。中标后未按要求出借融资资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1、本工程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不少于4400万元的新建市政道路工程。2、所称“类似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指结构、规模、面积、层次、跨度、工程地点等相近;道路工程指道路等级、路面类型、工程地点等相近;桥梁工程指结构类型、桥跨、工程地点等相近;其它市政工程指专业、规模、工程地点等相近;工程地点统一按本省行政区域内与本省行政区域外分类。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文件)原件,未提供原件或提供资料不全则不予计分。若投标人认为所提供资料不能完全证明其为本工程类似项目的,可增加相关补充材料予以证明。3、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按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是确认本省行政区域内不良行为记录的依据,其有效期限统一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时间计算。本省行政区域外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记录,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扣分依据: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的;2.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建筑市场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的,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基本一致,且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时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对外省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结果运用与我省规定差别较大,且不直接运用于招投标,在评标中不采取单项次扣分的(如只综合运用于信用等级评价),不作为我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中的直接扣分依据。本省行政区域外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统一按照我省规定执行。当外省相关部门没有确定不良行为记录程度为一般或严重时,按照我省认定标准确认。省外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和提供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和相关官方网站下载资料。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自公布发文之日起180天,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自公布发文之日起720天。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5】185号)文件的要求,2016年1月1日之前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同时终止。因此本项目只计算2016年1月1日起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10.1.3工程获奖情况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如果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型与获奖工程的工程类型不一致,则该获奖工程不能加分(如房建获奖工程不能加到市政工程,市政获奖工程不能加到房建工程);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及面积没有达到相应奖项所要求的规模及面积时,该奖项不能加分;其中外省(市)的奖项以本省相应奖项的规模及面积要求为准,外省(市)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筑业协会评定的综合工程质量奖项按省优质工程奖加分,投标人如能提供每年该奖项工程数量控制在50项以内的有效证明文件,则该获奖工程按芙蓉奖加分;专业工程招标时,若为具有相应招标专业工程资质的总承包资质企业或多项专业工程承包资质企业的工程获奖,且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含官方网站下载的表彰文件,下同)中不能体现相应招标专业工程时,则需提供承包合同且合同内容须包含该专业工程,否则该奖项不加分;若为不构成实体的专业工程(如土石方工程、场地平整、基坑支护工程等),则除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和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项可以加分外,其他所有奖项不加分。企业及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对同一工程的同类奖项(注:质量奖项、安全奖项为不同类型奖项)获奖加分、或企业同时通过省、市安全认证计分,只能按最高奖项(级)加(计)分,不得重复加(计)分。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累计加分不超过3项。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加分不超过7项时,按第三章“信誉评审计分表”中评审标准加分;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评审标准五分之一加分。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获奖工程加分的工程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获奖加分,鲁班奖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最新(近)的2个年度为准,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最新(近)的半年为准,其他奖项以最新(近)的1个年度情况为准,发布表彰文件的按文件发布时间计算,没有发布表彰文件的按证书注明时间计算。本招标项目对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奖项加分,其它奖项均不加分。投标人的参建工程获奖,若为投标人参加招标文件要求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时,且招标范围包括了投标人获奖的参建工程专业,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承包合同能够说明参建工程专业类型,则投标人的参建工程获奖按相应奖项加分标准的二分之一加分,否则不加分;若为投标人参加招标文件要求具有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投标时,且投标人提供的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承包合同能够说明参建工程专业类型,则投标人的参建工程获奖按相应奖项加分标准加分,否则不加分。10.1.4企业安全认证以相关证书或公布文件注明的有效期为准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5493504.02元,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提供的控制价清单中的单价和上限总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0.3“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身份验证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10.7开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如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6)安全员的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7)施工员、质量员的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5月-2016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10)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查询结果所在页打印件(将本单位所在行突出显示并加盖单位公章);(11)投标保证金的转款凭证;(1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13)编制投标报价造价工程师的注册造价师证(住建部门);(1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15)工程造价委托编制合同书或协议书(没有造价工程师的投标单位提供)。(16)信誉评审计分资料(若有,提供原件,如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予加分。包括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工程获奖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安全认证证书等)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17)投标人银行融资担保函原件、融资承诺原件。说明:(1)以上除资质证书副本外均为原件,如果因证照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式证明,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资料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原件不作密封要求。原件在评标结束后退还。(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4)除第(16)项外,其余未按上述要求参加投标的一律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以上证件或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一旦核实有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的做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各投标单位还需提供以上有效投标资格证件复印件两套(除以上要求的投标资格证件外另增加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并入投标书内(投标函部分),一份开标时单独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10.8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9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0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1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2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3解释权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4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1.交易服务费: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14]33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中标人应缴纳部分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应缴纳部分的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垫付,签订施工合同后凭发票向招标人领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工程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3.按浏政办发[2012]14号文件规定须在《长沙晚报》、《湖南日报》、《浏阳日报》发布招标信息。10.1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允许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应分不同标段按要求分别列出)。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无在建情况进行承诺。招标人将对各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据浏招办发[2014]11号文做相应的处理。投标单位如因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5月-2016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市政工程或道路与桥梁或公路与桥梁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和其他有效途径查验为准。8、其他:无。10.15.2暂估价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10.15.3其他要求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1)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4)施工合同由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招标单位签订。(5)中标通知书必须由中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领取,并履行签收手续。(6)中标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察科进行人脸识别信息录入,具体事项可登陆“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下载《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实行人脸识别信息录入的通知》(浏招办发【2015】8号)。(7)已中标项目或在建项目变更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投标单位必须办理法定变更手续,并在原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变更手续报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业务一科(405室)备案,(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或其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平台查询结果显示已变更的不需备案)并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变更手续相关资料复印件。否则,视为其有在建项目,取消其所在投标单位的投标或中标资格。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对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手续合法性不作任何认定,也不承担任何责任。该变更手续作为评标或投诉处理依据。(8)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工程结算款收取账户(投标人的基本账户)。(9)近期评标时发现有投标单位提供的清单表格内容因电子档间隔太小导致纸质清单内容打印不齐全而废标,为避免本项目评标时投标单位不必要的废标,在此我机构友情提示,请投标人注意仔细查看工程量清单避免发生类似隐藏内容问题!(10)由于国家“营改增”政策对计税基础及税率有所调整,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后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实施。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复印件指复印件或扫描件。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13)企业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14)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5)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和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日,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予以发布;不足15日,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3.2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三部分内容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投标协议(本项目不需要);(4)投标保证金;(5)项目管理机构;(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需要);(7)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资料;(9)承诺书;(10)融资承诺;(11)银行融资担保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二)商务标部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三)技术标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3.2投标报价3.2.1所有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为人民币,项目招标控制价:55493504.02元(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纸质或电子版本)。投标单位报价时:①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工程所包括的所有内容,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总控制价,清单任一子目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清单子目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②投标人的报价过低,有可能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开标现场备查。