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觉县宗教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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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昭觉县宗教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昭觉县民族宗教和扶贫移民工作局2015年月日行政处罚24项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自由裁量标准维权渠道1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歧视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1.《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2004年7月7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四川省宗教事

2、务条例》(2009年5月9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歧视、侮辱信教公民或者不信教公民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在60日内依法向昭

3、觉县人民政府或昭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昭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投诉。………2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宗教活动1.《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2004年7月7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或者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的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侵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

4、追究刑事责任。2.《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2009年5月9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干扰宗教活动场所正常秩序,干扰宗教团体、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活动的;………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

5、行为不服:1.在60日内依法向昭觉县人民政府或昭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昭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投诉。3省外宗教教职人员擅自到我省举行或者主持宗教活动《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2009年5月9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五十一条:警告、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

6、罚。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三)省外宗教教职人员擅自到我省举行或者主持宗教活动的;………在60日内依法向昭觉县人民政府或昭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昭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投诉。4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传教《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2009年5月9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7、根据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四)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传教的;………警告、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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