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正义视域下的和谐社会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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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论文作者签名:笾堡垒指导教师签名:五丝盎论文评阅人l:评阅人2:评阅人3:评阅人4:评阅人5:答辩委员会主席:委员l:委员2:委员3:委员4:委员5: 。TheBuildingofaHarmoniousSocietyUnd———e———r—————T————h————e——....HorizonofSocialJustice⑧Author’Ssignature:一‘●‘Supervisor7Ssignature:ExternalReviewers:ExaminingCommitteeChairperson:ExaminingCommitteeMembers:Dateoforaldefence:!里!芝:堇:笪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逝姿盘鲎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撬诹刽谚签字日期:2DI哆年9月琴J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逝鎏盘堂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本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逝鎏盘堂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和传播,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学位论文作者签名:诧立R玩导师签名:签字日期:加哆年多月弓1日签字日期:万宓已沙l学岁具弓j日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致谢时光飞逝,转眼我就要结束自己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生涯,这两年有很多收获,也有很多留恋。在这里,我要深深地感谢我的导师万慧进老师这两年来对我的照顾与帮助。在我撰写论文的过程中,从论文的选题、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论文的写作、修改,万老师给予了很大的帮助。同时,我也感谢恩政部每一位老师对我学习的帮助,万斌老师让我明白了科研的广度,段治文老师的讲课幽默风趣,让我领略到了他教学的魅力,马建青老师和王东莉老师的教课让我在学习知识的同时也学会了心理上的自我调节,张继昌老师教会了我脚踏实地的科研精神等等,这些,都将影响我今后的人生道路。感谢每一位给我授课的思政部老师,帮助我更好的成长。在这里我还深深的感谢傅文轩、刘文成、梁露丹同学在我撰写论文过程中对我的帮助,特别是傅文轩同学因为我找工作不在杭州的原因,为我的论文完成做了很多的工作,在此我深深地感谢。还要感谢11级思政班的所有同学的支持,更要感谢我的父母和男友对我的包容和理解。即将走向社会的我,一定会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加倍努力,用自己的所学来回报社会!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摘要摘要实现社会和谐,构建适合生存的美好社会是人类共同的追求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努力追求的社会理想。当前,我国处于发展的转折期,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在所难免。在正确分析了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之后,我国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理念,使和谐社会成为各个领域的共同话题与焦点.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和谐社会的实现需要社会正义作为基石。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基础。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国必须加强社会正义观对社会构建的指导作用,解决社会中大量存在的正义缺失问题。本文通过对社会正义理念与和谐社会构建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与论述,使两种理论有了很好的融合。从社会正义缺失现象的分析入手,通过加强社会正义来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使得和谐社会成为文章的最后落脚点。本文以社会正义的理论为平台,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途径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极大的丰富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同时总结和发展了社会正义理论的研究成果,使两种理论在充分结合的基础上实现了新的飞跃。关键词:和谐社会正义社会正义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AbstcactAbstractTorealizesocialharmony,andbuildsuitableforthesurvivalofthegoodsocietyisacommonhumanpursuitofgoals,alsoisthecommunistpartyofChinapeoplestrivingfortheideal.Atpresent,ourcountryinthedevelopment,allkindsofsocialcontradictionshighlightisinevitable.Aftercorrectlyanalyzedthechangesofsituationathomeandabroad,ourcountryputforwardthescientificconceptofbuildingaharmonious.socialistsociety,theharmonioussocietybecomeacommontopicandfocusinvariousfields.Fairnessandjusticeistheimportantcontentofsocialistharmonioussociety,itisalsothebasicconditionsofharmonioussociety,aharmoniousneedssocialjusticeasthecomerstone.Justiceisthefirstvirtueofsocialinstitutions,itisanimportanttheoreticalbasisofbuildingaharmonioussocialistsociety.Inordertobuildaharmonioussocialistsociety,Ourcountrymuststrengthensocialjusticeconstructguidingroletothesociety,solvetheproblemsofthelackofjustice:Basedonthediscussingoftherelationshipbetweentheconceptofsocialjusticeandthebuildingofaharmonioussociety,thetwokindsoftheoryhaveagoodfusion.Fromtheanalysisonthephenomenonoflackofsocialjustice,wecanpromotethebuildingofaharmonioussocietybystrengtheningsocialjustice,itmakestheharmonioussocietybethefootholdofthearticle.Basedonthetheoryofsocialjustice,thearticlemakesadetaileddiscussingofthewaytothebuildingofaharmonioussociety,whichhasgreatlyenrichedthetheoryofbuildingaharmonioussocialistsociety.Italsosummarizeanddeveloptheresearchachievementofthetheoryofsocietyjustice,thetwokindsoftheoryhaveanewleapingbasedonthefusion.Keywords:HarmonioussocietyJusticeSocialjusticeIII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目次目次致谢⋯..⋯⋯⋯⋯⋯⋯⋯⋯⋯⋯⋯⋯⋯⋯⋯⋯⋯⋯⋯I摘要⋯⋯⋯⋯⋯⋯⋯⋯⋯⋯⋯⋯⋯⋯⋯⋯⋯⋯⋯⋯.IIAbstragt⋯⋯⋯⋯⋯⋯⋯⋯⋯⋯⋯⋯⋯⋯⋯⋯⋯⋯⋯.III目次⋯⋯⋯⋯⋯⋯⋯⋯⋯⋯⋯⋯⋯⋯⋯⋯⋯⋯⋯⋯..IV1绪论⋯⋯⋯⋯⋯..⋯⋯⋯⋯⋯⋯⋯⋯⋯⋯⋯⋯⋯⋯⋯11.1研究背景⋯⋯⋯⋯⋯⋯⋯⋯⋯⋯⋯⋯⋯⋯⋯⋯⋯..11.2文献综述⋯⋯⋯⋯⋯⋯⋯⋯⋯⋯⋯⋯⋯⋯⋯⋯⋯..21.2.1关于西方正义观发展演进的理论⋯⋯⋯⋯⋯⋯⋯⋯⋯21.2.2我国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正义理论发展⋯⋯⋯⋯⋯⋯.41.3研究意义⋯⋯⋯⋯⋯⋯⋯⋯⋯⋯⋯⋯⋯⋯⋯⋯⋯..61.2.1理论意义⋯⋯⋯⋯⋯⋯⋯⋯⋯⋯⋯⋯⋯..⋯⋯61.2.2现实意义⋯⋯⋯⋯⋯⋯⋯⋯⋯⋯⋯⋯⋯⋯⋯..81.4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点⋯⋯⋯⋯⋯⋯⋯⋯⋯⋯⋯⋯91.5研究方法⋯⋯⋯⋯⋯⋯⋯⋯⋯⋯⋯⋯⋯⋯⋯⋯⋯.92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102.1社会正义的基本理论⋯⋯⋯⋯⋯⋯⋯⋯⋯⋯⋯⋯⋯⋯102.1.1正义的科学内涵⋯⋯⋯⋯⋯⋯⋯⋯⋯⋯⋯⋯⋯.102.1.2社会正义概念的发展⋯⋯⋯⋯⋯⋯⋯⋯⋯⋯⋯⋯112.1.3社会正义与个人正义⋯⋯⋯⋯⋯⋯⋯⋯⋯⋯⋯⋯132.2社会正义的组成要素⋯⋯⋯⋯⋯⋯⋯⋯⋯⋯⋯⋯⋯⋯142.2.1社会正义要求营造民主的政治氛围⋯⋯⋯⋯⋯⋯⋯⋯142.2.2社会正义允许存在合理的收入差距⋯⋯⋯⋯⋯⋯⋯⋯142.2.3社会正义力求建设完善的保障体系⋯⋯⋯⋯⋯⋯⋯⋯152.2.4社会正义确保实现良好的自然环境⋯⋯⋯⋯⋯⋯⋯⋯152.3社会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152.3.1社会正义是民主法治的本质要求⋯⋯⋯⋯⋯⋯⋯⋯..162.3.2社会正义是诚信友爱的道德底线⋯⋯⋯⋯⋯⋯⋯⋯..172.3.3社会正义是激发社会活力的原始动力⋯⋯⋯⋯⋯⋯⋯.18IV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目次2.3.4社会正义是实现安定有序的重要保证⋯⋯⋯⋯⋯⋯⋯.202.3.5社会正义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制度基础⋯⋯⋯⋯..213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233.1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233.1.1腐败问题严重⋯⋯⋯⋯⋯⋯⋯⋯⋯⋯⋯⋯.⋯..23;3.1.2社会差距日益拉大⋯⋯⋯⋯⋯⋯⋯⋯⋯⋯⋯⋯..243.1.3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完善⋯⋯⋯⋯⋯⋯⋯⋯⋯⋯⋯.263.1.4环境污染日益加剧⋯⋯⋯⋯⋯⋯⋯⋯⋯⋯⋯⋯⋯283.1.5当代社会个人正义观念日益淡薄⋯.⋯⋯⋯.。⋯⋯.⋯.293.2社会正义缺失出现的原因⋯⋯⋯⋯⋯⋯⋯⋯+⋯⋯⋯⋯..303.2.1社会转型期的体制不完善是社会正义缺失的制度原因⋯⋯..303.2.2我国的国情是社会正义缺失问题产生的客观原因⋯⋯⋯⋯323.2.3观念错位是造成社会正义缺失的思想根源⋯⋯⋯⋯⋯⋯334用社会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364.1理论层面实现社会正义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364.1.1加强制度改革,杜绝贪污腐败⋯⋯⋯⋯⋯⋯⋯⋯⋯.364.1.2推动经济发展,减小收入差距⋯⋯⋯⋯⋯⋯⋯⋯⋯.384.1.3完善社保体系,减少保障盲区⋯⋯⋯⋯⋯⋯⋯⋯⋯.394.1.4制定环保措施,防治生态破坏⋯⋯⋯⋯⋯⋯⋯⋯⋯.41▲4.2个人理念层面提高公民的正义意识⋯⋯⋯⋯⋯√⋯⋯⋯⋯.424.2.1公民社会正义教育的主要内容⋯⋯⋯⋯⋯⋯⋯⋯⋯.424.2.2公民社会正义教育的途径⋯⋯⋯⋯⋯⋯⋯⋯⋯⋯..435结语⋯⋯⋯⋯⋯⋯⋯⋯⋯⋯⋯⋯⋯⋯⋯⋯⋯⋯⋯..45参考文献⋯⋯⋯⋯⋯⋯⋯⋯⋯⋯⋯⋯⋯⋯⋯⋯⋯⋯⋯..46读研期间发表的论文⋯⋯⋯⋯⋯⋯⋯⋯⋯⋯⋯⋯⋯⋯⋯⋯.50V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绪论1绪论I.I研究背景温家宝总理提出“正义公平比太阳还要光辉”①的论题,将正义理念在我国社会建设过程中的渗透提到了新的高度,正义作为我国的一种传统理念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越来越重要。我国对西方正义理念的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正义真正作为一种生活理念得到认可还需要很大的努力,得不到有效施行的理念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随着对正义研究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建设过程中越来越倾向于将正义理念作为其重要的指导思想之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规划内容,与正义理念的结合成为社会建设理论发展的必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小康社会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飞跃的背景下提出的,是开创我国未来新局面的重要任务。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首次提出了“和谐社会”的完整概念,指出“所谓‘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的,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之后胡锦涛又提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处处体现出真正的和谐社会必须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和谐社会中各方面的利益得到了有效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都得到了一定的缓解、人民能够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这都是公平正义得到实现的标志。同样,公平正义也是一个社会真正和谐的前提和保障,只有实行公平公正,和谐社会的构建才有一定的基础,同时能够保证和谐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但在经济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思想建设上也逐渐多元化,人们的观念变化使得很多违背正义的现象层出不穷,从宏观上的社会制度不①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应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大会发言人的邀请,在人民大会堂与采访大会的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②十六届四中全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⑦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绪论合理到微观上的个人对许多非正义行为的视而不见,都是近年来社会不和谐因素的体现,因此对社会正义的研究迫在眉睫。近几年来发生的很多社会现象已经向我国的社会价值理念敲响警钟,构建和谐社会,不仅仅是从制度上完善,同样也要使我国人民具备适应和谐社会生活的素质,使正义理念全民化,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胡锦涛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①中国作为刚刚崛起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在社会主义的舞台上扮演着重要角色,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和平正义的世界环境是我国作为一个政治大国的责任。同时,只有实现国内的公平正义,才能以更好的心态与国际接轨,是我国实现全面国际化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我国致力于和谐世界的构建的有力起点。综上所述,研究社会正义理念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结合是我国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1.2文献综述从收集到的文献资料来看,正义理论的研究主要可以分为西方的研究成果与我国的研究成果两个部分1.2.1关于西方正义观发展演进的理论西方对正义理念的研究最早开始于古希腊时期,这一时期的理论是西方正义理念发展的起步和基础。以此为开端的西方正义理念的研究取得了相当大的理论成就。柏拉图关于正义的理论通过其著作《理想国》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其理论可以概括为:城邦正义(国家正义)和个人正义,他对城邦正义和个人正义分别进行了详细论述。