③请投标单位充分阅读招标相关资料,并实地踏勘,充分考虑赶工费用,中标后不再增加赶工费用。3.2.2报价时,必须提供人工、机械、主要材料汇总表。3.2.3报价时,暂估价和不可预见费和暂列金额必须按照招标清单控制价报价。3.2.4除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或总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工程所需的工程直接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规费(含社会保险费)、销项税、附加税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3.2.5投标单位报价时,装饰人工不得低于83元/工日,其他人工工资不低于70元/工日;规费和安全文明措施费必须按招标清单中规费和安全文明措施费控制价报价,不得下浮。3.2.6各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及企业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报价时不得低于其工程成本,报价低于其工程成本者作无效投标处理。3.2.7变更工程造价结算:(1)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设计变更项目按中标单位的清单报价结算;(2)有类似单价的参照中标单位类似清单报价结算;(3)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或招标清单漏项的,按《浏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评审)操作办法》(浏政办发[2010]3号文)和2014年湖南省消耗量标准及其配套文件编制【管理费、利润优惠30%,养老保险(劳保基金)不计】总价下浮10%后,再加上投标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进行优惠;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不超过合同工期内)浏阳市住建局同期造价文件发布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取定,造价文件上未发布价格的材料按签证价;人工建筑、安装按82元/工日,装饰按98元/工日计取。3.2.8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量仅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和支付依据,实际支付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计量规则按2014《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执行)。3.2.9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处(见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并由负责编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为住建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无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3.2.10暂估价和不可预见费和暂列金额归招标人所有。3.2.11本项目采用可调价合同,工程施工期间只对以下主要材料进行调整:水泥、砂、石、钢筋、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管道,其它材料一律不调整。调整原则为:发布价格相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材料价格有涨跌时,土建及市政工程的以上主要材料涨跌幅度在±3%以内(含±3%)的,材料价格不予调差;涨跌幅度超过时,则对土建及市政工程的以上7种主要材料涨跌超过±3%以上的部分进行调整。招标清单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价格为衡量材料价格涨跌的基准价,发布价格是指施工期间浏阳市住建局造价部门发布的材料算术平均价格。因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人工、机械、材料上涨的,一律不予调整。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为使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请各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缴纳的至少应于投标截止前一日(工作日)缴纳;以转账形式缴纳的至少应于投标截止前五日(工作日)缴纳;投标单位以上述形式在上述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未到账,致使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招投标监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保密制度,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和湖南浏阳江淮村镇银行在投标截止前不接受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情况查询。3.4.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投诉期(自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十天)满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退回至原投标单位账号(不计息);3.4.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后五日内退回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不计息)。3.4.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浏招办发[2014]11号文做相应的处理。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③允许他人以本公司名义投标的。④串通投标的。⑤以虚假资料参与投标,骗取中标的。⑥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3.5资格后审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须附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查询结果所在页打印件(将本单位所在行突出显示并加盖单位公章);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招标工程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的复印件;非招标工程应同时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各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全本胶装),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分“投标函”、“技术标”、“商务标”三部分,单独装订成册(全本胶装)。各自密封于封套中,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同时出席)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只可授权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议,不得迟到。根据湘建建【2013】18号文规定,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不得委派其他人员代替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评标结果宣布之前不得擅自离开开标会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近亲属;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属招标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单位的人员;(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有过参与、指导、咨询等行为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3本项目需要中标人提供融资承诺,承诺的主要内容包括:中标人同意出借2200万元现金给招标人。投标之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人出具2200万元银行保函,投标人必须确保银行保函的真实,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即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融资协议,并将2200万元现金汇入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开设的双控账户内,该笔资金专用于该项目。该项目路基工程完成后一个月时间内招标人将该资金一次性归还给中标人。该笔借款在银行产生的存款利息收益由中标人支配,招标人不为该笔借款支付利息。中标后未按要求出借融资资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融资协议,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应按下列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投标活动;(2)认为开标活动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后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投标活动。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公示期自异议答复后延续计算。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2-1: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开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保修承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招标控制价:元(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招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年月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2-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记检查记录表招标人:序号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标记情况备注年月日时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记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记或标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日时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记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记或标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日时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记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记或标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日时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记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记或标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日时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记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记或标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年月日时分□密封完好,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记完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标记或标记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对以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情况记录无异议,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如对以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情况记录有异议,请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提出,并说明理由:招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年月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2-3:投标人身份证明验证表(项目名称)投标人身份证明验证表序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有关情况记录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招标人签字/日期:监督人员签字/日期:年月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2-4: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2-5: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2-6: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编号::很高兴地通知您,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定、媒体公示评审结果并报主管部门备案,确定贵单位为中标人。工程概况:中标范围:中标总价格:(大写):(小写):其中建安造价: 元;销项税额: 元;附加税费: 元;其他项目费: 元;不可预见费: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规 费: 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号:,身份证号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施工员:,岗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施工员:,岗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安全员:,岗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安全员:,岗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质量员:,岗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请贵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原件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融资协议;30天内,与招标人联系办理合同签订等有关事项。付款方式:特此通知。招标人:(法人签字或盖章)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签章):招标人:(公章)年月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若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3项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若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则为不合格的投标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的话)符合第二章第1.4.2条的要求,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其他投标人没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形式评审规定的情况详见本章附表3-32.1.2原件与复印件查验标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查询结果所在页打印件(仅省外企业)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查询结果所在页打印件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最低配备数量限制内,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配备数量限制内,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省外企业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省外企业应提供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造价师注册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所附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工程造价委托编制合同书或协议书(没有造价工程师的投标单位提供)原件与工程造价委托编制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融资承诺和银行保函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融资承诺和银行保函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原件提供是否齐全投标人是否按规定提供原件详见本章附表3-42.1.3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查询结果所在页打印件(仅省外企业)省外企业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查询结果所在页打印件(仅省外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其他投标人没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评审规定的情况详见本章附表3-52.1.4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且无正当理由说明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若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1、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处(见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并由负责编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为住建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无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2、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编制投标报价文件。