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来涉法涉诉案件形式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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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2013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形势分析报告2013年,在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导下,区委政法委团结带领全区政法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狠抓涉法涉诉信访的各项工作落实,在全区范围内先后开展了集中清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活动、案件评查活动、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从根本上改变了全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格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大多数都给予了妥善处置。一、总体情况:2013年,全区各政法机关共登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67件,其中法院26件,检察院21件,公安分局11件,司法局无,政法委9件;共受理40件,其中法

2、院26件,检察院14件,公安局11件,总受理率约60%,其中法院与公安分局受理率为100%。受理的案件中,有13件涉及到法院的执行问题,执行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二、2013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规律特点:一是信访总量大幅提升。与2012年相比,我区的信访总量大幅提升,但政法委系统的信访量在减少。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辖区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二是信访案件以人访为主。在67件涉法涉诉案件中,人访占55件,来信访占12件。-7-三是涉及面广。信访反映问题涉及到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反映问题复

3、杂多样,几乎涵盖了政法工作的方方面面。四是信访人成分复杂。有案件当事人,有当事人的近亲属,有案件代理人,还有与案件无关的案外人。五是反复信访多。有极个别信访人长年来,每次信访处理后,都表示问题已解决,不再信访,但从不信守承诺。过一段时间后,就同一问题又开始信访。六是息诉罢访稳控难。有些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已经过各级政法部门有关领导和有关专家多次向其释法明理,但信访人始终不予理解,至今不息诉罢访。三、涉法涉诉信访的成因:造成涉法涉诉信访不断增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一)社会变化和利益矛盾突出

4、。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中的各种矛盾除市场规律和行政手段调整外,主要还是法律手段进行调整。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文化日益繁荣,人们经济文化生活的活跃,而矛盾纠纷也成倍增加,利益冲突趋向激烈,社会处于矛盾多发期,不稳定因素增多,如企业改制、破产、产权转让、职工安置、养老、保险、征地拆迁、土地调整等问题,许多当事人选择上访,由此,带来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增多。(二)司法为民意识不强。-7-少数案件实体和程度上不同程序存在不公的问题,对事实证据的审查认定和适用法律缺乏准确性,案件质量存在瑕疵还比较多

5、。法律文书质量不高,说理不够,有的当事人为裁判文书中某几个文字而不断上访。“执行难”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未结执行案件压力仍然相当大,执行工作十分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及时实现。审判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工作作风不实、文明办案欠缺、办案效率低引发信访。少数政法干部缺乏公仆意识,重办案轻信访,不愿做细致的群众思想工作。(三)信访机制不够完善。党委、政府信访处理机制不够完善,过分强调“花钱买平安”,对无理缠访的当事人没有依法处理;个别单位,个别领导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随意表达意见和看法,随意表态,造成

6、当事人紧扣领导的表态而纠缠不休。刑、民、行三大诉讼法申诉没有次数限制,当事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诉而多次再审,对稳定社会和维护司法权威极为不利,司法公信力下降,易使当事人产生始终都有申诉改判机会的念头,不肯息诉罢访,客观上造成了涉法涉诉案件的局面。(四)办案经费受制约。由于地方财力有限,缺少办案经费,人、财、物不能及时补充,经费困难不能保障工作的需要,许多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不能及时组织调查,案件不能及时结案,一拖再拖,引发当事人多次上访。(五)当事人文化素质不高。-7-许多涉法涉诉群众文化水平不高,不能

7、正确看待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差异。有的当事人向政法机关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达不到就上访,给政法机关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有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当事人不听有关人员的法律宣传和劝阻,一意孤行,不是通过正当的渠道依法反映,而是有意将某一实事向多个部门以传单式散发,对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进行恶意攻击和报复,以达到个人某种目的。三、我区主要的一些工作做法:经过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总结出来一些工作做法:(一)推行首接首办制。哪个政法干警首接的涉法上访案件,就归谁办理,且要负责到底,不得中途无故换人,避免工作推

8、诿扯皮现象,直到案件息访为止。(二)推行案件倒查制。在哪个单位形成的涉法上访案件由哪个单位主办,不管将来人员如何变动都由原办案单位责任人负责。(三)推行案件回访制。要求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结后,定时不定时回访上访人,及时了解其思想状况,稳定其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重访现象的发生。强化督导,提高案件办结率,民事附带赔偿要到位。(四)对症施治,选准工作切入点。具体工作方法:1、“单刀直入法”。对那些案情不复杂,经做工作就可以结案的,责令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限期结案,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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