作为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继承了老师很多关于正义的观念,认为正义正如柏拉图所说是一种整体的德性,但是在此基础上亚里士多德又有所发挥,将正义分为整体正义和具体正义(又称整体的公正和具体的公正,在①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2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绪论亚里士多德看来,“公正”和“正义”是同一个词)。霍布斯(Hobos)以自己的社会契约理论为基础,提出人类必须按照自然法来订立社会契约,正义来源于契约的订立并且订约各方都要切实遵守它,反之则是不正义的。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出了三权分立的论断,提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公民政治自由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卢梭(Rousseau)在其著作《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公意的概念,指出全体社会成员的公意是国家主权的核心内容,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公平享有民主的保障,也是国家正义的体现,他的观点被称为公意正义观。康德在((权利论》中认为,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使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自由,不能受任何强制的阻碍,人们的意志诉求能够顺利实现以求协调一致。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中通过与仁慈的相比较论述了正义,他认为仁慈是一种积极的美德,是主动帮助别人的一种德性,而正义是一种消极美德,只是阻止对别人的伤害。随着正义的逻辑变迁与发展,很多优秀理论层出不穷,其中马克斯·韦伯的著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中对基督教转变到新教的论述使我们了解到神权社会转为世俗社会的内在合理性。哈耶克对于市民社会所形成的自生自发社会秩序与规则的论述是我们理解近现代社会不同于古代社会的最好的一把钥匙,这些思想集中体现在《自由秩序原理》与《法律、立法与自由》之中。现当代西方正义理论研究的集大成者是美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Rawls),他在其著作《正义论》中阐明了自己的正义思想。“两个原则”和“两个优先”是罗尔斯正义观的基本内容。诺齐克反对罗尔斯的正义观中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认为这样会使平等对自由造成极大冲击,为了所谓的平等削弱了自由。诺齐克的正义观是从财产的拥有和分配角度来论述的,他的正义观通过获取原则、转让原则和矫正原则三个原则体现出来。之后的研究者在经典正义理论的基础上在社会建设的理论领域中创造出更多的理论成果。美国政治学家沃尔泽的((正义诸领域》一书是从分配的角度对正义所做的研究,沃尔泽在本书中构建了与简单平等相对立的复合平等理论,指出正义的讨论要建立这一理论的基础之上;英国政治学家戴维·米勒在其所著的《社会正义原则》一书中详细的阐述了社会正义;美国政治哲学家桑德尔在其著作《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中论述了一罗尔斯为代表的“政治自由主义”学说的偏颇,并提出了“正义内在于善”的思想;美国著名神学家尼布尔在其著作《道德的人与不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绪论道德的社会》中,应用基督教的伦理思想对现实社会进行分析和研究,论述了道德对社会正义实现的作用。汉斯-约纳斯的著作《责任原理》中提出从整体的观念出发,“正义”的研究要涉及到对于有限的人类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运用,以便更符合人类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必须强调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没有直接对“正义”进行系统的研究论证,但是在整个马克思的著作中都可以体现出对“正义”的重视。1.2.2我国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正义理论发展我国古籍文献中关于正义的“义”一词源远流长,有很丰富的理论内容。“义”为儒家学说的基本道德原则,据统计,在《论语》一书中提到“义”字的次数多达24次,在《(孟子》一书中使用“义”字的次数更是多达108次,因此“义”一词自古以来就受到我国文化理论界的推崇。孔子提出“正者政也,义者,仁义也”,力求建立一个公平、均等的社会秩序。墨子主张“兼相爱”,在其著作中勾画出一个“爱无等差”的公平理想社会。孟子认为真正的正义是存乎内心的。我国传统文化中首次使用“正义”一词的是苟子,他把正义上升到制度层面来认识,在孔子思想的基础上真正建立了儒家的正义思想。其后我国古代很多文献中都有出现正义一词,《战国策·卫鞍亡魏入秦》:“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练剔其傅。⋯西汉时期的《礼记.礼运》更阐述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博大思想。近代康有为在其著作《大同书》中提出要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原则中也贯彻了正义理念。我国近代各届领导班子对正义理论的探析真正将西方正义观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逐步形成了系统的正义理论,正义观也真正开始为我国解放后的国家建设服务。毛泽东时期通过对我国国情的深入了解,将我国的现状与马克思主义真理相结合,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正义观念,对我国的公平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析。毛泽东的正义观主要是从人人平等的角度出发,认为正义就是要保障每个人民有平等的权益。邓小平的正义理念主要体现在其制定的共同富裕政策上,他的正义观可以称为共同富裕正义观。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带领广大人民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确立了共同富裕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4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绪论建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正义观,将公平正义正式纳入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胡锦涛时期将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提出。胡锦涛总书记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概括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公平正义有很大的现实含义:“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自我国成立之后特别是近代社会,我国的社会建设理论的发展过程中结合我国的国情对正义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郑永奎的专著《经济正义论》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背景,以人的发展做为终极目标,多角度地论述了经济正义问题。杨一平的《司法正义论》主要是回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司法正义的需求,对于推动国家的法治建设有重要意义。吴忠民的《社会公正论》提出了社会正义的三原则,丰富了关于社会正义的理论。江山在《中国社会科学》所发表的文章《再说正义》提出了“人际正义”的观点,主张站在人与自然平等的基础上处理环境正义问题,从而突破了原先关于人类正义论的正义认识。沈晓阳的《正义论经纬》从历史、逻辑和价值的维度对正义进行了比较全面的分析,对古今中外的正义理论发展做了全面系统的总结。戴剑波的《权利正义法》从法哲学和法社会学的视角研究了权利正义理论,采用了社会时政分析、规范分析和价值分析的方法进行了研究。张静的著作《转型中国:社会公正观研究》则采取了实证调查的方法对当代中国的社会正义观进行了研究,在研究方法具有开拓性的意义。龚群在《道德乌托邦的重构一一哈贝马斯的交往伦理思想研究》一书中,对哈贝马斯的交往伦理思想从多方面进行了研究,分析了交往的合理性与交往的意义。邓正来的《国家与社会一一中国市民社会研究》提出了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良性互动说。除了对正义观念研究的专著之外,我国还有很多具有代表性的论文,都对正义观念与和谐社会的建设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如陈玉照在其硕士学位论文“公正与社会和谐的思考”中探讨了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内涵,比较全面地考察了中外思想家关于“和谐社会”的思想,指出了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列举了当前社会的种种不和谐现象,提出构建以中产阶级为主导的“橄榄型”社会结构。严学钧在其论文“应得正义与分配公平”一文中指出正义在社会分配①【美】乔治·摩尔.伦理学原理【M】.长河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169.5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绪论中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为各种分配理论提供了正当、合理性的道义基础。朱武雄的论文“善治的正义价值一罗尔斯眼中的国家治理”,文中指出罗尔斯对正义的思考不仅仅是停留在哲学层面上的纯粹恩辨,他更多地把作为伦理范畴的正义思想与国家的治理实践结合起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国家善治思想。还有很多论述正义思想与“和谐社会”的较有参考价值的论文,如万俊人的“社会正义为何如此重要?”中论证了社会正义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指导作用,程立显的“关于和谐社会的伦理学思考”,曾建平、王玲玲的“追寻公正: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杨方的“正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价值目标”等,都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社会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关系,丰富了我国的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从各方面理论研究成果来看,当前我国的社会正义与和谐社会构建的研究内容已经比较丰富,理论框架已经形成。同时,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还需要结合我国基本的社会实际来不断充实和完善我国的社会正义理论研究。从收集到的文献来看,国内外研究对正义理念的研究理论是比较丰富的,但是针对我国和谐社会构建与社会正义理念相结合的文献比较缺乏,因此本文重点在于论述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贯彻社会正义思想,让社会正义思想真正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服务。1.3研究意义本文对中西方的正义理念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剖析,结合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理论,使“正义”这一理念的研究有了更大的时代性意义。“正义”一词起源于古希腊文化,在古希腊文化中将正义视为“四德”之一,因此正义理念对社会构建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它既对社会的制度构建有很大的影响力,又对社会个体的内在品质有很强的塑造力,在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中注重对社会正义理念的研究既是对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丰富,又具有推动我国建设更好社会体制的现实意义。1.2.1理论意义第一,对中西方正义理念的系统研究与阐述,可以作为我国正义理论研究的6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绪论参考资料与理论基础。西方正义理念的发展已经有了很长的历史。从最早赋予正义基本含义的梭伦到柏拉图在《理想国》一书中将“正义”看做是“四德”之一起,西方学者对正义这一理论概念的研究就从来没有中断过。特备需要强调的是罗尔斯在正义研究中取得的成就将西方的正义论研究推至顶峰。与西方相比,我国虽然很早提出了正义的概念,但研究进度相对落后。对西方正义观的研究特别是社会正义的研究,是我国展开研究的“敲门砖”。在承认西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进行正义研究,是我国形成比较系统的正义理论的途径。因此,本文对正义概念的总结以及对社会正义元素的讨论都试图丰富我国的正义理论。第二,本文从社会正义的角度研究和谐社会,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和谐社会理论的研究。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科学理论来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服务。借用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这一理论,可以将社会正义与和谐社会相结合。本文首先对社会正义的组成要素进行论述,将其作为标准之一对和谐社会进行衡量,发现和谐社会构建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法。这打破了以和谐社会理论为基础的常规研究方法,为和谐社会的研究拓展了一条新的方式。将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契合到社会正义的理论要求中,能够更好地是实现理论的融合,更加能够符合我国的基本社会现实,使和谐社会的构建更加真实。第三,本研究使结合社会和谐进行的社会正义研究从政策的层面上升到理论的层面,为多种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借鉴。通过对社会正义理念的系统研究,在与我国的社会建设结合的过程中可以将实现社会正义这一政策上升为指导社会发展的理论,将其运用到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我国在诠释和谐社会的内涵时,将公平正义作为目标要求,使社会正义作为一种政策得到体现。通过本文研究,社会正义不再是一个抽象的哲学概念,而是更加贴近我国的国情和社会现状,更好地丰富了社会正义理论的内容,可以用其来解释、分析、研究各种违背正义的现象的成因、类别和发展趋势,让社会正义理念在我国各方面的建设中都得到体现。7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绪论1.2.2现实意义我国正处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把“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和谐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是一种比较健全的社会模式,也是社会学科的重要研究内容。和谐社会可以定义为公平、正义的社会,和谐社会的实现是离不开正义理念的影响的。构建和谐社会将公平与正义作为重要内容提出表明社会正义已经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目前在我国,人们收入差距拉大,社会阶层分化,不公平现象客观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对人们的思想产生了冲击。人们对社会产生了怀疑、焦虑的情绪,对公平正义的吁求日益强烈。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很多原本的理念与道德模式受到了颠覆,而新的道德评价机制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健全,因此,社会和个人都出现了许多失范现象。在政治领域的贪污腐败现象、经济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现象以及人们道德理念中正义感缺失的现象,都表明我国真正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正义观念最初只是一种德性,随着理论的发展开始涉及到不同的领域,体现着人们共同利益的实现,成为人们的一种道德意识和行为方式。其中的社会正义强调在共同体内必须协调成员的权益关系,实现权益合理布局及分配,遵循正义的道德准则,也要求在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时必须遵循正义的道德要求。正义在各个共同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正义原则的地方,就会出现和谐的社会局面。