3、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4、总报价、清单任一子目报价低于(含等于)相应的招标控制价。5、投标报价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规费未发生变化,税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价。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6、投标报价中最终体现的人工工资单价不低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7、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可预见费未发生变化。8、报价时应提供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汇总表。9、清单报价必须是打印体。上述若有一条不符合,则投标报价无效,按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其他投标人没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响应性评审规定的情况详见本章附表3-62.1.5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格或不合格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合格或不合格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合格或不合格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合格或不合格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合格或不合格资源配备计划合格或不合格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合格或不合格施工设备合格或不合格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合格或不合格详见本章附表3-7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K1:0分项目管理机构K2:0分信誉评审K3:20分投标报价K4:8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A1+A2+……+Ai+……+AnR基准价=Ni=1…i…n;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A1+A2+……+Ai+……+An□基准价=N×(1-β)i=1…i…n;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β为下浮点数,下浮点数为1%、1.5%、2%、2.5%、3%,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R偏差率=100%×│(最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100%×│(最终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2.2.4(1)信誉评分标准类似项目经历详见本章附表3-11,其中加分项目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加分;扣分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为准。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加分,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工程获奖情况企业通过安全认证不良行为记录情况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2.2.4(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详见本章附表3-13: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1)条款号编列内容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3-A:评标详细程序3.1.2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3-B:否决投标条件3.2.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详见本章附件3-C:投标人成本评审方法核验原件的具体要求没有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则为不合格投标人。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正文部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按照湖南省住房及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原件与复印件查验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5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l)信誉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信誉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根据本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项规定提交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以他人名义投标的;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评标委员会检查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4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合格性评审。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信誉部分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C十D。3.2.4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工程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件3-A:评标详细程序评标详细程序A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些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A1.基本程序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1)评标准备;(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澄清、说明或补正;(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A2.评标准备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3-2。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A2.3熟悉文件资料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标底(如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A2.4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A2.4.1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A2.4.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A3初步评审A3.1形式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并使用附表3-3记录评审结果。A3.2资格评审A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并使用附表3-4、附表3-5记录评审结果。A3.3响应性评审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并使用附表3-6记录评审结果。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A3.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进行评审,并使用附表3-7记录评审结果。A3.5判断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5.1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3-B中集中列示。A3.5.2本章附件3-B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否决投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3.5.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3-B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否决投标。A3.6算术错误修正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评标委员会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应向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应书面确认。投标人对修正结果有不同意见或未作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重新复核修正结果,再次按上述程序分别进行确认、复核。A3.7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根据问题澄清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进行。A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A4.1详细评审的程序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款中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1)信誉评审和评分;(2)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判断是否低于其工程成本;(3)汇总评分结果。A4.2信誉评审和评分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和相应的评分标准,对信誉进行评审和评分,信誉评审的得分记录为C。A4.3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根据本章第3.2.4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附件3-C中规定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仅按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并且经过评审认定为不低于其成本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行评分,投标报价的得分记录为D。A4.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的规定执行。A4.6汇总评分结果A4.6.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附表3-15的格式填写详细评审评分汇总表。A4.6.2详细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照附表3-16的格式汇总各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详细评审评分结果,并按照详细评审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A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A5.1推荐中标候选人A5.1.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A5.1.2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5.2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A5.2编制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除特殊情况外,评标活动不得暂停。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特殊情况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A6.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件3-B:否决投标条件否决投标条件B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B1.否决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B1.5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B1.6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B1.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B1.8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1.3项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B1.9未按规定提供原件或原件提供不全的B1.10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总上限价的;B1.11清单任一子目报价超过相应上限价的;B1.12投标文件中没有工程量清单报价或清单子目报价缺项的;B1.13规费或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招标清单上限价报价的;B1.14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或不可预见费未按清单上限价报价的;B1.15税金未按有关规定计取的;B1.16改变招标清单实质性内容的(含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等);B1.17报价时未提供人工、主要材料、机械汇总表;B1.18报价时装饰人工工资低于83元/工日、其它人工工资低于70元/工日;B1.19主要材料价格或机械台班单价明显低于市场实际价格的;B1.20人工工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明显低于湖南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消耗量标准的;B1.21投标人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为由降低周转性材料的消耗量标准,以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为由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报价低于实际市场价的;B1.22投标人以库存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设备、器材为由降低工程造价的或投标人以能够低于市场价购买材料、构件、半成品、设备、器材为由降低工程造价的;B1.23措施项目费,投标人在技术标书中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保证施工方案实施必须发生的施工措施费,而投标报价未计取施工措施费的;B1.24投标报价经评委认定低于工程成本价的;B1.25投标人拒绝说明理由的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B1.26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为虚假或无效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理由的;B1.27说明理由成立但不作出承诺的;B1.28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处(见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并由负责编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为住建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无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以编制投标报价时注册造价工程师经造价管理部门注册所在的执业单位为准,编制单位聘请外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但未到造价管理部门办理执业单位变更手续的,不能视为该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不按上述规定报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B1.29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盖章或者签字的;B1.30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B1.31投标报价、工期承诺、质量承诺、保修承诺、合同承诺、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无在建项目承诺中任意一项未承诺或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承诺,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B1.