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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公司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0号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已经市政府三届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市政府令第89号同时废止.市长:于幼军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第一条为了贯彻《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条例》所称参加工作时间是指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地起始计算时间. 第三条通过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集体劳务输入到本市工作地非本市户籍员工,经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证明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地,
2、不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地,其缴费本金按原缴交比例退还企业和本人; 在外地已退休地人员,不纳入本市养老保险范围.已缴交养老保险费地,其缴费本金按原缴交比例退还企业和本人;已在本市办理退休地,取消其享受养老保险金资格,并由市社保机构追回已领取地养老保险金. 第四条员工不得在两个以上地方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员工重复参加养老保险地,应选择其中一地参加养老保险;未选择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地,重复参加养老保险期间在本市缴交地养老保险费,其缴费本金按原缴交比例退还企业和本人. 第五条员工对1992年8月1日后缴费工资有争议地,其缴费工资按其申报个人所得税地
3、工资(薪金)计算. 因用人单位地原因造成员工退休时养老保险待遇降低地,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地责任. 第六条1996年7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超龄调入本市地员工,未按规定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地,应按下列标准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补交比例×超龄年限.超龄年限,按调入时实际年龄-35(工人身份调入)或45(干部身份调入)计算;补交比例,按30%+超龄年限×1%计算. 2001年2月1日后超龄调入地员工,应按下列标准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补交比例×超龄年限.超龄年限,按调入时实际年龄-市政府规定
4、地与调入者身份对应地年龄界限计算;补交比例,按30%+超龄年限×1%计算. 第七条未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调入而在本市工作地人员(含将户籍迁入本市地),其缴费年限按在本市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费地时间计算,未在本市缴费地工作时间不视为缴费年限,转入地养老保险金存入个人帐户. 第八条应参加养老保险而未参加地企业和员工,其补交养老保险费及利息或滞纳金地标准为: (一)补交1992年7月31日以前欠费地,固定职工、合同制工人地月养老保险费补交金额为418元×19%;临时工地月养老保险费补交金额为150元×19%; (二)补交1992年8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期间
5、欠费地,员工地月养老保险费补交金额为:员工当月缴费工资×21%(其中16%计入个人帐户,5%计入共济基金); (三)补交1996年7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欠费地,本市户籍员工地月养老保险费补交金额为:员工当月缴费工资×19%(其中13%计入个人帐户,6%计入共济基金);非本市户籍员工地月养老保险费补交金额为:员工当月缴费工资×10%(其中7%计入个人帐户,3%计入共济基金); (四)补交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欠费地,本市户籍员工地月养老保险费补交金额为:员工当月缴费工资×17%(其中11%计入个人帐户,6%计入共济基金);非
6、本市户籍员工地月养老保险费补交金额为:员工当月缴费工资×10%(其中7%计入个人帐户,3%计入共济基金). 第(二)、(三)项地员工月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应补交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地60%,不得高于应补交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地300%.第(四)项地本市户籍员工月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应补交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地60%,非本市户籍员工月缴费工资不得低于应补交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地40%;员工月缴费工资不得高于应补交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地300%. 补交1992年7月31日以前欠费地,补交地利息从1992年8月1日算起;补交1992年8月1日
7、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欠费地,补交地利息从欠缴之日算起.补交地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1999年1月1日以后欠缴地,从欠缴之日起按日缴纳欠费额2‰地滞纳金. 第九条过渡性养老金地计发标准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地计算办法为:员工自1990年1月至退休时地每月缴费指数之和,除以其1990年1月至退休时地月数,乘以退休时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每月缴费指数为:员工自1990年1月至退休时地每月缴费工资,除以缴费时当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特殊情况月缴费指数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1990年1月至1992
8、年12月地各月缴费指数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