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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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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埔区非住宅直管公房招租需求书黄埔区非住宅直管公房招租,邀请承租方进行比价后确定承租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租方参加。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黄埔区非住宅直管公房招租项目。(二)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广州黄埔区房屋管理所项目负责人:白友文(三)项目的目标,内容,模式,周期1.目标通过公开招租,完成黄埔区非住宅直管公房的出租工作,实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的目的。2.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租、以比价(价高者得;若仅有唯一投标人且报价有效,则该唯一投标人中标)的方式,确定黄埔区南湾南安正街2号(面积为33.6平方米)、南湾南安正街3号(面积为12.
2、02平方米)、南岗墟集成正街55号(面积为73.17平方米)共三间非住宅直管公房的承租方。3.项目模式此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模式。4.项目服务周期此项目服务周期为24个月。二、项目需求分析(一)现状1.三间非住宅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已到期,需要重新确定承租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2.三间非住宅直管公房分别位于南岗和南湾旧墟,年代久远,为砖木结构,房屋残旧,周围配套及环境较差。(二)其它说明1.承租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若承租方需要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他人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2.承租期间如遇征地拆迁,双方应按相关法律
3、法规规定执行。三、项目最低报价:南湾南安正街2号、南湾南安正街3号按15元/平方米每月出租,南湾南岗墟集成正街55号按11元/平方米每月出租。(低于此报价属于无效报价)说明:该价格参照《2016年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四、承租方资格及递交文件要求1.承租方应具有广州市户籍(企业需为广州市注册企业)。2.承租方需按要求递交以下相应文件:(1)承租方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如为企业,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报价函,报价函应列明报价方意愿承租房屋的地址,对应房屋的月租金单价(含小写和大写,不一致时以大写数字为准),对应房屋的月租金总价(含小
4、写和大写,不一致时以大写数字为准)。以上文件均须承租方签名(企业还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五、递交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逾期提交概不受理,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33号549房。六、本项目招标人:广州黄埔区房屋管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33号549房联系人:章琼电话:020-82294161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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