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B1.33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B1.34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B1.35清单报价不是打印体的;B1.36投标文件未采用胶装方式装订的(全本胶装);B1.37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B1.38施工平面布置图、进度计划横道图、进度计划网络图任一未提供的或任一不符合要求的;B1.39未提供融资承诺或银行保函的。B1.40法律法规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件3-C: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C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2.2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C1.评审程序C1.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在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C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不存在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C1.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以下限度的(以下二种情形由招标人根据情况选择):□(1)招标控制价8%R(1)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C1.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对低于招标控制价8%或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一)直接作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供书面理由);(二)认为无法直接对投标报价作出评审结论的,对其投标人进行询价,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拒绝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的,应当直接作出其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评审结论。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基本情况和数据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结构类型及层数4建筑面积5要求质量标准6承包方式7要求工期8招标范围9招标方式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1投标截止时间12收到投标文件的数量13开标时间开标地址14资金来源15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6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8投标文件份数19评标办法20付款方式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签到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评标时间:年月日序号姓名职称专业类别工作单位签到时间联系电话1234567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3:形式评审记录表形式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名称是否一致2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3项签字盖章要求3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为不合格的投标人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的话)是否符合第二章第1.4.2条的要求5报价唯一是否只有一个有效报价6其他投标人没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形式评审规定的情况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4: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原件和复印件核验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4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6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最低配备数量限制内,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7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最低配备数量限制内,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8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9省外企业提供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省外企业提供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10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查询结果所在页打印件(仅省外企业)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查询结果所在页打印件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11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12造价师注册证书原件与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所附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13工程造价委托编制合同书或协议书(没有造价工程师的投标单位提供)原件与工程造价委托编制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内容一致,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14信誉评审计分资料原件与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否则不予计分。15银行融资担保函和融资承诺原件与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所附企业银行融资担保函和融资承诺复印件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提供原件16原件提供是否齐全投标人是否按规定提供原件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5:资格评审记录表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营业执照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等级是否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有效期内)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查询结果所在页打印件(仅省外企业)省外企业是否具备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查询结果所在页打印件5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6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是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是否具有市政工程或道路与桥梁或公路与桥梁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施工员是否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是否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是否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养老保险证明是否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5月-2016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和其他有效途径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有在建项目,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人员配备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单位名称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是否与投标人一致省外企业证书真实性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其他由招标人根据情况补充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提交方式、到账时间等是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8融资承诺和银行保函投标人提交了有效的融资承诺和银行保函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9其他投标人没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评审规定的情况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6: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响应性评审记录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评审因素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1投标内容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是否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2工期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是否提供正当理由说明3工程质量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是否低于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短于招标文件规定5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是否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出现本章前附表第2.1.4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情形7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否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文件载明的保修承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其它投标人没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响应性评审规定的情况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7: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表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项目评审标准评审结果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格不合格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合格不合格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合格不合格4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合格不合格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合格不合格6资源配备计划合格不合格7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合格不合格8施工设备合格不合格9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合格不合格评审结论备注:1.序号中有缺项的为不合格;2.序号6、8、9为一般项,其余为保证项,保证项一项不合格为不合格,一般项两项不合格为不合格;3.三分之二的评标专家认定合格的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为合格;4.技术标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评委签字/日期: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8: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不能通过审查的原因1234……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9: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名称备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备注:本表中投标人排名不分先后。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10: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算术错误分析及修正记录表投标人名称:单位:元序号子目名称投标价格算术正确投标价差额有关事项备注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投标报价+Σ差额)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11:信誉评审计分表信誉评审计分表序号项目评审标准评审计分1类似项目经历每项省内工程加5分,每项省外工程加4分,最多合计加两项工程2工程获奖情况国家级每项鲁班奖5本项目不计分每项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等3省级每项芙蓉奖工程3本项目不计分每项省优质工程或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1每项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0.33企业通过安全认证省级优秀8合格6市级优秀5合格34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25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3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投标人没有不良行为记录75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2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4分5合计备注:1.类似项目经历、工程获奖情况、企业通过安全认证、不良行为记录情况、联合体投标等除《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另有规定外均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加分和扣分的有效期限计算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2.鲁班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加分累计不超过3项;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加分累计不超过7项时,按附表中标准打分;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等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标准的1/5加分。3.类似项目经历和工程获奖情况加分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加分,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原件(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或扫描件),方可加分,否则不予加分。4.省外企业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其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单个子项得分分别为10、50分;5.