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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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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钦南区水东街道计生窗口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成年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核发二、审批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三、审批需提交的材料:1.已婚未育的夫妇:①双方户口薄、结婚证、本人身份证;②本人相片二张(一寸);2.已婚生育一孩的夫妇:①双方户口薄及小孩的户口薄或出生证;②双方结婚证;③本人相片二张(一寸);④小孩的生育证(准生证);⑤上环证。3.已婚生育二孩以上的夫妇:①双方户口薄及小孩的户口薄或出生证;②双方结婚证;③本人相片二张(一寸);④小孩的出生证;⑤小孩的生育证;⑥节育证明;⑦属超生的要带已缴交的全部社会扶养费单据。四、
2、审批程序:在村(居)委会或计生办领表→填表后到村(居)委会审核盖章→到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审批→审批通过后领证。五、承诺期限:1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不收费七、办公地点:水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八、查询方式:0777-2397784;九、投诉电话:0777-2693735。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核发二、审批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列》三、申请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需提交的材料:1.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1份(社区居委会或街道计生办领取申请表)2.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3.结婚证(属再婚
3、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多次婚姻史的,要提交所有婚姻史的相关证件或材料)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属收养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关系证明或公证机构的收养公证书)5.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2张。6.子女属违法生育的,需出具已缴纳社会抚养费发票复印件1份。四、承诺期限:即时办结五、收费标准:不收费六、办公地点:水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七、查询方式:0777-2397784;八、投诉电话:0777-2693735。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生育登记二、审批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三、登记表对象:1.生育
4、第一个子女或者第二个子女的;2.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3.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生育两个子女的;4.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生育一胎子女的。四.登记时间:分娩前或者分娩后三个月内五.登记地点:夫妻一方户籍所在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六.登记所需材料: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2.其他相关证件:(1)属再婚夫妻的,还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2)属子女死亡后申请生育的,还需提供子女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均可)。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相片2张
5、;4.填写《广西生育登记表》一份七、承诺期限:即时办结钦南区水东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一次性告知单YICIXINGGAOZHIDAN便民规范高效廉洁我们向您承诺:1、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们这里延误;2、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我们这里积压;3、不让各种差错在我们这里发生;4、不让来办事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冷落;5、不让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钦南区水东街道政务服务中心QINNANQUSHUIDONGJIEDAOZHENGWUFUWUZHONGXIN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南珠东大街110号投诉电话:0777—2693735邮政编码:
6、535099八、收费标准:不收费九、办公地点:水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十、查询方式:0777-2397784;十一、投诉电话:0777-2693735。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再生育子女登记二、审批依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列》三、申请对象: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过的;4.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
7、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5.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因伤致残,经依法鉴定,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6.夫妻双方定居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且连续居住十年以上,已生育两个子女的;7.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2.其他相关证件。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形,相应提供夫妻双方子女的病残儿鉴定书、伤残鉴定书;再婚对象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的原件。3.夫妻近期免
8、冠2寸合影相片3张;4.《广西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五、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不收费七、办公地点:水东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八、查询方式:0777-2397784;九、投诉电话:0777-2693735。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的证明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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