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环评中介机构履行服务承诺考核暂行办法

常熟环评中介机构履行服务承诺考核暂行办法

ID:34916019

大小:37.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3-14

常熟环评中介机构履行服务承诺考核暂行办法_第1页
常熟环评中介机构履行服务承诺考核暂行办法_第2页
常熟环评中介机构履行服务承诺考核暂行办法_第3页
常熟环评中介机构履行服务承诺考核暂行办法_第4页
资源描述:

《常熟环评中介机构履行服务承诺考核暂行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常熟市环评中介机构履行服务承诺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常政发〔2015〕27号)、《常熟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常政办发〔2015〕81号)、苏州市环保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环规字〔2017〕1号)以及常熟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对中介服务考核的有关精神,为建立健全环评中介机构诚信档案,及时向市政务管理办公室提供中介机构信用情况,确保在我市备案的环评中介机构的环评中介服务,达到承诺的时间标准、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常熟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环评

2、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第三条中介机构考核采用累积记分办法,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每年的1月1日起计算。中介机构排名由中介机构累积记分和《苏州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考核得分两部分确定。按照环评中介机构违反服务承诺及《常熟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标准(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窗口环评文件送审须知》等有关要求,影响项目审批的行为,一次记分的分值为:6分、3分、1分、0.2分、0.1分五种。第四条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3-(一)超过承诺的服务收费标准;(二)超过承诺的服务时间标准;(三)上级环保部门考核通报不合格的;第五条

3、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环评文件因编制质量问题经专家评审不予通过的。第六条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一)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未在中介服务起始日前(含起始日)送环保窗口备案的;(二)环评文件编制过程未到现场核查的;(三)环评文件未评价生态红线管控区域及管控要求的;(四)涉及房地产、学校等敏感项目,环评文件未评价周边工业、加油站等项目设置防护距离情况及对本项目影响的;(五)环评文件未作明确结论,或评价结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六)环评文件修改后未在一周内向业主提供最终定稿的。第七条中介机构未按《常熟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标准(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环保窗口环评文件送审须知》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一次记0.2分:(一)在环保窗口受理时,尚未完成环评文件网上申报的;(二)附件缺少经市环保局盖章确认的建设项目申报表及预审意见复印件的;(三)-3-附件缺少经济主管部门备案或项目建议书批复复印件的;(四)附件缺少污水接管协议或证明的;(五)房地产项目附件缺少两个标准格式承诺书的;(六)未履行告知义务,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板块预审的;(七)未履行告知义务,环评封面缺建设单位盖章或法人代表签字的;(八)项目涉及卫生防护距离,未在厂界300米图上标明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及最近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第八条中介机构未按《常熟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标准

5、(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保窗口环评文件送审须知》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一次记0.1分:  (一)未按要求协助业主做好报批准备、环评中所需资料不齐全,以及环评需要修改,按实际拖延日期记录天数,每天记0.1分。  (二)环评封面上无环评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的;(三)有污染物排放且需领取排污许可证的项目,缺少或未上传《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的;(四)环评文件修改后未及时完成环评文件网上再次上传的。第九-3-条市环保局环评科等相关科室、环保窗口在受理、审核环评文件过程中发现中介机构有上述第四条至第八条所述问题的,应当采用会同环评报送人共同签字证明、留存证明材料、填写《常熟

6、市投资项目审批环评中介服务记录单》等方式采集证据,于年度末在网站发布,并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备案。第十条在中心网站公布后7日内,中介机构对记分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环保局环评科或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进行书面申辩,并提供证据。相关科室应当在5日内组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调查情况经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反馈给相关单位和科室,确实错误的应作相应分值调整。累积记分在网站公布后7日内,中介机构未作书面申辩的,视为认可累积记分和放弃申辩权利。第十一条当中介机构累积记分达到7分时,由市环保局环评科组织约谈,并责令其提交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报告;累积记分达到9分时进行通报,并抄报上级部门;第四条(

7、一)、(二)及第六条(一)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该中介机构不得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环评业务。第十二条中介机构排名得分计算公式为:得分=(12-中介机构累积记分)/12*50+《苏州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考核得分*0.5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举报,常熟市环保局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处理并予以反馈。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常熟市环保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于2017年1月1日起试行。-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