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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2
《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自查情况及经营状况年度报告要求》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自查情况及经营状况年度报告要求 各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报送自查情况及经营状况年度报告时,应包含以下内容: 1、当期经营情况、财务核算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并说明办公场所、职工人数及月工资情况。 2、当期经营模式。是否存在名为货物运输实为货物代理的情形;联运业务是否明确按次分别签订合同、开票额和抵扣额是否与合同相对应、抵扣联是否单独装订;联运抵扣量明显偏大应说明理由;存在承包、租赁或挂靠情形的应详细说明,并说明责任承担、经营收支和利益分配核算情况。 3、当期税收缴纳情况。并按运输业务收入测算营业税税负率、印花税税负率、利润率,税负率明显偏
2、低的应说明理由,利润率偏低的应分别按成本明细项目做出详细分析。 4、当期运输工具情况。如有变动,应分别说明变动情况。 5、当期运输发票开具情况。发票开具数量、金额;发票有关项目、其他费用、备注是否填写齐全;是否存在将装卸费、洗箱费等其他费用一并列入运费的情形;发票作废、红字发票是否符合国税发〔2007〕101号文件(附后)规定;当期单张开票额度范围、月度开票额度范围情况;并按开票金额(扣除联运额)、车船吨位(不含已出租车船)测算平均每月每吨收入额,明显偏高的应说明理由。 6、经营核算中与税收政策相关的有关问题。及现行货运税收政策及管理上存在哪些需完善的
3、地方。 7、货运税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包括开票、查询、数据统计、数据上报等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功能需要改进的;税控盘、传输盘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8、下阶段收入、成本及税收预测分析。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2007〕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货运发票)的开具和使用,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公路、内河联合货物运输业务开具货运发票问题 公路、内河联合货物运输业
4、务,是指其一项货物运输业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运输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货物运输业务。运输单位(或个人)应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向付款人开具货运发票,合作运输单位(或个人)以向运输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向该运输单位(或个人)开具货运发票,运输单位(或个人)应以合作运输单位(或个人)向其开具的货运发票作为差额缴纳营业税的扣除凭证。二、关于货运发票填开内容有关问题一项运输业务无法明确单位运价和运费里程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67号)第五条第(五)款规定的“运输项目及金额”栏的填开内容中,“运价
5、”和“里程”两项内容可不填列。准予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仅指本通知规定的),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费金额等项目填写必须齐全,与货运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三、关于货运发票作废有关问题在开具货运发票的当月,发生取消运输合同、退回运费、开票有误等情形,开票方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货运发票必须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以下简称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票软件(包括自开票软件和代开票软件)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
6、纸质货运发票(含未打印货运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在领购新票时交主管税务机关查验。上述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的:(1)收到退回发票联、抵扣联的时间未超过开票方开票的当月;(2)开票方未进行税控盘(或传输盘)抄税且未记账;(3)受票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该纳税人未将抵扣联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指发票所列受票方纳税人识别号与申报认证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指机打代码或号码与发票代码或号码不符)。四、关于开具货运发票红字票有关问题(一)受票方取得货运发票后,发生开票有
7、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运费部分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红字发票开具规定进行处理。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第一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二)在开具红字发票前,如受票方尚未记账、货运发票全部联次可以收回的,应对全部联次监制章部位做剪口处理后,再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方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以下简称自开票纳税人)或代开票中介机构的,开票方应在领购新货运发票时将剪口后的货运发票全部联次交税务机关查验并留存。(三)在开具红字发票前,如无法收回全部联次,受票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申请单
8、》(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1)。受票方为营业税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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