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计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计算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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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计算工程价款朱文明等与陈云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分析(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百案评析》。唐湘凌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职业十余年。其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处理过大量涉及工程建设、房地产的法律事务,在该领域有丰富经验,欢迎委托处理该领域的法律事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北京国际中心;电话:186-0190-0636,邮箱:lawyernew@163.com)。一

2、、本案要旨本案要旨为,建设工程完工后,建设方未经竣工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建设工程视为已经竣工,实际占有使用之日视为工程竣工之日,建设方应当支付承包方工程价款,不得以质量问题拒付工程款项。若双方在合同中对建设工程量、工程款计算方式及计算标准有详细约定的,应当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方式计算工程价款。原、被告双方于2010年10月21日签订协议书,约定由乙方(原告方)承包建设甲方(被告方)的房屋,同时详细约定了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标准,协议签订后,原告(乙方)按照协议的要求施工建设,并于2011年6月建设完工,俩被告的母亲在工程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已经入

3、住。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为,被告支付应当支付欠付工程款项以及支付数额。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工程建设完工后,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方式结算工程款共计为58503.5元,并将结算结果告知俩被告,俩被告也没有提出异议,因此,本院认定工程款实际总额为58503.5元。俩被告的母亲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已经擅自入住使用,实际占有了建设工程,应认定为工程已经竣工,被告应支付工程款给原告。俩被告提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而不同意支付尚欠工程余款18503元,由于俩被告的母亲在原告承建的房屋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已经擅自入住,且原、被告双方约定工程包工不包料,

4、付款按工程进度付80%,工程完工后1天付清,但未约定工程质量和违约责任。因此,对于被告提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而不同意支付工程余款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合同在履行中,陈云奎按照朱文明、朱文武的要求进行施工,已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工程量,并且朱文明、朱文武的家人已经入住使用。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与计价标准及计价方法计算,整个工程款共计为58503.50元,朱文明、朱文武已经付款4万元,尚欠工程余款18503元。根据上述查明的事实,朱文明、朱文武应当支付工程余款18503元给陈云奎。二、案件来源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1)陵民初

5、字第594号;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海南一中民三终字第31号  三、基本案情  原、被告双方于2010年10月21日签订协议书,约定由乙方(原告方)承包建设甲方(被告方)的房屋,同时详细约定:“一、按天面平方算,200元/平方;二、每层楼一个卫生间,如多一个卫生间另算500元一个,不包括装修,装修另外;三、外面竹架6元/平方,按竹架面积计算;四、天面混凝土有甲方付壹仟元以上的尾数钱;五、装修如有地板砖、墙砖按平方算不除门窗,卫生间装修500元/个,地板砖、墙砖17元/平方;六、水电做好按天面平方算20元/平方;七、天面上围水按米数算,如

6、按米数算50元/米,如安装门100元/个;八、楼梯20元/步,一个平台算2步;九、打涂料6元/平方,如果打油漆算9元/平方;十、付款按工程进度付80%;十一、材料由甲方(被告方)负责;十二、工程完工后1天付清。”协议签订后,原告(乙方)按照协议的要求施工建设,并于2011年6月建设完工,俩被告的母亲在工程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已经入住。原告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方式结算工程款共计为58503.5元,并将结算结果告知俩被告。俩被告已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4万元,尚欠工程余款18503.5元。现被告提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而不同意支付尚欠的工程余款18503.

7、5元给原告。发生争议。2011年9月27日,原告向原审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俩被告付清其工程款人民币18503.5元。俩被告系兄弟关系,房屋系俩被告共同建造。 四、法院审理  原审法院认为,(一)关于工程款实际总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本案中,原告在工程建设完工后,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方式结算工程款共计为58503.5元,并将结算结果告知俩被告,俩被告也没有提出异议,因此,本院认定工程款实际总额为58503.

8、5元。(二)关于尚欠工程余款是否应由俩被告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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