投标人提供相应的情况、证明、文件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相符合,且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12: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成本评审结论记录表投标人名称:序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本项目成本评审警戒线比较结果比较后需投标人澄清和说明的主要事项概要: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和提供进一步证明的情况说明:评审结论□低于成本□不低于成本评审意见概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年月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13: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1)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备注1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升1%减2分,即100-2*100X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基准价2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分3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加1分,即100+100X投标人投标报价最终投标价基准价X值投标报价得分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备注: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4.基准价公式:A1+A2+……+Ai+……+An基准价=Ni=1…i…n;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5.投标报价加分最多加3分,投标报价最高得分为103分。6.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13: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2)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2)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备注1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升1%减2分,即100-2*100XX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基准价2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分3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降1%减1分,即100-100X投标人投标报价最终投标价基准价X值投标报价得分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备注: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4.基准价公式:A1+A2+……+Ai+……+An基准价=NX(1—β)i=1…i…n;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β为下浮点数,下浮点数为1%、1.5%、2%、2.5%、3%,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5.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本项目不采用此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13: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3)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3)序号项目评分标准备注1最终投标价>基准价100—100X1—300X2实行累进制扣分,超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部分和基准价部分的升率百分点数分别为X1、X2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最终投标价≤基准价从0开始每升1%减1分,即100—100X1X(X1、X2)为最终投标价升、降率百分点数的绝对值,即最终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100%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3最终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100分4最终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0分投标人投标报价最终投标价基准价X值投标报价得分X1X2对投标报价的调整记录:备注:1.投标报价得分,基本分100分。2.除经初步评审为不合格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和被认定为最终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外,其他的最终投标报价均应按规定进入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3.符合招标控制价≥最终投标价≥0.9×最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最终投标价进入基准价计算。4.基准价公式:A1+A2+……+Ai+……+An基准价=Ni=1…i…n;Ai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N为进入基准价计算的最终投标价的个数。5.当最终投标价>基准价时X=(最终投标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100%X1=(基准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100%X2=X-X1X为最终投标价升率百分点数;X1为超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部分(基准价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之间)的升率百分点;X2为超过基准价部分(最终投标价与基准价之间)的升率百分点。6.最终投标价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百分比亦然),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4舍5入。(本项目不采用此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14:权数取值表权数取值表序号项目权数具体权数取值综合评估法(Ⅰ)1技术标(K1)//2项目管理机构(K2)//3信誉(K3)0.15-0.250.24投标报价(K4)0.75-0.850.8附表3-15:综合得分计算表综合得分计算表投标人()总分()评委编号单项评分技术标项目管理机构信誉综合得分12345单项得分Pi权数KiKiPi备注:1.综合得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3位小数4舍5入。2.采用综合评估法(Ⅰ)的,投标人综合得分为信誉和投标报价的单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数取值(附表3-14)之和。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单项得分计算和综合得分计算可以委托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实施,但其计算结果应当交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表3-16: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表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排序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万元)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日期:附表3-17:中标候选人表中标候选人表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排序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万元)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日期:年月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编号(类别+签约日期+序号):CO(2016//)号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文本项目名称: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发包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签约地点:湖南.浏阳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类别说明:合同类别代号合同类别代号合同类别代号项目投资IV建设工程施工CO建设工程设计DE建设工程监理SU建设工程勘察PR建设工程测绘SD物资采购PU广告发布业务AD劳务用工WO土地征收LA房屋拆迁HO其它OT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的路基、路面、人行道、排水、绿化、桥涵、亮化、交安设施、弱电管道预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禧和路从白沙路起,至道吾山路止,长1227m,宽32m;龚家桥路从集里路起,至禧和路止,长800米,宽26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监理单位开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其中:建安造价:元;销项税额:元;附加税费:元;其他项目费:元(含不可预见费);优惠: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规费: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发包人承诺(1)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合同价款和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2)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八、承包人承诺(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履行本合同的全部义务。(2)承包人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3)承包人应当在开工通知发出后3日内按投标承诺委派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施工机械进场施工。如未完成,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在7日内仍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承包人签订合同后提供一份纸质版投标清单给本项目监理单位。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必须送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捌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叁份,合同备案机关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参照湖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HNJS-2014)通用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谈判期间签订的谈判纪要以及附件、补充协议、安全生产规定、工程建设廉政规定、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竣工验收后签订)。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2永久占地包括:/。1.1.3.3临时占地包括:现场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相关工程建设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施工项目相关的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工程款支付申请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事项发生前(后)14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1式3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纸质文件;发包人批复承包人报送文件的时间:7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工地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工地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工地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相关规定办理。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项目规划红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1.11.4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涉及合同价格调整的可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详见授权委托书。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与工程竣工相关的所有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6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符合浏阳市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建设标准、规范、条例、施工图纸等施工。向发包人提供办公用房1间并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并不另外计取任何费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协商解决。承包人须在项目部配备1名专职卫生员,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负责施工场地清洁卫生,配合全市“城乡统筹、环境同治”的检查及整改要求,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确保施工工地的卫生和整洁。本工程施工严禁转包,承包人现场管理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出勤不得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等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须发包人同意,且承包人承担变更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5日历天内必须办理完毕承包人所有报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和资料,如未完成,经发包人催告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包人还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p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承包人应在进场后将按发包人要求配备专职的施工协调员。在施工及其责任缺陷期间因施工造成的有关进场道路及施工便道的维修(维护)、交通疏导、环境卫生整治、机械施工干扰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与当地的民事、经济纠纷等造成的损失概由承包人负责(必要时发包人可以出面协助解决纠纷),发包人不承担因承包人原因所引起的索赔、赔偿、诉讼费及其他开支。q承包人应按照要求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等保险,并在签订合同后的7日内完成购买保险手续并将保单报发包人备案。如未完成购买,由发包人代为办理,费用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22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照通用条款。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2.1如承包人不具备专业工程资质,则承包人必须将专业工程分包给有专业工程资质的分包单位,且由发包人鉴证,并送主管部门备案;除此之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分包任何工程项目,否则分包合同无效,且承包人按工程总造价的5%承担违约金。3.5.2.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转包、分包无效,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承包人按工程总造价的5%承担违约金以及其他损失。3.5.2.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履约保证金中的10%作为廉政保证金且不超过10万元;履约保证金中的5万元作为环境整治保证金。廉政保证金的使用及退还详见《工程建设廉政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扣除廉政保证金和环境整治保证金之后的部分根据施工进度分期退还(不计息),退还时承包人填报《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由监理人、发包人、浏阳市招投标办出具意见后向招投标办申请退还,由市招投标办和市财政局办结。3.8项目融资承包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即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发包人签订融资协议,并将2200万元现金汇入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开设的双控账户内,该笔资金专用于该项目。该项目路基工程完成后一个月时间内发包人将该资金一次性归还给承包人。该笔借款在银行产生的存款利息收益由承包人支配,发包人不为该笔借款支付利息。中标后未按要求出借融资资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三控(质量、进度、投资)三管(合同、信息、安全生产)一协调。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1)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和技术方案,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2)主持工程建设中有关的参建各方的组织协调及会议;3)对本工程使用的各类材料和施工质量(包括隐蔽验收、中间验收)进行检验、验收;4)对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的确定和更换,以及现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更换。