社会正义的研究成果是可以作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指导理念的,但是我们在吸收西方的正义理念的过程中还必须明确我国的基本国情,将西方的正义理念与我国传统正义观相结合,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内容相结合,这样才能够真正推动我国国内对正义观的研究,更好的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特色国家而服务。对西方正义观的不断研究,对我国理论的发展有很大的现实意义,使我国传统的正义理念能够在当代理论的支撑下得到更好的发扬,可以为很多其他领域的①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去做代表大会上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8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绪论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因此,对于正义理念的研究是必要的,将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理论与之结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1.4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点本文的重点在于理论与现实的结合。在对社会正义的概念和基本理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必须能够和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同时社会正义理论也要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能够融合。本文的难点在于在总结中国西方正义理念的发展时要避免只是理论的堆积,要有一定的逻辑性与系统性,同时论述两部分内容之后的结合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如果结合的不好很容易出现论文的两张皮现象。本文的创新点在于社会正义理论的研究与总结紧扣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现实状况,前后呼应,互相融合,以社会正义的理论为基础、和谐社会的构建为现实,从整体上把握两者的关系。1.5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在综合分析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收集目前关于正义观的研究资料,进行归纳、分析。比较研究法。将国外的研究成果与我国的理论成果相互比较,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总结。定性分析法。深入分析社会正义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地位.9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2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2.1社会正义的基本理论正义是伦理学与政治学中的重要概念。在汉语的表述中,有许多与正义相似的词语,正义在不同的语境中也有不同的词性。社会正义作为正义的一个方面,是对正义理念的重要延伸,主要指的是一种能够实现正义的社会状态。2.1.1正义的科学内涵正义一词来源于古希腊神话,在辞海中对“正义”的解释有三种:第一种是“公正的;公正的道理。”第二种是“语言文字上恰当、正确的含义。”第三种是“正当的、公正的道理”①对正义理念的很多研究都建立在对正义概念的理解上。在西方的语言中,“正义”一词来源于拉丁语justitia,由拉丁语中的jus演化而来。“jus”是个多意词,有公正、公平、正直、法、权利等多种含义。在英文中,justice一词,具有正义、正当、公平、公正等意思。在汉语里,正义即公正的道理,与公平、公道、正直、正当等相联。百度百科中对正义的定义为:“正义是公正的义理,包括社会正义、政治正义和法律正义等”。。中外关于正义的定义虽然有所区别,但是都对正义的基本范畴进行了总结,强调了正义作为伦理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文明社会的一种道德规范,体现的是社会的有秩序运转和更高层次的精神境界,倡导“公平、公正、正当”的理念。思想发展史各个阶段的思想家对正义理念进行了不同层次的研究,但是对于正义的基本涵义,国内外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固定答案。通常都是对正义的性质、作用做出描述,或者对正义的具体表现进行论述,例如社会正义、程序正义、分配正义等。在这些论述中正义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标准被提出来,认为正义是一种衡量各种社会现象的价值尺度,符合这个标准就是正义的,否则就是非正义。从正义一词的起源来看,正义主要是对非正义的否定。正如赫拉克利特所说:“如果没有不义,人们就不知道正义的名字”。。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如果“共同组成①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M1.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②公平正义:(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530421.htm.③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西方哲学原著选读【M】.商务印书馆,1982:24.10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的社会成员之间都是朋友关系,那么正义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①休谟认为:“正义起源于人类惯例。”。这些话都表明,正义是从破坏人们正常的生活及习惯的非正义行径中得出的。古罗马法学家乌尔庇安首创了正义的经典定义,他认为:“正义乃是使某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永恒不变的意志.”。托马斯·阿奎那在此定义的基础上提出正义是“一种习惯,依据这种习惯,一个人以一种永恒不变的意志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棚这表明,正义也是一种义务与权力的对等关系。关于正义定义的研究,涉及很多复杂的问题,由此会产生对正义的不同认识。我国最早对正义的定义是在《荀子》中首先将“正”与“义”连用,日:“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也。”。这一概念认为,正义就在于品行端正,做事合乎礼仪。我国近代对正义的研究主要是对各个领域正义具体表现、作用的研究。通过对以上关于正义定义的认识,各定义主要是根据正义的起源来探究正义,将正义作为最基础的概念进行研究,探究正义的本质。笔者认为,单从正义本身的内涵来看,正义是一个抽象的概念。正义主要是用来评价特定时代的观念或行为是否正当,是否符合时代背景下的社会关于“正义”的标准。正义的表现是多方面的,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庞德从多个方面对正义进行了总结:“在伦理学上,我们可以把正义看成是一种个人美德或是对人类需要的一种合理、公平的满足;在经济学和政治学上,我们可以把社会正义说成是一种与社会理想相符合,足以保证人们的利益与愿望的制度;在法学上,我们讲的执行正义(或法律)是指在有政治组织的社会中,通过这一社会的法院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安排人们的行为;现代法哲学的著作家们也一直把它解释为人与人之间的理想关系”回本文的研究对象是社会正义,包括了政治、经济、文化和道德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是我国当前建设社会主义亟待解决的问题。2.1.2社会正义概念的发展西方的正义理论研究的过程中,最初只注重个人,主要涉及的是个人的行为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140.②休谟.道德原理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121-③休谟.道德原理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265④休谟.道德原理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265⑤苟子.儒孝篇【M】.⑥罗克斯·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73.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以及品质。随着社会和思想理论的发展,以原有政治理论为基础,产生了关于社会制度状态的思考,从而产生了关于社会正义的概念。西方思想发展史的过程中关于社会正义的理论最早开始于柏拉图。柏拉图将正义分为个人正义与城邦正义,这里的城邦正义主要体现为社会制度的运行。柏拉图把整个社会分为三个阶级,并总结到:“各尽其职就是正义。”①当三个等级在社会运行中能够各司其职互不干涉,就能实现城邦正义。由此可以看出,社会正义要求社会分工必须明确、社会结构必须合理、社会能够有秩序运行。亚里士多德从更广泛的角度讨论了社会正义,他认为“城邦的目的是人类所能达到的最优良生活。”②公平正义的社会可以确保人们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实现。康德在《权利论》中认为,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使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自由,不能受任何强制的阻碍,人们的意志诉求能够顺利实现以求协调一致。罗尔斯作为当代正义理论研究的集大成者,对正义做了比较深入全面的研究。罗尔斯在论述其正义观时首先说明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一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罗尔斯在总结自己的社会正义观时指出:一般的正义观是“所有的社会善一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一都应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善的一种不平等分配有利于最不利者”。。在此基础上,罗尔斯又提出了两项原则:“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fl-(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罗尔斯的第一个原则中体现出其自由主义的理念,第二个原则又有平等主义的倾向。表明社会正义要求人们能够平等拥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社会的各种职务和地位是平等向所有人开放的,同时要力求平等分配社会运行所产生的利益和相应负担。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结合马克思对正义的定位,我国在和谐社会建设①公平正义:(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530421.htm.②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商务印书馆,1965:364.⑦【美】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刚,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03.④【美】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刚,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02.12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理论中将公平正义作为和谐社会的内涵提出,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正义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很大的意义。中国人民大学教书郑杭生提出,所谓社会正义就是社会资源、社会机会配置的公平性和平等性。。郑杭生对社会正义的概念比较全面准确地定位了社会正义,指出社会正义的基本特征。笔者认为,社会正义就是确保一个社会顺畅运行的规则和秩序,并且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2.1.3社会正义与个人正义根据正义产生作用的不同对象,可以将正义分为社会正义与个人正义。个人正义是与社会正义相对的概念,一般将其称为个人的德性。个人正义主要针对的是个人的行为及品德是否与正义的标准相符,是正义在个人行为和品德领域的落实,在社会生活中主要表现为个人的正义感。社会正义是一种对现有社会制度与社会生活的评价标准,是指整个社会对正义原则的符合状态。社会正义与个人正义是两个并不冲突的相对概念。社会正义就是对现存的社会结构以及社会问题进行伦理方面的认定和道德的评价,主要内容包括相应的法律、法规、章程、对一定社会的性质、制度等合理程度的要求。。社会正义主要研究的是现有的社会机制的运行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思路,能否构建良好的社会合作制度,进而推动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当正义的评价对象为个人是,正义被称为个人正义。个人正义作为人的一种“美德”时包涵两层含义:其一是“不从恶”,个人正义就是人不会做出伤害别人利益的事情,能够限制自己,不侵犯他人;其二是要自觉维护自由面前人人平等的正义原则,以一种合理的尺度对待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个人正义本质就是社会正义在个人身上的一种具体体现。社会正义与个人正义是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两者是互为前提的。人是社会的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正义的实现表明社会公民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这是社会正义能够实现的重要推动力量;反之,社会正义的实现,可以为个人的发展提供秩序井然的正义氛围,社会的进步和社会关系的完善是个人正义实现的优先条①【美】乔治·摩尔.伦理学原理【M】.长河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169.②郑杭生:坚持和发展共同理想的几个问题f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2).⑦郑杭生:坚持和发展共同理想的几个问题【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7(2).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件。社会正义与个人正义作为正义的两个组成部分,相互作用,确保了正义观念在社会建设过程中的深入贯彻。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个人正义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人为本的社会理念使个人正义对社会正义的影响越来越大。2.2社会正义的组成要素社会正义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国情比较复杂的国家,社会正义的实现是多种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2.2.1社会正义要求营造民主的政治氛围社会正义又可以称之为政治的善,是政治建设所追求的目标。社会正义一定是社会秩序稳定、和谐统一的状态。政治体制作为一个国家运行的方针政策,必须是有助于社会良好状态实现的一种权利原则。根据罗尔斯的看法,原则是重于具体的组织和政体的,因此,社会构建必须首先建立正义的原则,及公平公正的政治秩序,在我国的社会构建中体现为政治的民主。建立民主政治,可以实现权利与义务的制衡,同时能够实现人民对权利运行的监督。贪污腐败现象的产生是对社会正义的巨大冲击,从体制上破坏了社会运行的秩序,是社会正义必须清除的社会弊病。营造民主的政治氛围,是抵制权利独断的重要“防火墙”,是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2.2.2社会正义允许存在合理的收入差距社会分配是社会构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生产关系的变化,生产是社会发展的动力。对生产成果的分配除了满足社会成员的生存需求,更多的影响了整个社会的运行。但是社会正义的分配方式并不是平均主义,社会正义允许存在合理的收入差距。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贡献和所得之间的比例要保持协调。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与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相对应的,是当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方式。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必然产生收入差距,合理的收入差距能够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提供动力。贫富差距过大不是社会正义,亚里14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士多德指出:“公正要最终达到一种适度,不公正则要最终达到两种极端”。因此,社会正义允许也必然存在合理的收入差距。