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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草原监理体系建设的几种模式陈永泉,杨国奇(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所,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51)摘要:草原监理是草原执法体系的重要部分,承担着草原执法监督、保护监测、防火防灾、项目建设指导和监督检查等职能。20年来,各地陆续建立草原监理机构,2003年,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正式成立,全国草原监理机构和队伍体系初步形成。从目前来看,各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大多数是在自我探索和不断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经过很多有益的探索,涌现出一些各具特色的建设模
2、式,这些模式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区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很值得对比和思考,从而进一步探索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成功模式。关 键 词:草原;监督管理;体系;模式;思考中图分类号:S812·6 文献标识码:A1 主要的几种建设模式1·1 专职机构建设模式草原面积较大的内蒙古、新疆、青海等省、自治区都设立了草原监督管理专职机构。机构的名称,有叫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所、监督管理站等。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在全国具有独具特色,其主要特点是盟(地)、旗(县)、苏木(乡)3级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由盟委、
3、行署统一下文予以规范。其中,盟、旗2级叫草原监督管理局,盟级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旗(县)级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苏木(乡)级为股级,其人事和财务统一直属旗草原监督管理局管理,苏木级草原监理站的执法范围不仅局限于本苏木,它还根据工作需要,同时也负责临近其他苏木的草原违法案件。1·2 合署办公建设模式我国除大牧区以外,其它地区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大多为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黑龙江省、吉林、湖南、贵州等省属于这一类型,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地区)中有一半是合属办公。这个模式主要是以原有的草原站等机构为依托,实行一套
4、人马2块牌子,内部分工负责草原行政执法和草原建设等工作。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也是一种合属办公的模式,从其内设处室来看,有办公室、草原监理处、草原保护与监测处、草原防火处、草原建设指导处。主要职责是草原行政执法、草原资源监测、草原防灾减灾和草原建设项目指导等。1·3 内设机构建设模式在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立内设执法机构或专职人员,专门负责草原行政执法工作。草原面积较小的一些省、市、自治区,在农牧业厅、局的草原处负责或有专职执法人员。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所的前身也是这个模式,自治区农牧业厅草原处有专职
5、监理人员负责草原行政执法工作。经过几年的探索也采取过与有关部门合属办公等形式,逐步形成现在的独立机构。1·4 其他建设模式有些省市在草原监理体系管理体制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如宁夏各级草原站所属的草原经济警察大队与公安厅的草原治安管理支队合署办收稿日期:2006—07—19作者简介:陈永泉(1966—),男,蒙古族,高级畜牧师,现从草原监理工作。接受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双重领导;河北省有6个县成立了草原(水产)公安派出所,所长由公安局委派,指导员(政委)由畜牧局副局长担任,其它工作人员由草原
6、站工作人员兼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草原监理所是师所的派出机构,但团场监理所只能在业务上受师所的领导,人事、财务、工资及一切政务属团场管理;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的个别旗在90年代还成立了草原公安派出所和草原经济警察大队,兴安盟根据地方实际由法院和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共同组成草原巡回法庭,以解决边远牧区和山区草原方面的法律纠纷。2 几种模式的比较与思考上面提到的几种草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模式,是草原监督管理工作多年经验的总结,各有特色和优点,也有其需要进一步完善之处。象锡盟那样的专职机构建设模式,从它的机构规格和
7、草原监理、监测和防火等专职、专业角度看,可以代表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趋势,值得宣传和全面推广。按照《草原法》的规定,草原面积较大的省区,若要成立专职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借鉴这个经验。合属办公的模式,是从我国天然草原的地域分布为根据,结合多年的草原管理和草原执法工作的实际,摸索出的形式,是从实际出发而定的建设模式。这一模式主要适合于草原面积较小的地区,如南方沿海省区和北方的农区半农半牧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的海拉尔区,成立了草原监督管理局,但它也是个执法、建设和饲料管理为一体的机构,是比较符合当地实
8、际的模式。这种建设模式,不管叫局还是站,都是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为一体,执法主体不是十分明确,对草原执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的建设,国家从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的高度,结合全国草原工作实际,成立的综合型的建设模式。实际上也是种合属的形式,它既有草原监理、监测、防火的职能也有草原项目指导的职能。这个模式对国家来讲是比较适合的,在农业部系统内目前还没有成立其他草原的管理机构之前,是很符合实际的一种形式。但从行政执法工作角度来看这个模式的综合性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