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向承包人发布开工令、全面的停工令、复工令;(2)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意见;(3)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发出变更令。6)监理合同约定的其它内容。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办公场所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一间并配备必要的办公桌椅,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1)承包人应报送监理人审批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供货人、供货时间,并提交质量证明文件。材料、设备的采购,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2)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商品砼品牌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三家或三家以上厂家审核批准,经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奖励。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确保无任何安全事故。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后3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个工作日。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删除通用条款7.3.2条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的内容。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按21条补充条款约定。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按要求支付违约金外,导致的各项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延期费用、征拆安置费、招商合同约定的违约费用等所有一切费用。这些费用不一定全部或部分发生,但是一旦发生则由责任方负责。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试验与检验费用的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1.1本工程原则上不变更,清单中暂列金额归发包人所有,风险由承包人承担。10.2变更权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10.2.1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图纸的缺陷或与现场施工条件有出入而确需修改设计时,应先通知发包人与监理方,由发包人联系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如承包人未通过监理及发包人直接联系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均属擅自变更设计。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10.2.2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0.3变更程序设计变更实行“先报批、后实施”程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必须按《浏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浏政发[2012]21号)、《浏阳市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浏政发[2013]9号)和《浏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暂行办法》(浏政办发[2013]24号文)和《浏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类项目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浏政办发[2016]21号)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后方可实施。10.4变更估价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以下条款执行:按《浏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评审)操作办法》(浏政办发[2010]3号文)和2014年湖南省消耗量标准及其配套文件编制【管理费、利润优惠30%,养老保险(劳保基金)不计】总价下浮10%后,再加上投标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比例进行优惠;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不超过合同工期内)浏阳市住建局同期造价文件发布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取定,造价文件上未发布价格的材料按签证价;人工建筑、安装按82元/工日,装饰按98元/工日计取。(4)本项目不因工程量的增减而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单价。因甲方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不补偿任何费用。(5)如变更项目不涉及工程量的变化,如材质、规格变化等,则仅调整原材料的单价。10.4.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1)不向发包人提出涉及造价增加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2)不向发包人提出涉及造价减少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由发包人和监理人核实后,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10.4.3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0天内予以确认。10.4.4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专用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10.4.5经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10.4.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无奖励。10.7暂估价暂估价归发包人所有,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联合确定暂估价实施项目及结算价款。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招标的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联合确定暂估价实施项目及结算价款。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无。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归发包人所有,由发包人控制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采用可调价合同,工程施工期间只对以下主要材料进行调整:水泥、砂、石、钢筋、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管道,其它材料一律不调整。调整原则为:发布价格相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材料价格有涨跌时,土建及市政工程的以上主要材料涨跌幅度在±3%以内(含±3%)的,材料价格不予调差;涨跌幅度超过时,则对土建及市政工程的以上7种主要材料涨跌超过±3%以上的部分进行调整。招标清单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价格为衡量材料价格涨跌的基准价,发布价格是指施工期间浏阳市住建局造价部门发布的材料算术平均价格。因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人工、机械、材料上涨的,一律不予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工程采用全费用工程量清单单价计价,本省现行计价规范标准所包含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通用条款。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按通用条款。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12.4工程款支付1、本工程施工期间按进度付款,按月计量支付完成工程量造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满合同金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后第一个年度末付合同金额的30%;竣工验收后第二个年度末凭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中心终审结算报告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在审计专业中心出具审计结算前累计付款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70%;2、变更合同金额在市审计局出具终审报告后的第一个年度末,支付变更工程合同金额的40%,第二个年度末,支付变更工程合同金额的30%,第三个年度末,支付变更工程合同金额的30%;3、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工程造价的提取5%,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1个月内退还(不计息);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安全文明措施费将作为工程款在报建手续办理时由招标人代中标人先期支付,以上二项款项将作为已付工程款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中标单位可根据工程开展情况按规定申报以上二项款项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支付条款规定执行。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支付条款规定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支付条款规定执行。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之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14.1.1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和相关约定:(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6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一式两份合格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60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合格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3)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审定时限按照浏阳市审计局审计专业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支付条款约定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照浏阳市审计局审计专业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审计专业中心没有规定的按照发包人工程竣工结算办法实施。若报审金额超过发包人最后审定金额达15%(含15%),结算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审计费用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式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30日之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支付条款约定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并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后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结算终审金额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工程质量问题1个月内退还(不计息)。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本合同约定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发包人委托检测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检测,对检测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支付条款和中标清单价支付工程款,并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款10%的违约金;检测不合格的工程不予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还须承担清场费用和违约金。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3)承包人须为本工程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8.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浏阳市人民法院起诉。20.5争议的解决20.5.1争议的解决方式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争议经协商,委托检测、鉴定、审核、申请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不委托检测、鉴定、审核,也不申请调解的,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补充条款21.1项目部组成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全勤上岗,发包人、监理人对项目部组成人员上岗情况严格考勤。项目负责人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少一天承担违约金2000元,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少一天承担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同期扣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变更2万元/次,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变更1万元/次。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出勤时间内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现场的,必须向发包人项目负责人请假,并出具请假条留存在履约工程师处备案,如发包人人员巡查现场无人无请假条,作未出勤处理。21.2承包人在签署合同前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主要设备进场计划表,进场设备的最低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应同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保持一致,且技术状况良好。对于不能完全按计划表进场的设备,按迟到时间每天每台设备处以500元/次的违约处理,每缺少一台次按5000元进行违约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部分设备,需增加的设备必须在监理工程师下达相关指令后7天内到位,否则按上述标准罚款。进场后设备的调离需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如因承包人人员和机械设备不足,造成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受到不利影响,发包人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承包人处以5000元/次的违约处理。21.3承包人应按照经业主审定的施工计划进度完成各节点施工任务,若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各节点时间计划完成施工任务的,发包人将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为2000元/天;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总工期延误的,除按上述扣除违约金的,另外扣除承包人总工期违约金2万元/天。21.4承包人承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提供农民工花名册及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给发包人,如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代扣支付。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原因而造成上访的,发包人将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20万元/次。21.5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从中划拨5万元作为环境整治保证金,环境整治保证金在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期间,发包人依据市环境整治办检查结果,未扣分者全数退还,若市环境整治办检查扣分,则扣除承包人违约金30000元/次;若发包人检查不符合要求,则扣除承包人违约金10000元/次。