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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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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YCQ-2017-CG006GK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二○一七年三月43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 采购公告2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投标须知6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13第五章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27第六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1第七章评标办法及标准33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33第九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3643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采
2、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采购公告受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厂家参加投标。1、采购编号:YCQ-2017-CG006GK2、采购内容: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采购项目。详情请见第四章《招标项目要求》。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预算:标一:252万元,为江东站28个(含365服务中心2个)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标二:288万元,为佛堂停保场32个(含佛堂客运中心5个)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投标人可以投两个标。
3、开标顺序:先“二标段”,后“一标段”。若投标人中标二标段,不能参与一标段的投标。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由采购人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没有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
4、;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3)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达1亿元(含)以上,能够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且具有自主研发、生产能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安装和售后服务能力充电设备生产厂商。(4)企业资信等级“AA”及以上证书(或“AA”及以上证明)或信用等级“AA”及以上证书(或“AA”及以上证明)复印件;(5)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复印件;(6)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5、招标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2个工作日24时止。6、报名时间和地点
5、: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到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A区产权交易所8号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后至开标前一日的17时前,潜在的供应商仍可获取招标文件,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按本公告第8条处理。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详细地址: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3楼A8号窗口,窗口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579-89906887;传真号码:0579-89919161。7、报名时所需资料(复
6、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企业资信等级“AA”及以上证书(或“AA”及以上证明)或信用等级“AA”及以上证书(或“AA”及以上证明)复印件;(5)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复印件;43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8、技术答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7、起至第2个工作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以书面方式分别提交至浙江恒风集团有限公司:李先生(0579-85010816)、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王小姐(0579-89919879)。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4月11日上午10时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11日上午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10、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7年4月11日上午10时地点: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4楼开标室11、投
8、标保证金:金额:标一:5万元人民币,标二:5万元人民币,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须由投标人从其帐户在2017年4月10日16:00前交纳;(2)交纳方式:以电汇、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用途栏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禁止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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