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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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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纺织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有从事生产、技术和科研工作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生产技术问题和承担科研设计工作,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业绩较显著;撰写或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与学习的能力;能应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专业学术活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纺织工程专业(含纺织、
2、染整、化纤、丝绸、服装、纺织机械、纺织器材、纺织空调等)的应用科学研究、产品开发设计、纺织工程设计、纺织工艺设计、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质量管理、设备管理、产品营销、技术推广及标准化与科技信息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在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三)伪造学历、资
3、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第四条学历、资历条件要求必须备具下列条件之一:(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学位)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二)获得相关专业的以下学历者,经考核称职(合格),可认定工程师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2、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六条专业理论
4、知识要求(一)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对所从事的专业理论有较深入的研究;(二)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三)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四)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五)能对一般技术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则。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科研项目或课题;(二)完成对行业发展有影响的项目或系列产品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三)完成一项中型或两项小
5、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成套项目的研究、方案制定、设计、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四)完成本企业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五)完成本专业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六)承担或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规范的编写,并获此批准、发布、实施;(七)完成对项目具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八)完成一项中型或两项小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九)完成企业中精密、复杂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十)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
6、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三项以上,并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十一)组织完成市(厅)级以上行业规划或老企业改造规划。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县(局)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用鉴定或验收;(三)负责完成一项中型或两项小型工程成套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
7、并通过鉴定或验收;(四)负责完成一项技术难度较高和复杂的纺织产品的研究、设计、制造、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负责企业生产和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及时解决企业的设备故障和产品质量问题,直接或间接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受到企业表彰、奖励;(六)负责完成两项市(厅)级或三项县(局)级科技进步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七)负责完成一项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并转化为商品,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八)取得发明专利一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
8、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九)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县(局)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十)负责制定的本行业或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十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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