21.6本项目自开工之日起,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在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发现质量不合格、安全有隐患、没有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任务等,第一次约谈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第二次约谈施工企业法人,第三次上报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市招标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自行返工并承担相关费用,7日内承包人未自行返工的,发包人有权请第三人进行整修,相关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另外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款扣除违约金5000元/次,严重质量问题扣除违约金50000元/次。21.7参与施工的车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手续和证件必须齐全,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工地,并按章缴纳公路规费等费用(含货附费,下同)。未按时缴纳公路税费的,发包人保留根据交通规费征稽部门提供的车辆、吨位和应缴的公路税费金额,从承包人工程费中扣除并代缴公路税费的权利。21.8所有措施项目费,除模板项目按实际面积计算外,其它措施项目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道路、机械进出场、排水降水、围堰等等)按投标总价大包干执行,结算时不因工程数量、施工方法等因素变化而调整。21.9路基石方的界定,用不小于165kw(220匹马力)推土机单齿松土器无法勾动,须用爆破、钢锲或气钻方法开挖为石方。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21.10附件1、2、3、4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年月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件1: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工程廉政建设的规定 防止浏阳市百宜路(禧和路—礼花路)、南川路(龚家桥路—花炮大道)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中发生各种不正当行为,确保项目建设工程高效,优质,按时竣工投产,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和住建部《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现就项目建设的廉政建设制定如下规定: 一、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向承包人施工单位介绍本单位的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二)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督促发包人人员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度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应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三)发包人人员参加承包人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工地会议除外),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承包人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 (四)发包人将承包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10%作为廉政保证金且不超过10万元。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现承包人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一经查实,扣除相应的廉政保证金。(5)发包人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六)发包人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难以拒收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不得向承包人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七)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八)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九)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十)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三、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人应了解发包人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支持发包人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 (二)承包人有责任对本单位工程项目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包括发包人单位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按时出席发包人召集的有关会议。(三)承包人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人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四)承包人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发包人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5)承包人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为借口,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六)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七)承包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应注明其中10%为廉政保证金。四、奖惩 (一)承包人如发现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及时采取措施,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及时向发包人领导或者发包人上级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731-83632679。发包人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人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情节严重的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发包人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二)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本规定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人工作人员,情节一般的扣除1~30%的廉政保证金;情节较严重的扣除31~60%的廉政保证金;如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扣除61~100%的廉政保证金,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发包人单位予以追缴。若无违反廉政纪律规定,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7日内退还50%,剩余款项在审计结算完成时一次性退还施工单位。 (三)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贿赂发包人人员,被检察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或限制承包人参加发包人其他项目的投标,由此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单位承担,并向发包人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5、本工程发包、建设、竣工验收全过程及合同前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发生的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均适用本规定。六、通知 (一)根据本规定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规定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二)发包人通讯地址如下: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承包人通讯地址如下: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七、监督本规定由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组聘请市纪委和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件2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为搞好浏阳市百宜路(禧和路—礼花路)、南川路(龚家桥路—花炮大道)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施工环境,现就项目安全生产制定如下规定: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安全生产管理。3.遵守约定的工期,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4.不得对承包人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5.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专职安全员。4.承包人应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法制和安全生产教育,采取各种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发生任何违规、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破物给与、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违约方有关责任。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浏阳市百宜路(禧和路—礼花路)、南川路(龚家桥路—花炮大道)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作如下规定: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发包人发包范围进行保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本项目保修期限按第7条执行执行,约定如下:市政管网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人行道路面铺装保修期为贰年;绿化工程养护期为壹年;路面保修期为伍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在一个月内(不计息)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质保金内扣付,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继续向承包人追索。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5、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使用、约定、支付、返还与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赋予的约定一致。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件:4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整治规定一、整治标准(一)现场围挡和大门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2m高的彩钢板围挡或24cm砖墙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侧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2、施工现场应设置大门,门头尺寸一般不小于5×4.5m,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底的颜色为深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二)现场道路和出入口1、设置现场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同时不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2、施工现场出入口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小于20cm,具备承载50吨以上车辆通行能力。现场出口处建立洗车平台,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适当位置,深度不低于30cm,沉淀池不小于80×8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配备洗车人员和设施,做到净车出场,确保出场道路无污染。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或卵石等其他方式硬化。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三)物料堆放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中心城区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四)土方工程1、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2、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或密目网双层覆盖,渣土置于工程现场围挡之内,且有措施保证污水不流出围挡范围之外。3、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五)生活办公作业1、工地食堂内要有集中收集垃圾装置,并且要保持地方整洁,要有防蚊蝇设施;食堂外及工程现场无成堆生活垃圾,面积在5cm×5cm以上的杂物或垃圾必须进行收集外运。2、工地厕所要经常性进行清扫、冲洗,地面及便池不能有污渍,定期进行喷洒空气净化剂。3、办公区域墙壁做到无蜘蛛网,地面清洁不起尘,办公桌椅干净无尘,资料堆放整齐。二、奖惩制度1、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卫生保洁员(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已约定),并纳入诚信体系考核内容,对未配备专职卫生保洁员的施工单位扣除5000元的违约金。2、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作由现场负责人牵头组织并负责。出现市环境整治办检查扣分情况,则扣除承包人违约金30000元/次;出现发包人检查不符合要求,则扣除承包人违约金10000元/次,违约金在环境整治保证金中扣除。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处(见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并由负责编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为住建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无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第二卷第六章图纸(另册)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说明:该图由招标人准备,并作为招标文件本章的组成内容提供给投标人,详见施工图纸电子版。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正本(或副本)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1、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需要)四、投标保证金五、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六、拟分包计划表(本项目不需要)七、资格审查资料(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2)近年财务状况表(7.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4)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7.5)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表(7.6)证件复印件(7.7)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7.8)企业通过安全认证情况、企业信用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7.9)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近3年获奖情况(7.10)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7.11)信誉评审自评计分表八、其他九、承诺书十、银行融资承诺担保函十一、融资承诺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365日历天内竣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序号条款内容内容1项目负责人姓名:资质等级2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3缺陷责任期24个月4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5合同条款承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和合同条款内容,并将此列入施工承发包合同6分包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7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无在建项目承诺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无在建项目。