2.2.3社会正义力求建设完善的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对社会分配起到辅助作用,通过向社会提供物品和开展公共建设,通过对再分配的调节来实现合理分配,是对社会分配的一种补充。亚里斯多德认为社会公正主要包括分配公正与矫正公正,当分配的正义原则被破坏时,可以运用矫正性的正义来确保社会正义。一个运行良好的社会应该能够从物质上保证其成员过上优良的生活,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我国的社会正义,除了实行按劳分配,还必须有完善的保障体系作为社会有秩序运行的后盾。社会成员的安居乐业是一个社会有序运行的最根本前提,也是社会正义要实现的目标。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其生存的权利,提供完善的保障体系是社会正义的重要元素。2.2.4社会正义确保实现良好的自然环境大自然是社会运行的物质来源,是社会正义最根本的基础。社会正义不是谋求人类的独自发展,“正义”作为哲学概念,其辩证含义表明社会与自然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良好的自然环境对于社会正义不可或缺。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指:第一,社会运行的环境健康、有利于人类生存;第二,自然界万物能够平等相处,没有物种的贵贱之分;第三,自然资源的利用必须科学合理,不以牺牲下一代的代价来谋求当代的发展。我国作为人口与资源大国,环境保护是社会建设中的重要环节,是我国社会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正义的组成要素是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标准和组成内容,在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会正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3社会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我国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充分全面的内涵,主要包括:民主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自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146.15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公平正义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又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正义作为公平正义的重要理念,贯穿于整个社会构建的过程中,对和谐社会的构建有至关重要的作用。2.3.1社会正义是民主法治的本质要求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邓小平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o,足以证明民主法治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和谐社会重要的指导原则和运作机制。社会正义的实现是社会民主法治的基本目标和本质要求。(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正义的体现。民主包括人民和权利两个要素,即人民的权利,民主的本质就是将人民与权力的关系进行合理的协调。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国家权利来自人民又服务于人民。国家权利是通过公开选举的方式产生的,是在社会正义的重要原则的指导下落实的。我国的民主又是大多数人的民主,在人民民主制度下实行少数服从多少的政策,民主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因此民主的适用过程也是正义的实现过程。我国的政体是民主共和政体,人民代表大会是政体的实现形式,同时我国的政治制度体系中还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群众基层自制制度。我国的政治制度体系是维护我国政治民主的主要途径,同时我国的政治理念中的社会正义原则致力于实现公民权利的平等,、因此我国政治制度体系的整体运行也是社会正义的体现,整个民主社会的实现离不开社会正义理念。(2)社会正义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的,简单概括就是用法律来治理国家。在依法治国的社会中,每一个人都要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其中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有密切的关系,两者都是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核心,社会正义是社会主①《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168.16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义法治的根本价值追求,因此,社会正义是依法治国真正要实现的价值目标。首先,社会正义是我国立法过程中实现民主、科学、开放的最高价值指向。其次,在执法上通过公正执法来力求社会公正。再次,在司法上给予公民平等判决,确保司法正义。最后,实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公民在享受法律保障的权利之外也要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实现守法正义。总之,社会正义贯穿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各个环节,是实现依法治国的追求目标。2.3.2社会正义是诚信友爱的道德底线诚信友爱的内涵包括: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古人云“民无信不立”,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社会能否和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民的基本道德素质。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人具有善念,具备社会正义感是人的道德底线。诚信友爱作为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也是将社会正义作为其重要的道德底线。(1)社会正义是社会公德的首要价值。社会公德是任何社会、任何阶级、任何民族的的共同要求和道德根基,是社会性的自律公约,是一个社会实现正义的基本精神指导。每一个社会都需要相应的社会公约来约束本社会成员的言行,其中体现出的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价值追求,就是社会正义。马克思认为,社会公德是努力做到私人关系间应遵循的那种简单的道德和正义的准则,成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中的至高无上的准则。①一个社会道德大厦的建立,是需要社会正义这一重要理论根基的。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社会公德,是每个社会成员都应遵守的最简单、最起码的道德行为规范,其中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正是诚信友爱的具体体现。诚信友爱实质上是社会公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社会正义也是诚信友爱所追求的价值目标。(2)社会正义是诚信友爱的实现平台。和谐社会既是社会对公平正义秩序的期待,也是人们对美好安宁生活的理想的伦理期待。和谐社会是人们和睦相处的友爱社会,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社会竞争日益激烈,诚信对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生产力发展的多层次化使得社会日益分为①傅治平.和谐社会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226.17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多个阶层、多个群体,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社会现状的变化使道德价值评判标准也发生一定的变化,已经不能用完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所有人的行为,社会行为越来越多样化,许多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竞争方式对社会和谐氛围的破坏在所难免,社会正义制度才能真正为个人道德的发展提供平台。如果没有正义社会制度,个人和群体的优秀的道德行为得不到全面发展,人们的道德体现是极其不稳定的。例如现代社会所存在的“仇富心态”,虽然我们将之定义为一种不健康的社会心理,但是也必须承认,很大一部分富者财富的获得是通过一些不公正的手段、侵犯他人财富,是以对一些弱势群体的不公正待遇为代价的。因此,诚信友爱的社会需要社会正义制度的支撑。2.3.3社会正义是激发社会活力的原始动力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充满活力就是要尽力做到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社会正义是社会充满活力的必要条件,公平正义的社会能够激发社会主体的创造活力。要激发人民群众的活力,必须实现“四个尊重”,即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社会正义对推动“四个尊重”的实现有很大作用。(1)正义的社会尊重劳动。劳动社会财富的重要来源,也是人类生存的重要途径。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是社会物质财富相对充裕、人民生活水平较高的社会,这一定是要建立在人民辛勤劳动的基础上的,因此必须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和崇尚劳动。首先,社会正义有利于劳动平等、职业平等的劳动平等观。社会正义肯定不同形态和不同性质的劳动,肯定每一种劳动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无论是以怎样的社会身份进行的劳动,只要是对社会和人民有益,可以得到社会的认同,都有公平参与社会财富创造的机会。其次,社会正义确保劳动者劳有所得,实行按劳分配,使劳动者的合法所得受到正义之法的保护。社会正义使劳动者在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同时,个人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切实保障,劳动创造的活力得到极大的激发。(2)正义的社会尊重知识。知识是推动人类文明不断发展的智力基础,科学技术作为知识的一部分,是能够最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够有力促进经济的18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增长。因此,邓小平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成为实现经济发展的第一要素,科技竞争力已经成为衡量各国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准。正义的社会有利于社会形成崇尚知识、崇尚文明的社会风气。一方面,社会正义尊重知识在社会生产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通过一定的传媒途径来传达政府对知识的政策性引导与支持,从而使社会公众能够积极树立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社会意识,并且将所学知识运用到社会生产中,使知识参与到社会创造中来。另外,社会正义还依法保护公众合法的智力成果和知识权益,支持劳动者的智力成果作为技术要素参与劳动分配,从而激发劳动者不断进行知识学习与智力创造的积极性。(3)正义的社会尊重人才。古人云:得贤者昌,失贤者亡。人才关乎国家的兴衰存亡,当今国际的竞争是经济和科技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的竞争,本质上就是人才的竞争。正义的社会是尊重人才的社会。首先,社会正义有助于推动科学的人才观的形成。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人才的衡量标准不再是唯学历、唯职称、为身份等,科学的人才观应该是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体现社会正义的要求,注重人才的知识、品德和能力等。其次,社会正义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和利用。在人才的培养上,正义的社会能够为人才的成长提供公平的教育环境;在人才的利用上社会正义给人才公平的竞争机会,做到知人善任、人尽其才,使每一个真正的人才都能实现自己的价值。从而使整个社会形成“人人竞相成才”的良好氛围。(4)正义的社会尊重创造。创造是劳动能够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也是知识形成的前提和基础,是人才具备的优秀品质。正义的社会要实现“四个尊重”,最根本的是要尊重创造。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要激发社会活力,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正义的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可以激发人民的创造力,支持人民展开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活动。同时,正义的社会氛围不但可以是人民的创造才能得到充分发挥,还有助于创造力转换为创造成果,并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使社会大众能够认可人民的创造成果。除此之外,正义的社会将尊重创造与尊重创新相结合,更全面激发社会群体的活力,形成生动活泼的社会格局。19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2.3.4社会正义是实现安定有序的重要保证安定有序的内涵包括: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社会正义与社会安定是前后相继的,社会正义如果无法实现,也就谈不上社会的安定有序。社会正义的实现可以推动社会向安定有序的局面买进,从而使社会正义发展到更高的阶段。要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社会正义是必须遵守的社会规范。(1)正义的社会规范引导有序的社会管理。柏拉图在其著作《理想国》中论述了社会分工的思想,他提出:“当生产者、护卫者和统治者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情而互不干扰时,便有了正义的国家。”①柏拉图认为,要实现国家的井然有序,必须要社会各个阶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工互助,他的分工思想体现了当时正义的社会规范。构建和谐社会,首要的社会规范就是要实现社会正义,它是社会系统及其组成部分稳定运行、社会生活各领域及其社会发展各环节相互协调的规则。政府是实行社会管理的主体,正义的社会规范可以确保政府管理的有序进行。正义的社会才能真正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同时,只有在正义的社会,才能为非政府组织和普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平台,确保社会发展的安定有序。(2)正义的社会规范可以协调人民的矛盾。扰乱社会安定有序的一大问题,就是人民在社会各个领域所存在的诸多矛盾。在当今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人民的内部矛盾主要体现在经济生活方面。经济领域的矛盾制约其着它各类矛盾,具体来讲,主要问题就是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社会分配有失正义。正义的社会规范是协调这一矛盾的重要条件。首先,社会正义公平应得原则。人们获取的劳动报酬是由其贡献大小决定的,并根据其工作中的代价得到相应的补偿。其次,实行补偿正义原则。正义的社会关怀和帮助社会群体成员,给社会弱势群体相应的服务和补偿。最后,实行经济社会权利平等原则。社会正义所追求的是实质上的平等分配,其关心更多的是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差距。经济社会权利的平等是缩小差距、解决人民经济矛盾的前提,只有基本权利得到保障,才能解决其它领域的矛盾。①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和谐社会价值·政策·制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60.20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2.3.5社会正义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制度基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内涵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良好的生态位人类的生存提供了物质平台,生态环境的破坏是对人类生存最大的威胁,和谐社会的构建更是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上才能顺利展开。