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草品种审定及管理办法

山东省草品种审定及管理办法

ID:35304123

大小:55.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3-23

山东省草品种审定及管理办法_第1页
山东省草品种审定及管理办法_第2页
山东省草品种审定及管理办法_第3页
山东省草品种审定及管理办法_第4页
山东省草品种审定及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山东省草品种审定及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附件:山东省草品种审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公正、公开、及时地审定山东省主要草品种,规范草品种审定程序,促进草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良种推广利用,保障育种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及《草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山东省境内的草品种审定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草品种是经人工选育,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相对一致,遗传性状相对稳定并作为生产资料在草业生产中应用的草类群体,包括育成品种、地方品种、野生栽培

2、品种和国外引进品种。第二章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条山东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设立的负责全省草品种审定的工作机构,具体承担我省草品种的审定工作。委员会下设牧草、草坪与草本花卉、中草药、能源草4个草品种专业委员会,承担相应的草品种初审工作。各专业委员会可根据审定工作的需要,聘请临时委员,报请品种审定委员会批准后聘任。临时委员的比例不得超过专业委员会委员总数的30%。9第五条委员会成员由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在职专家与负责人组成。委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或副处级以上职务。委员采取聘任制,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第六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饲料处,负责全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2—3名。第七条委员会职责:(一)起草制定品种审定规程和管理办法。(二)承担我省主要草品种的审定工作;对审定通过的品种进行登记、编号、命名、颁发品种证书,并提请省畜牧兽医局予以公告。(三)组织和指导全省草品种区域试验。(四)对全省草品种选育、繁殖、示范和推广工作提出建议。(五)推荐山东省参加全国审定的草品种。第八条委员会委员的权

4、利与义务享有的权利:对本委员会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应履行的义务:宣传执行本办法,参加本委员会活动,完成本委员会交给的任务,组织对全省草品种选育、审定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的调研,向委员会汇报有关情况。第三章申请和受理第九条申报范围凡属下列范围之一的均可申报:9(一)经选育形成的育成品种。(二)从国外引进并成功种植栽培的引进品种。(三)野生草种经多年栽培驯化,证明具有生产使用价值的优良野生栽培品种。(四)经区域试验证实,在特定区域范围内性状表现优良的地方品种。第十条申报条件申报审定的草品

5、种,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严格按照草品种选育程序或引种驯化程序进行选育。(二)在产量、抗性、品质、观赏价值、绿化美化效果和生物质能源潜力等方面显著优于特定对照种、品种,并具有相对遗传稳定性。(三)繁殖技术配套,并能够生产出一定数量种子或穗条(种根、种茎)。(四)经过区域试验,明确适宜生产范围。第十一条申报材料申报者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草品种审定书》,并附以下材料:(一)草品种选育和区域试验报告。报告应对品种的亲本来源及特性、选育过程、区域试验规模与结果、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优缺点、繁殖栽培技术要

6、点、抗逆性、适宜种植范围、适宜生长条件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同时提出拟定的品种名称。(二)草品种特征标准图谱(如整株、叶、茎、根、花、果实、种子的照片)。9(三)属协作育种的,附协作协议复印件和申报委托书。(四)申报转基因草品种的申报者,应提供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五)申报国外引进品种的,须提供外国登记证书(或公布的品种名录)和品种权人授权在中国申请草品种登记的证明文件。第十二条申请(一)申报者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草品种审定书》,并附相关材料。国(境)

7、外企业、组织或个人申请审定的,应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草种科研、生产、经营机构代理。(二)申报者单位审核签章。国(境)外组织、个人、企业申请审定的品种,由所委托代理的机构审核签章。(三)申报者应为试验现场核查做好准备。第十三条申报者按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年度草品种审定申报通知要求申报。第十四条受理委员会办公室在申报截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初审,对初审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委员会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报者。第四章审定和公告第十五条审定委员会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

8、10个月内完成审定工作。9第十六条草品种审定标准依据农业部《草品种审定技术规程》及有关国家、省级标准执行。第十七条各专业委员会进行初审,并视情况组织人员核查现场之后,召开审定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到会委员达委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时,会议表决有效。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的品种,即通过初审。第十八条初审通过的品种,由专业委员会提出审定意见及适宜推广种植区域,报主任委员会审核。审核合格的,即通过审定。第十九条通过审定的品种,由委员会进行编号登记,颁发品种审定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