8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无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9逾期竣工违约金2000元/天10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合同价的5%11质量保证金额度终审金额的5%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亲笔签名。2、请另准备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开标会时单独提交。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二-1、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亲笔签名;2、委托代理人须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未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为无效的授权委托书)。3、请另准备本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开标会时单独提交。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需要)牵头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成员二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四、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五、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姓名性别执业或岗位资格证明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岗位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身份证号码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复印件;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姓名职称职务年龄拟在本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号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项目负责人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和其他有效途径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人员。应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还须附职称证;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施工员、质量员还应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岗位名称姓名年龄性别毕业学校拥有的岗位资格专业职称岗位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注: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建项目情况: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和其他有效途径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六、拟分包计划表(本项目不需要)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备注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123123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七、资格审查资料(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7.2)近年财务状况表备注:在此附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7.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类似项目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竣工验收的工程为有效。2.本表后附类似项目证明资料复印件及原件,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适用专业工程招标)】,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7.4)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7.5)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表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仲裁情况说明:1、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认定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7.6)证件复印件(所有证书和资料复印件与扫描件同等效力)包含: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湖南省外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查询结果所在页打印件(将本单位所在行突出显示并加盖单位公章)(仅湖南省外企业提供)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7.7)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7.8)企业通过安全认证情况、企业信用情况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7.9)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近3年获奖情况序号工程名称获奖时间奖项名称证明材料索引注:1、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发布的表彰文件或证书。2、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承担工程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以项目负责人职务承担的工程。3、附工程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复印件。(7.10)企业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不良行为记录发生情况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自公布发文之日起180天,拟任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有效期为自公布发文之日起720天,附有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复印件。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公布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5】185号)文件的要求,2016年1月1日之前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同时终止。因此本项目只计算2016年1月1日起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近年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序号发生时间简要情况说明证明材料索引(7.11)信誉评审自评计分表说明:参照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3-11:信誉评审计分表》由投标人自行评分,获奖项目注明是参建单位还是承建单位。自评分仅供评标参考,不作为最终评分结果。八、其他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九、承诺书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已仔细阅读了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的招标文件,愿意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内容,并作如下投标承诺,无条件遵守,如中标,下列承诺内容及违约责任列入承包合同,严格履行。序号承诺内容违约责任1我公司参与投标的有关许可证件、业绩、信用状况等资料真实、有效否决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不要求退还。并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2在参与本项目投标中,我司没有出借资质、允许他人挂靠投标行为否决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不要求退还。并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3在参与本项目投标中,我司没有围标、串标行为否决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不要求退还。并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4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否决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据浏招办发[2014]11号文做相应的处理。5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限,根据招投标要约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如不按时签订、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退还,作违约金处理6质量等级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强制性标准,确保主体结构可靠,使用功能安全如存在质量问题、无偿修复、直至检测合格;如发生质量事故,赔偿相应损失,依法接受处理7安全文明施工费足额投入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强制性标准,确保安全生产,不发生安全事故如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措施不到位,按招标清单扣减相应安全文明施工费;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法接受处理8按招标人要求(以监理通知开工为准)准时进场施工取消中标资格,解除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9按承诺工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开工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总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10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全员到岗履职按合同或招标文件承担违约责任11中标后项目部项目负责人不变更,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按法定手续办理变更。按合同或招标文件承担违约责任12主要机械设备按投标承诺及施工进度需要到位未按投标承诺及施工进度需要到位,招标人可租赁其他同型号机械设备投入施工生产,相应租赁费用(按租赁合同价)在我司工程合同价款中扣减13所有材料按规定送检,进场前经检测合格,服从监理指令,及时执行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意见,配合接受相关检查依法接受处理,由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不良行为记录14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性变更,依据设计变更图实施。未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不擅自变更施工项目、建筑材料依法接受处理,擅自变更项目价款不要求办理结算15我司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进行履约。按照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执行。16我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以招标人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为准,自解除合同通知发出之日起7日内,我司将施工机构及材料、设施设备撤离施工现场,解除合同后,招标人、委托检测单位对已完工的工程进行检测,对检测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支付条款和中标清单价支付我司工程款我司赔偿相应损失并按合同价的10%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通知发出之日后7日内如未及时撤离施工机构及材料、设施设备,招标人可以采取措施予以撤离,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我司承担。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我司负责修复合格或予以拆除,不合格工程不要求支付工程款。依法接受处理。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并入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放在开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中。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十、银行融资担保函十一、融资承诺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认真熟悉了招标文件条款,在此我公司郑重承诺:在投标之前向招标人出具2200万元保函,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承建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我公司愿意出借2200万元现金给招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即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融资协议,并同时将2200万元现金汇入由我公司和招标人共同开设的双控账户内,该笔资金专用于该项目。该项目路基工程完成后一个月时间内由招标人将该资金一次性归还给我公司。该笔借款在银行产生的存款利息收益由我公司支配,同时招标人不为该笔借款支付利息。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执行,我公司的履约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而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并入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放在开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中。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正本(或副本)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附1:投标报价汇总表招标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投标单位(盖章):投标法定代表人(盖章):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注:①此表附在商务标清单部分中。②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若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投标报价,必须同时提供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委托合同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必须是注册在该中介机构的造价工程师)。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填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正本或(副本)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招标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9 禧和路(白沙路—道吾山路)、龚家桥路(集里路—禧和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一、投标文件技术标按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书内容编制,采用明标,格式自定,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施工平面布置图);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5、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6、资源配备计划;7、主要项目管理人员;8、施工设备;9、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注:1、如有合理化建议,不单独列出,各投标人将相关内容融入各相应章节。2、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网络图应同时提供。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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