构建和谐社会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关键是要坚持环境正义的思想,以社会正义为制度基础来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构建生态文明。(1)社会正义要求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坚持环境保护。发展才是硬道理,一直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正如邓小平所说:“搞社会主义,中心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①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必须以生产的发展作为物质基础,只有通过生产增加社会财富,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是,发展生产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必须明确自然的地位,认识到人类发展所需要的生存空间与物质资源都是由自然提供的,必须要用公平正义的理念来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生产发展过程中坚持正义策略,就是要尊重自然的“生命”,给自然界的各种生物公平生存、繁衍和发展的机会。同时,在生产发展的过程中还要实行代际正义,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不损害后代人发展需求的前提下满足当代人的发展,给后代公平的发展机会。(2)社会正义将生态建设作为检验其施行效果的重要标准。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正义的追求目标,是检验社会正义施行效果的重要标准之一。正如温总理所说:“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生态文明的构建是社会正义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重要表现部分,是检验社会是否取得进步的重要准则。正义社会在进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时,也必须强调生态建设,因此,社会正义必须毫不动摇地坚定环境的公平与正义。社会正义作为贯彻在和谐社会构建始终的理论,脱离了和谐社会的社会现实,也是无法实现其发展的。和谐社会的构建为社会正义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平台。作为比较一种比较空泛的外来思想,社会正义要实现与我国的基本国情相结合才能实现其本土化,因此,将其放在和谐社会的背景中讨论能够使这一理论能够真①((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30.②吴俊杰、张红:中国构建和谐社会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382.21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社会正义观的内涵、要素及意义正为我国所有,更具有实用性。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是社会正义理论在我国发展的重要依托。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3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在社会正义的建设中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就理论政策上来说,我国的很多大的方针中都体现出对社会正义的贯彻与要求,例如小康社会建设、西部大开发、科学发展观等,都力求实现社会的有秩序运行。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社会正义也处处体现,社会保障的逐渐完善、“五险一金”的逐渐普及、限塑令等人性化的操作,是我国在很多社会细节上越来越突出了社会正义的指导意义。但是,我们必须承认,我国的社会正义缺失现象仍旧时有发生,突破了社会运行的基本规则和人们的道德体现。3.1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会正义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社会正义的理念在各个方面得到贯彻,但是,在不同的社会领域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正义缺失的社会问题,我国社会建设的很多方面没有达到社会正义的要求。3.1.1腐败问题严重腐败问题一直是阻碍社会正义实现的重要问题,是政治领域存在的重要正义缺失问题。政府管理的基本哲学是社会正义,政府的主要职责是实现和保障社会公正,腐败是政府管理中存在的有失公正的情况。同时,必须看到,腐败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它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深刻认识腐败的表现形式,对防治腐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1)公共权力腐败。公共权力腐败,主要是指主体为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和政府的腐败行为。从近年来的观察可以看出,社会存在的腐败形式是多样化的。首先,滥用职权,造成部分地区吏治和司法的严重腐败,导致社会正义的缺失。很多腐败份子利用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胡作非为,常常以权谋私。例如很多不法份子利用手中的审批权、评优权、推荐权等来索取贿赂、徇私舞弊。更有一些地区甚至出现明码标价的买官卖官现象,这种吏治腐败的不正之风严重侵蚀干部队伍,影响到国家队伍的建设。司法腐败主要是针对代表国家的执法人员在执法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过程中的不法行为,知法犯法、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严重破坏了党的形象。其次,思想腐败严重。很多腐败份子总是从思想上走错了第一步,某些领导由于政治信仰淡化和政治热情削弱,在思想上产生了动摇,价值观发生了变化,经受不住各种诱惑,从而出现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等思想问题。思想上的腐败,使很多领导人抛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造成了很多政治管理中有失正义的现象的产生。(2)与公共权力腐败相对的社会权利腐败。社会腐败的主体是任何在社会上有优势的人或集团,这种优势地位和权力有类似之处,就是都能决定某种资源的分配,影响别人,让别人有求于自己。。社会腐败与公共权力相比,对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更深刻,是在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领域中存在的正义缺失。由于我国人口较多,社会资源相对有限,因此一部分掌握了社会资源的群体常常以此来作为资本来影响别人,破坏了社会公民平等享受社会资源的正义理念。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医药行业,医生作为专家,掌握了普通民众不具备的专业知识,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医生中出现吃回扣、拿红包的现象。社会腐败的现象在一些垄断行业也多有存在,如电力行业,通过寻租性腐败的方式,每年造成很大的租金损失,使整个社会的发展无法实现公平正义。总之,社会腐败是对权力腐败的模仿,是宫本位的扩大化,是特权意识的产物,是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突出问题。3.1.2社会差距日益拉大社会差距问题一直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这一问题会引起社会成员心里失衡乃至引发社会冲突,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成果不能真正地分流到民众手中,那么它在道义上是不得人心的,也是存在风险的,最终将会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当前我国的社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长远来看,实现财富增长最大化和分配公平化两个统一的原则一直是衡量社会进步与和谐的重要标准。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财富实现快速增长,原本的平均主义被打破。社会竞争的出现①张坤.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社会正义问题研究【D】.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②(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134.24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激发了人们的积极性,但在打破大锅饭的同时,也拉开了差距,出现了部分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现象。当前我国的社会差距问题中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是最核心也是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社会正义的实现都造成阻碍。当前我国的国内矛盾主要集中在群众的收入差距上。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目前的0.47,不仅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而且也超过了所有发达国家的水平。由于部分隐性福利的存在,有专家认为我国实际的收入差距还要更高。各项数据统计显示,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已经是违背正义的重要社会差距,是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解决的。(2)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明显。我国城乡差距是我国的国情决定的,也是我国长时间一直致力于要解决的问题。隐藏于城乡差距之后的“三农问题”,也早已成为阻碍和谐社会构建的主要障碍。城乡差距首先表现为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弱势地位。解放之后国家致力于经济的发展,在政策上很大程度上向工业以及服务行业倾斜,力求最快实现社会财富的累积。农业虽然历来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但为国家建设也做出了政策上的牺牲。同时,国家对农业的政策支持也相当有限,使得农业的发展始终承受着巨大压力。城乡差别还表现在农民在制度安排上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农民在就业、享受教育和社会保障体系中经常受到不公平待遇。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造成城乡居民的身份不同,农民不能享有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平择业的机会和受教育的机会,是社会正义的重大缺失现象。(3)区域差距依然存在。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东部实行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为东部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东西部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近几年国家虽对开发西部加大了力度,但东西部的差距仍呈扩大趋势。历史上中西部为东部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牺牲,推动了东部的崛起,使我国的现代化建设迈出重要一步。但是,在社会飞速发展之后,中西部大幅度落后于东部的现状又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提出新的考验。中西部发展的滞后既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偏失,也是社会建设过程中的正义缺失,全体国民无法共享社会建设的伟大成果,是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同时,中西部是东部能够全面发展的重要依托,只有缩小区域差距,才能继续鼓励中西部为东部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也使得东部在更好的发展前提下能够反哺中西部,实现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25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义。(4)行业差距明显。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发布的最新数据,中国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差距达到15倍,从目前的资料看,中国行业收入差距已跃居世界之首。劳动权作为人民的最基本权利,经常因为市场的需求受到很大冲击。市场经济是不同人才积极参与的经济模式,竞争的无法避免以及经济发展的择优性,使得很多很重要的基础性行业因为其科技含量较低而受到较低的待遇。与新兴行业相比,原始行业的收入以及社会地位都差之甚远,行业的差距也是造成社会贫富差距的重要原因。根据去年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国证券业的工资水平比职工平均工资高6倍左右,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差距达11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发布的最新数据,这一差距又扩大到15倍。如果把证券业归到金融业一并计算,行业差距也高达6倍。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行业收入差距,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工保障研究所提供的资料,2006—2007年最高和最低行业工资差距,El本、英国、法国约为1.6—2倍左右,德国、加拿大、美国、韩国在2.3—3倍之间。从目前的资料看,中国行业收入差距已跃居世界之首。。这些数据表明,行业的差距已经成为影响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因素,是社会正义严重缺失的表现。3.1.3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完善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一社会更加和谐’的关键是要在社会政策上为弱势群体提供制度性保障。”。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和社会震荡的“缓冲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同时,社会保障体系也是实现社会正义的一种调节器、润滑剂。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得到很大的进步,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1)享受社会保障的机会不均(起点不均)。机会不均是社会保障起点的一种正义缺失,其主要表现是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狭窄,实施范围小。具体表现为:第①http://news.163.com/1I/021O/04/6SGLI7T10001124J.html.⑦郑杭生.社会和谐一一战略机遇期中国社会的主调【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3(6).26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一,城镇与农村的保障内容与保障水平不同。城乡分割的社会模式使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村居民仍以家庭保障为主,很少受到社会和集体的福利。在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下,与城市中的大型企业、国家机关相比,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的劳动者仍然处于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生、老、病、死、残等种种不测都没有完善的社会保障。第二,职业以及所有制的不同使社会保障的实现程度也有所不同。例如,享受财政养老的国家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国家干部相比,以基本养老为例,国家公务员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比国家干部的计算基数多出了两个项目,造成在相同的条件下,国家公务员的养老金高于国家干部的养老金。灵活就业者的保障权益相比前两者就更差。同样,在不同的所有制限制下,社会保障更适合造成了很大的正义缺失。比如企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两种机制运作上的不同使得两种机制下的社会保障标准差别巨大。