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等与六安地区城市信用社联合社等借款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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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等与六安地区城市信用社联合社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9)经终字第78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交通银行海南分行。  负责人:金巨山,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许维中,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延军,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  负责人:周宏,该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许维中,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延军,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六安地

2、区城市信用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陈先宏,该社主任。  委托代理人:吴冠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许梅,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  法定代表人:沈建生,该服务部经理。  委托代理人:吴正林,安徽六安大别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交通银行海南分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因与被上诉人六安地区城市信用社联合社、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经初字第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

3、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查明:1996年2月12日,六安地区城市信用社联合社与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签订了96年联营字1012号借款合同,约定:由六安地区城市信用社联合社借给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人民币500万元;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96年2月12日至97年2月12日;借款利率为月息10.05‰;逾期还款每日计收万分之四利息。期满后,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申请展期1年,六安地区城市信用社联合社同意延期至1998年2月12日。1996年9月9日,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与六安地

4、区城市信用社联合社又签订了96年联营字1051号借款合同,约定:由六安地区城市信用社联合社借给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1996年9月9日至1997年9月9日;借款利率为月息9.15‰;逾期还款每日计收万分之四利息。  1996年2月14日,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将500万元人民币存人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该办事处为其出具了0000609号整存整取定期存单,存期为12个月,月息为9.15‰。1997年3月17日,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前往交通银行海南

5、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取款,该办事处要求其续存,其同意续存。当日,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收回了0000609号存单,另行为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出具0000257号整存整取定期存单,该存单期限为12个月(从1997年2月14日至1998年2月14日),月息为6.225‰,1997年3月18日,海南柳滨旅业有限公司付给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0000609号存单的利息54.9万元人民币。  1996年9月4日,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与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签订了一份存款协议,约定;六安地区城信置业

6、服务部存入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人民币定期一年存款1000万元(从1996年9月10日至1997年9月10日),存款年利率为14.4‰;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开出定期存单(存单利率为7.47‰),差额部分6.93‰计69.3万元随存款到期日由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无条件支付给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在存期内不提前支取存款。同年9月9日,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委托六安地区城市信用社联合社将其所贷的1000万元人民币直接汇入其在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的03

7、—205100454账户。同年9月10日,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在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预留了印鉴,印鉴包括财务专用章,王启勇、王鸣个人名章。同日,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给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出具了0000623号1000万元整存整取定期存单,存期为一年,年息为7.47‰,存款到期后,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前往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取款,该办事处称头寸紧,表示分期兑付,为此,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原主任吴学法、原副主任兰喜中以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的名义于1997

8、年9月10日给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同年9月20日前付清到期的1000万元利息144万元,97年9月底付清200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10月份付清400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11月份付清400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14‰计付。  上述两笔借款到期之后,六安地区城市信用社联合社多次向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要款项,六安地区城信置业服务部以所借的1500万元均存入了交通银行海南分行海口海甸办事处,该办事处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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