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5176136
大小:28.05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3-20
《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发布单位】广东省【发布文号】粤府〔2003〕81号【发布日期】2003-09-29【生效日期】2003-1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2003年9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2002-2005年广东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鼓励国内外人才来本省工作或者创业,提高广东综合竞争力,根据《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凡是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通过柔性流动来本省工作或者创业,
2、不愿意改变其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台湾地区籍(以下简称港、澳、台籍)、国籍的人员和不愿意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广东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第三条第三条《居住证》载明持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或地区、证件号码、服务处所、居住地址、有效期、证号(中国居民身份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护照等有效证件号码)、签发日期等内容。《居住证》印有持证人小一寸彩色照片,须加盖省或地级以上市公安部门“居住证专用章”。第四条第四条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人事部门)主管本省引进
3、人才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及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在省人事部门建立人事户头的单位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审核。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人事部门)主管本市引进人才工作,负责本办法在本市的实施及本市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审核。对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有疑问的,应当由职业技能鉴定行政部门鉴别。省公安部门负责《居住证》的制作,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及在省人事部门建立人事户头的单位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核发及其相关管理。地级以上市公安部门负责本市引进人才申领《居住证》的核发及其相关管理。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引进人才相关的工作。第五条第五条《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分为6个月、
4、1年、3年和5年。经省和地级以上市人事部门批准,可以续办新证。第六条第六条《居住证》具有下列主要功能:(一)持有人在本省居住、工作、创业的证明;(二)港、澳、台籍和获得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持居留国护照的留学人员或者外国籍持有人用于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相关事务,查询相关信息;(三)记录持有人基本情况、居住地变动情况等人口管理所需的相关信息。第二章申领第七条第七条申领人必需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二)具有中国境内大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知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资格及以上的特殊技
5、能;(三)具有从事五年以上应聘职位要求的本专业工作资历,掌握所要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四)遵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以及应聘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犯罪记录。第八条第八条申领《居住证》的人必须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3份,迳送工作单位或者企业注册机关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者批准设立人事户头的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申请。第九条第九条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二)有效的身份证明;(三)在本省的住所证明;(四)婚姻状况公证书;(五)本
6、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在本省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已经入境的境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已经持有《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的人员,免交上述(一)至(四)项材料,凭《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和第(五)项材料申领《居住证》。第十条第十条人事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四、七、八、九条的规定,当场审核《申请表》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登记受理《申请表》、婚姻状况公证书、健康证明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退
7、回相关材料原件,并发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材料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凭据》(以下简称《受理凭据》);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全部退回申请人,并发给不予受理凭据,写明理由。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地级以上市人事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在《申请表》里签注是否符合申领条件的认定意见,发还给申请人《申请表》2份,收回《受理凭据》。留下1份《申请表》和相关申领材料存档备查。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申领人凭签注的《申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