同时,由于国家经济水平的制约,政府能够提供的社会保障还非常有限,工业部门职工的社会保障很大一部分主要由企业和职工自身来负担,但企业负担部分则因企业经营好坏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局面,个人储蓄、保险部分更是因收入水平的差异而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状况。以上都是社会保障的起点不均现象。起点不均现象的存在说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确保每个公民平等地享有基本权利,并没有实现完全的社会正义。(2)绝大多数人缺乏社会保障(结果不均)。首先,虽然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实施使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但是,实质上我国还有很大一部分人游离在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之外。当代社会发展的复杂性与多变性,使得百姓对社会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社会保险在百姓心日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百姓对其依赖也与日俱增。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真正能完善涉及的还是城镇居民,拥有中国70%人口的农村的社会保障远远没有达到符合民众期望的水平,除了少数集体经济强大的农村建立起自己的社会保障体系外,其他几乎没有受到社会保障的益处。其次,社保争议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近几年来,劳动纠纷的案件迅速增加,一方面表明人民的维权意识日益提高,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落实还有待时日。最后,’社会保障管理混乱。由于法制的不健全,导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一直比较混乱。如罗尔斯所说:“一种公平的程序只27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有在被实际地贯彻的时候才能把它的公平性传递给其结果”。①没有健全的机制,很多漏洞导致社会保障政策因在混乱中被人利用而没有得到真正贯彻。最典型的就是对社会保基金被挪用,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分散于各个部门管理,没有统一的监管和社会监督渠道,各部门既负责政策制定和经营,又负责监督实施,导致了监督在事实上的不存在从而造成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被大量挪用和浪费。以上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的社会保障在结果上的正义缺失,使社会保障体系为人民服务的功能大打折扣,也阻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3.1.4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和谐社会的实质是力求实现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其中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本前提。社会作为人类存在的物质基础,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有重要作用,但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无限索取以及生产发展带来的污染,人类与自然的矛盾到达空前尖锐的程度。对此,社会正义的缺失问题在人与自然矛盾日益加大的过程中也逐渐凸显出来。我国的环境正义缺失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环境区域正义的缺失。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造成的区域经济发展差异也不可避免波及到了环境领域。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的环境状况的差距。首先,城乡之间环境条件的差距.我国的农村与城市相比,拥有更多的资源,却由于缺乏资源管理的能力以及科技发展的相对缓慢而没有享受到资源带来的经济效益,反而吸引很多大城市的很多种污染工业的转移。很多偏僻的农村地区因为资源相对丰富以及人口相对稀疏,成为很多工业选址的对象,重工业对农村环境造成的破坏与日俱增。同时,国家政策中常常将污染治理的投资重点放在大中型城市,使农村的环境在步履维艰的治理过程中日益恶化。城市将农村作为其发展建设的“垃圾站”,是环境有失正义的重要表现。其次,环境正义缺失的问题还存在于区域之间。改革开放对东部地区做出政策性倾斜决策的同时也使得中西部地区必须为西部的发展做出经济牺牲的同时做出环境的牺牲。中西部地区作为资源的供应者和环境的天然屏障,常年①【美】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何包刚,廖申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68.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是经济落后、环境恶劣的代名词,他们为东部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是却没有获得相应的保障。按照社会建设的理论,社会原本应当确保促使放弃自己自然资源拥有权的人们得到应有的补偿,但是中西部地区大多要自己承担为推动东部飞速发展造成的环境破坏责任。例如,山西作为我国的煤炭资源大省,是东部发展的重要后盾,多年发展煤炭开采事业使山西的环境遭到巨大破坏,环境治理的困难也使得山西的经济发展面对许多瓶颈,形成了恶性循环。(2)环境代际正义的缺失。代际正义一直是当代发展必须注重的问题,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提出代际正义指的是代与代之间的问题,认为“代际正义是把一整代人看作是一个单位,把不同的世代看作是不同的单位。人类的世代又是一个时间单位,它是在时间中延续的”。①环境代际正义主张以空间同一性、时间差异性为维度的当代人与后代人在环境利益上行使公正。它的基本要求是,当代人在进行满足自己需要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时,又要维护支持继续发展的生态系统的负荷能力,以满足后代的需要和利益。。要确保后代人有与当代人同样的享用自然、开发自然、利用自然的权利。由于时间上的限制,未来各代没有参与当代决策的权利,但当代人的很多行为却直接影响了未来各代的生活情况,这已经危及了后者生存的权利,造成了代与代之间的不正义。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对资源需求的数量基数是很大的,同时,由于我国早期发展经济实行的粗放型路线,导致我国在发展过程中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以及环境的严重污染,对后代的发展条件造成了巨大损害。当前我国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力求在保障后代发展的基础上满足当代人的发展需求。但是,由于资源使用的特殊性以及环境保护的高投资,许多地区仍旧将自身的发展建立在对后代权益的剥削基础上,代际不正义的现象仍旧存在,仍旧是我国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问题。3.1.5当代社会个人正义观念日益淡薄柏拉图在其理论中提出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的两个概念,柏拉图认为个人正义就是个人灵魂的理性、激情、欲望三种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国家正义与个人正义是相互依存不能分割的,不可能单独存在或实现。没有国家的正义,个①龚群.罗尔斯政治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190.⑦曾建平,顾平.环境公正: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J】.伦理学研究.2007(3).29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人是无法谈正义的,同样,个人正义又是国家正义实现的基础前提,离开了正义,国家正义也不可能实现,因而,它们的实现是同一的,是互为前提的。但是,复杂的社会状况已经使我国的公民个人正义显现出很大的缺失。正义除了是一个政治词汇外还是一种个人美德,“道德滑坡”是我国社会中存在的个人正义缺失的重要表现。当代社会是一个分工合作的人类共同体,生活于其中的人们之间应是一种互利合作的关系,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应处于一种均衡合理的状态,这也是正义的内在要求。但是,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社会机制的变化,人们越来越忽略了自身道德建设,金钱至上、自私自利、个人主义等有违正义的观念日益猖獗,很大程度造成了社会道德的整体倒退。正义在其本意上并不是苛求人们作出自我牺牲,事实上,在一个正义的环境中,大家会处于一种互利合作的关系之下,这种牺牲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在当今的道德生活中,人们的独立意识、自主意识、权利意思日益增强是社会的一种进步,但也必须在进步中看到存在的社会问题。例如,轰动一时的广州小悦悦事件,成为对人们的道德进行拷问的典型代表事件,是个人正义缺失问题不断出现的一次高潮。3.2社会正义缺失出现的原因社会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谐社会是追求社会正义的社会。社会正义是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有序的纽带,“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人们的心情才会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公平正义不仅是社会稳定的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但是,当前我国舍会存在的社会正义缺失问题大大阻碍了和谐社会构建的进程。分析社会正义缺失的根源对于选择实现社会正义的正确路径,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3.2.1社会转型期的体制不完善是社会正义缺失的制度原因社会转型期是指一个国家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换时期,每一个处①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5.6.30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于转型期的社会,其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结构,都必将发生巨大变化。因此,与发达国家相比,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国家会遇到更多的社会正义缺失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也非常复杂,其中,社会体制不完善是造成转型期正义缺失的重要原因。社会转型期是制度的新旧更替时期,必然会导致正义的缺失。(1)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是导致正义缺失的重要根源。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是在我国建国后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的,这一体制严格区分了城乡与工农这两类群体,并且规定要对这两类群体实行不同的政策。二元体制本质上是一种以牺牲农村为代价来换取城市实现工业化的不公平体制。城乡二元体制的主要实施方式是通过剪刀差的形式,把农村、农民的创造的价值,转移到城乡的工业领域中i这种二元格局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同时,二元经济的存在又催生出许多与经济相联系的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例如二元户籍制度、二元教育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等,成为很多正义缺失问题的产生的主要根源。当代社会的社会制度改革致力于改善原有不良机制,但城乡分治的二元机制所产生的后发效应仍然存在,它阻碍着实质正义的实现,是制约社会正义实现的体制性因素。(2)司法体制长期存在结构性缺陷。长期以来,我国的司法体制对权利的制约功能并没有高度的重视,导致程序的公正性也受到忽视,从而导致社会正义的缺失。司法的独立性在现代法治社会的理论建构和实践运作中被称作是社会正义的重要保证,司法独立性的受损,必然会阻碍社会正义的实现。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宪法规定了司法独立的组织原则,但是,由于在现行的司法体制格局下,法院在很多方面的管理上,并不能实现自治,从而导致司法独立性受损。同时,由于当今社会在面对法律纠纷时法院高额的诉讼费使得命中很难接近法院,更难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中各个环节的正义缺失,使得我国的司法机制始终存在缺陷,这也必然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3)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是又一体制性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经济体制改革的快步伐相比,政治体制明显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反过来又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影响了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导致政治制度相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很不完善,造成权力寻租、腐败泛滥和社会贫富差距等问题。同时,政治体制的不完善使民众的政治需求得不到及时的满足,政治程序的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不公正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得不到激发,甚至受到压制,助长了社会政治冷漠之风的盛行,从而使政治体制的改革更加滞后,陷入了恶性循环,导致●人民对国家政治体制的不满。可见,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可能会进一步激发社会矛盾,导致社会的不稳定,是正义缺失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3.2.2我国的国情是社会正义缺失问题产生的客观原因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不可改变的基本现实,社会初级阶段的社会是由经济不发达向经济发达转变,逐步实现现代化的阶段。这个阶段具有自己本身的特点,加之与我国的历史状况和基本现实相结合,客观上造成了社会正义的缺失。(1)经济发展水平是我国的首要国情。我国将自己划归为正在发展中的第三世界国家,是在充分考虑我国生产力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充分表明,现阶段我国的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有待提高。改革开放政策作为我国经济飞跃重要政策的制定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同时,科技、国防等综合实力的增长表明我国在不断向强国迈进。但是,在发达的经济景象仅仅在东部发达地区能够显现,我国的地区的相对落后是我国生产力的先进性大打折扣,使我国的综合国力从根本上讲还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阶段。在相对落后生产力基础上发展的经济无法彻底满足人民的需求、实现各个区域的同步发展。同时,我国经济的相对快速发展采用的一直是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这对我国发展的可持续以及资源的有效利用是巨大的考验。粗放型经济带来的环境污染也是必须高度重视的,环境的破坏及治理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现状表明,社会正义实现的经济基础仍旧有待完善与充实。(2)当前我国的基本政治国情。近年来我国的政治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就,改变了过去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的落后体制,理顺了党政、政企关系;社会主义民主得到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也不断完善;党的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党的执政水平得到提高;政治文明建设更健全完善。特别是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逐渐健全和完善,人们当家做主的权利得以实现和保障,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日益显现。