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知识点:主要税种三

天津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知识点:主要税种三

ID:34755663

大小:73.08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3-10

天津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知识点:主要税种三_第1页
天津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知识点:主要税种三_第2页
天津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知识点:主要税种三_第3页
天津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知识点:主要税种三_第4页
天津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知识点:主要税种三_第5页
资源描述:

《天津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知识点:主要税种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天津会计从业《财经法规》第三章知识点:主要税种三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主要税种  二、消费税  (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  我国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现行消费税仅对特定消费品在特定环节价内一次征收。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用于其他用途的应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环节已扣缴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

2、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零售应税消费品  金银首饰(含金基、银基首饰及镶嵌首饰)、钻石、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2.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有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三种形式:  (二)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  具体来说,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  1.生产销售(包括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以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生产者直接缴纳。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款。所谓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

3、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以进口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由海关代为征收。  (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1.税目: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我国消费税税目共有14个。即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2.税率: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复合税率三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消费税根据不同的税目或子目确定相应的税率或单位税额。其中,黄酒

4、、啤酒、成品油适用定额税率。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适用复合税率。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  1.销售额的确认  (1)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包括在内:  ①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第一,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第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②符合规定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包装物的处理】①实行从

5、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②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③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换算】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必须换

6、算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门市部销售】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非买卖方式】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自产自用】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

7、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3)进口应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