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质押循环-产品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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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产品手册一、产品定义指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和我行认可的抵(质)押物的情况,为其提供的一种融资便利产品,借款人在我行核定的额度金额内可循环周转使用贷款。二、产品要素贷款币种:人民币贷款对象:一般客户贷款用途:可用于一切合法个人消费支出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贷款期限: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有效期不得超过抵(质)押权利凭证的到期日,若为多个抵(质)押权利凭证,则以其中到期日最短者为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额度项下单笔用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针对购买汽车和住房,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

2、,但最长不得超过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剩余有效期。贷款限额:额度不得超过客户提供的抵(质)押物足额担保的金额。客户申请核定多个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时,单一客户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累计金额不得超过300万元。个人贷款额度=抵(质)押物价值×比例系数(比例系数:房产不得高于50%、存单与国债不得高于90%)贷款利率:单笔贷款,原则上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如果贷款用于经营活动,执行利率应至少上浮30%;如果采用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方式的,执行利率应至少上浮50%

3、。还款方式:原则上必须采用按月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针对有过两年以上正常还款记录、资信良好的客户、满足利率上浮条件并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方式。抵(质)押物:暂不接受居民住宅以外不动产抵押,楼龄在十年(含)以内的,抵押率不超过50%;楼龄在十至十五年(含)的,抵押率不超过40%;楼龄在十五至二十年(含)的,抵押率不超过30%。楼龄二十年以上的,原则上不接受抵押。质押物暂限定为未到期存单和凭证式国债,存单最高质押率为90%(含);外币存单最高质押率为

4、80%(含),凭证式国债最高质押率为90%。三、材料要求1、借款人申请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时所需材料:(1)《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申请表》;(2)有效身份证明材料;(3)职业证明材料和收入证明材料;(4)抵(质)押物权属及估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我行认可的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5)使用第三人所有抵(质)押物申请贷款,应出具第三人书面同意的文件,书面授权委托书(或直接到银行当面签署所有相关文件资料),并同时出示本人和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6)其他可以证明

5、个人资信情况的材料;(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2、获得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后,单笔贷款申请所需材料:(1)《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用款申请表》,如果客户同时有多个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时,需指明拟占用的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2)借款人最新的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与申请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间隔三个月以内的可不必重复提交);(3)借款用途证明文件,例如借款人与销售商(或卖方)签订的商品购销合同、装修合同(或工程预算书)、旅游合同、汽车销售合同等;(4)单笔贷款的

6、借款合同或借据;(5)拟将贷款转入的销售商(或卖方)账户信息、借款人提供的“贷款资金划账授权书”;(6)如借款人需要银行分期向销售商(或卖方)支付款项的,借款人还应提交付款进度表;(7)银行要求提供其他资料。一、业务流程申请额度贷款核批经办行审查申请贷款签署协议额度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与维护二、注意要点1.借款人获得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后,方可在额度项下申请单笔贷款,受理机构仅限在原经办行,同时逐笔上报中心核批。单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单笔消费(或投资)总金额的80%。2.接到客户单笔

7、贷款申请后,经办行应注意审查以下内容:(1)对客户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2)根据《经办行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台账》记录,审查客户授信额度是否在有效期内;(3)根据《经办行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台账》记录,审查本次用款金额连同原有的个人抵(质)押贷款余额是否超过我行为其核定的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金额;严格审查贷款用途、用款方式、用款期限是否符合规定;(4)客户申请用款金额与拟购买产品或服务价格是否匹配,是否存在“零首付”的情况;(5)对抵(质)押物价值进行检查,分析是

8、否出现抵(质)押物价值严重下降,法律权属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况,并予以说明;(6)登陆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是否有不良信用纪录;(7)审查是否有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冻结或终止的情形;经上述审查通过后,在《经办行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台账》扣减相应金额后,报中心放款部门核批。一、相关文件鄂中银零[2006]12号文:《关于印发〈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个人抵(质)押循环贷款额度操作细则〉及〈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个人信用循环额度操作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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