但是,也不能否认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仍旧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在执政方面,很多地方存在党群疏远的问题,党没有发挥模32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范带头作用、与人民形成血肉联系;在民主制度方面,由于我国历史上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相对淡薄,缺乏参政议政的意识与能力,存在很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权利的监督问题上,社会对国家权利的监督始终显现出力不从心,现行的国家监督机关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对国家的行政人员缺少相应的约束机制。我国的政治国情使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正义的实现缺少相对健全的政治环境,社会正义缺失问题不断出现。(3)我国的文化国情。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我国科技、教育、文化的发展得到了很大发展,国家的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也使得我国的国民素质有所发展,人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不断增加。随着科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文化不断繁荣。但是,我国的文化国情仍然存在很多现实问题,阻碍了社会正义的实现。首先,我国的科技水平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我国在历史上是科技强国,由于封建制度的闭关锁国而逐渐落后于世界发达国家。改革开放后实施的科教兴国战略很大程度促进了科技事业的发展,但是,实际的创新能力远不及发达国家。其次,我国虽然九年义务教育在全国基本实现,高等教育也持续发展,但我国的教育质量却参差不齐,不同学校以及不同专业的不平衡发展现象始终存在。最后,我国的文化产业的发展仍然比较滞后。我国的文化源远流长,由于文化产业的落后以及对文化遗产保护投入的欠缺,我国繁荣的文化没有得到充分发扬与发展,造成了很大一部分文化财富的流失。同时,民众的日常文化活动也比较单调,整体的文化素养仍然有待提高。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精神文明建设是重中之重,社会正义本质上是·种精神境界,因此,我国文化国情中存在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会阻碍社会正义的实现。3.2.3观念错位是造成社会正义缺失的思想根源近年来我国的人民群众正义观念日益淡薄,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观念上的错位,价值观出现了一定的扭曲。(1)对平均主义的认识误区。对平均主义的认识误区是制约我国正义实现的观念误区之一,是我国传统文化上长久存在的一个错误观念。由于受到传统平均主义观念的影响,我国民众常常将平均误认为平等。从本质上来看,传统的平等主义观念是小农社会生产关系的反应,它是当时社会下与小农社会的生产力发展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水平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一种平等观念。这种平等观念更多注重社会财富的平均分配,忽视了人们在政治权利、社会地位和人格尊严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平均主义的根本要求是利益分配结果的公平,但我国社会主义的正义观力求在坚持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关注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坚持在保证物质利益得到合理分配的同时,更加注重人的尊严、人格和创造性的发展。平均主义观念是与社会主义正义观相矛盾的,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太发达的情况下,带有小农色彩的平均主义观严重束缚着人们的思想,甚至有的时候冒充正义观。因此,在追求社会正义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区分平均主义与社会正义,减少正义缺失现象的发生。(2)对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的理解误区。在这个问题上始终存在两个误区,误区一是在社会实践中重效率、轻公平,在很多问题上都要求公平要为效率让步;误区二是把公平放在优先地位,把公平当做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忽视效率在社会中的作用。这两个误区在形式上是对立的,但是实质上都是将公平与效率看做两个互不相融的范畴,只看到了两者的矛盾与对立性,忽视了两者的统一性。这两种误区都坚持效率与公平的二元对立,坚持“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平等,并且为了平等就要牺牲某些效率”①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从本质上说是公平与效率两个维度的高度统一。社会的生产与发展,只有保持较高的效率,才能为社会实现公平正义提供物质基础;同样,社会只有具备公平正义的环境,才能更好地促进效率的提高。正如奥肯所言,“对平等是好的事物,对效率可能也是好的”。对于效率与公平正义关系的认识误区在社会实践造成了很大危害,我国很多社会正义缺失现象的出现也-9这一认识误区有关,只有从根本上纠正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错误认识,才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坚持正确的道路,实现社会正义的同时确保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3)社会责任感薄弱。社会责任感的薄弱是造成正义的缺失的重要思想根源。社会责任感是“社会群体或者个人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为了建立和谐美好社会而承担相应责任、履行各种义务的自律意识和人格素质”。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严重损害了社会正义感的形成,是阻碍社会正义实现的重要因素。社会责①阿瑟·奥肯:王奔渊译.平等-9效率【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86.②阿瑟·奥肯:王奔渊译.平等与效率【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37.④杨小明.社会责任感: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05C6).34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目前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和原因任感是立足于个人生命形成的,是,维护个人价值的必要条件。人之所以为社会人是因为其具备社会责任感,否则人也将失去其价值存在的前提。社会责任感作为维系社会的纽带,是推动和谐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代社会人民社会责任感的薄弱是社会正义缺失的重要原因。35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用社会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4用社会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社会正义缺失现象对和谐社会的构成很大阻碍,要顺利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与社会正义理念相结合。4.1理论层面实现社会正义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多个方面都提出了要求,要用社会正义指导和谐社会构建,必须从和谐社会的各个方面着手,使社会正义理念与和谐社会理论实现全面的融合。4.1.1加强制度改革,杜绝贪污腐败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认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①,因此,必须加强我国的制度改革。民主政治是对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的最高要求,也是和谐社会中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能够实现的基本前提.公平正义与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只有公平正义与民主法治得到实现,和谐社会的其他方面才有实现的政治保障。(1)加强民主建设,完善民主权利保障。民主权利是作为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政治建设的推进,民主权利逐渐得到人民的高度重视,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的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保障.康德在《权利论》中认为,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使每个人都平等地享有自由,不能受任何强制的阻碍,人们的意志诉求能够顺利实现以求协调一致。人民意志的实现更多要依靠民主制度的建立,要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贯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样才能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加强对我国公民的民主权利的保护,要从我国的民主制度着眼,是我国的政治制度真正成为我国民主权利实现的政治保障。结合我国的具体政治情况,政治正义的实现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制度、中国共①邓小平文选【M】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4.36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用社会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从多个不同层面来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对国家的依法管理权。同时,要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从根本上使人民参与政治,推进基层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实行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使基层民主不断扩大,人民可以依法直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民主建设是政治正义的首要任务,是推动和谐社会构建的基本前提。(2)完善法律制度,夯实依法治国基础。“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健全的法治是整个社会合理运行的保障,政治生活的展开,民主权利的行使和经济的健康发展,都是以法治的实现为前提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恰恰正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理智的体现”,同时“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正),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就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只有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社会正义-9政治正义才具有真正的稳定性与权威性,因此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将正义的价值理念贯穿到整个立法的过程中。在经济方面要努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规范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维护每个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实现市场的公平良性竞争。执法机关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为政治正义的实现提供良好的法律氛围。同时,我国公民也要积极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一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的法治理念,提高自身维护社会正义的能力,从根本上推动法治和谐社会的构建。(3)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公平正义实现。司法公正就是法律的公正,法律的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前提。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底线。司法不公,即使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也只是一纸空文,司法体制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又是民主法治的最终落脚点。司法不公,不仅纵容和放大社会的不公,而且必然造成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严重损害。@司法体制的改革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突出的环节入手,按照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努力建设高效、权威、公正的司法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对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要维护司法廉洁,依法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创造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实现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提供法制保障。只有司法是公正的,才能通过对社会不公现象的依法矫正来实现社会公正与和谐。①【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5:169.⑦张雪琴.维护公平正义与构建和谐社会【J】.西藏发展论坛,2006(4).37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用社会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4.1.2推动经济发展,减小收入差距当今的时代是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经济能力从宏观上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发展,微观上又直接影响着普通民众的生活状态。由于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我国群众在经济生活中压力越来越大,随着贫富差距的增大,民众之间的心理隔阂也与日俱增,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感愈发强烈,和谐社会的诚挚友爱与充满活力更是无从谈起。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实行经济正义,为社会的诚挚友爱与充满活力提供经济基础。(1)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确保经济增长正义。经济发展是社会实现进步的物质基础,社会正义的实现必须以现实的经济条件为基础。正如恩格斯所说:“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取决于有多少产品可供分配”①,没有社会物质的极大丰富,社会正义的实现程度必定会受到限制。市场经济是优于计划经济的一种经济模式,但是由于市场化改革不到位或出现偏差,经济领域出现了许多不公平现象,导致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起点和过程有很大不公平。虽然我国的市场体系已经得到初步建立,但是商品市场缺乏有序性,部门垄断、地区分割的现象常有发生,市场秩序还比较混乱,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和经济的增长。只有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逐步消除非市场力量特别是政府力量对市场中的经济主体的干预,为其提供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平台,营造竞争机会平等和发展过程公正的经济氛围。只有实现经济发展的公平正义,才能为社会正义的实现提供物质基础,整个社会民众才能公平发展,在良性竞争中共同进步,调动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使市场主体能够实现诚挚友爱,整个社会充满活力。(2)调整国民收入格局,确保经济分配正义。要真正实现经济领域的正义,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强调在经济增长基础上实现合理分配。利益分配是各种人类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种关系,妥善处理人类社会的利益分配关系,实现利益分配的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分配制度始终是调节利益分配的重要环节,我国分配制度存在的制度性缺陷严重影响了公平正义的实现,进而阻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分配正义,要在了解我国现状的基础上积极①贾华强,马志剐,方栓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fJ】.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128.38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用社会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构建橄榄形的社会分配结构,缩小收入较高的群体和收入较少的群体比重,不断增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最大程度地凸显分配制度的公正性,同时也能够反映出社会成员共享社会成果的特点。完善分配制度,要力求“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促进共同富裕”。①同时,建立分配正义还必须完善不同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确保每一种生产要素都能够根据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按其贡献大小来获取应得利益。只有实现利益分配的正义,才能使人民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始终保持积极性,社会才能在实现经济成果共享的基础上实现诚挚友爱与生动活泼。4.1.3完善社保体系,减少保障盲区社会保障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对社会发展客观趋势的适应,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任务。社会的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源于社会保障的不到位,人民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成为很多社会不安定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只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公平正义,才能为和谐社会的实现提供坚强的后盾。(1)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要实现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就必须增加对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政府作为财政预算的主体,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过程中有着主导作用.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是我国的特殊国情与有特色的社会保障模式的现实要求。“如果一个社会的主要制度被理解安排得能够达到总计所有属于它的个人而形成的满足的最大余额,那么这个社会就是被正确地组织的,因而也是正义的”。,因此,政府必须通过制度的完善来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第一,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的养老保险是我国居民传统观念中始终高度重视的内容,是社会安定的重要范畴。完善养老保障,当前必须切实解决的是农村养老问题以及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改革。同时,必须最大限度的扩大我国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做好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人员、农民工、灵活就业者、自由职业者以及被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纲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⑦何怀宏译,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22.39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用社会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征地农民的参保工作。第二,要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我国的医疗设施以及医疗水平导致看病难的问题始终存在,医疗保险的建立是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的重要出路。必须全面推进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推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实现医疗保险对城乡的全面覆盖,解决人民的就医困难。第三,要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由于个人能力以及社会因素的影响,我国仍旧存在很多经济能力较弱的家庭面临着生存问题,政府必须不断提高我国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必须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结合我国社会保障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完善现有制度,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在保障基金管理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现基金的科学运行,真正用之于民。(2)发挥其它力量的补充作用。随着我国社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政府以外的力量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发挥出其补充作用。首先,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作用。商业保险虽然与社会保障有一定的区别,但其能够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同社会保障有很多相同之处,商业保险也有减少危害、补偿损失、保障生活、力求社会安定的作用。将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的有益补充,能够提高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实现保障正义,可以积极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支持其大力发展,完善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险种,为民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其次,加强法律规范的作用。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是否完善,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法律规范是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也是解决我国在社会保障上存在的诸多问题的关键。必须发挥法律规范的作用,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制化,使社会保障所涉及的各种社会关系能够得到规范,各项制度更加公平合理,确保实现社会保障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科学有效运作。最后,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社会保障的完善需要调动中多少社会组织的力量,发起社会救助、济贫帮困、慈善帮助等活动来补充社会保障;各个工作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中的个人也要自觉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实现生活保障的自助与互助,才能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相处融洽。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用社会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4.1.4制定环保措施,防治生态破坏环境正义的实现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目标。环境正义的实现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而保护人们的身心健康、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所在。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根本上就是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始终贯彻对环境的保护,这样才能构建真正的和谐社会。(1)制定环保政策措施,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环境保护实施的主导力量是政府,政府必须制定合理的政策法规来推动环境正义的实现。第一,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来确保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对任何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都不能姑息纵容。树立典型,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使社会各届承担起自身的环保责任。第二,制定新的政绩考核机制,树立环保政绩观,使政府政绩的提高与环境保护的实现同步进行。同时,必须公正地将环境保护的成果大小纳入绩效考核机制,这样才能使各部门更有动力来推动环保。第三,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来实现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群体之间的环境公平。在东部的发展历史上,中西部地区做出了巨大的环境牺牲,在经济实现发展的基础上,必须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东部地区应该给予中西部地区技术、资金的支持,使中西部地区的环境发展能够赶上西部。在城市与农村之间,也必须这样的原则,使城市更好发展的同时确保农村能够得到环境补偿,实现环境保护的区域性正义。第四,要推动环境信息公开,为公众提供环境决策、监督和管理的平台。环保部门必须定期向公众发布环境信息,确保公众知道当前的环境质量,对重大环境影响工程的决策必须有民众代表参与,给人民发言的权利,使环境政策的实施真正以民为本,从人民的切实利益着手。(2)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必须承认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是有矛盾的,经济的发展一定会受到环境的制约,经济发展只能在资源、环境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只有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才能使经济得到长久持续的发展。其次,保护生态环境通常要以高投资为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经济发展成本、降低了经济发展速度,甚至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但是,要实现环境正义,必须认识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又是互为基础与前提的,4l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用社会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双方的协调发展才是环境正义的本质要求。首先,人类的生产、发展都是以大自然中的资源、环境为物质基础的,大自然条件的优劣、资源的丰缺都直接决定着经济发展能否顺利。经济发展必须是符合环境保护的发展,能够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用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果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物质支持,从而促进环境改善、生态平衡。其次,环境的保护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增长点。好的生态环境直接孕育着经济利益,推动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发展旅游业的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提高地区价值、增加旅游人数,使得经济发展取得丰厚的回报。通过环境保护来推动旅游业的发展,是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成功案例,也表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的,正确认识两者的关系,才能实现环境正义,最切实可行地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4.2个人理念层面提高公民的正义意识麦金太尔认为“在美德与法则之间还有另一种关键性的联系,因为只有对于拥有正义美德的人来说,才可能了解如何去运用法则”①这也可以理解为,社会正义的实现最终要落实到培养“内在人的能力品质,培育人的正义感”。。我国每个公民对正义规则的认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正义制度和规范是否健全合理以及执行效果的好坏。加强对公民的社会正义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的理念,形成崇尚正义的社会氛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4.2.1公民社会正义教育的主要内容(I)对社会大众的正义意识教育。公民的公平正义意识教育是公民意识教育的核心,加强对公民的公正和权利教育,才能确立有正义感的现代公民意识,用正义的人格力量来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对公民大众的社会正义教育,主要包括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三个环节,主要围绕着机会公平、权力公平和分配公平等内容展开,逐步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正义理念。通过法制教育来培养公民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对公民的行为作出正确的引导,是公①麦金太尔.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M】.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8.②戴桂斌.正义究竟是什么:公平、权利还是美德【J】.襄樊学院学报,2001(6).42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用社会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民在法制框架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道德教育可以提高公民的基本道德素质,使公民在遵守基本政治行为准则的基础上,确立更高的政治道德目标,成为具备政治责任感的公民,更为理性地对待社会大众的正义诉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包含了社会正义教育,为社会正义的实现提供了良好的人文平台,核心价值体系也决定了社会正义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对社会主义正义理念的建立具有指导作用。(2)对人民公仆的正义意识教育。人民公仆队伍的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公仆队伍中存在的腐败和不公正现象使人民公仆的正义意识教育成为正义教育的关键。加强对人民公仆的正义教育,使国家公务人员铭记人民才是国家真正的主人,人民赋予了自己权利,必须坚定做好人民公仆的信念。作为掌握国家公权的社会成员,其公平正义观念和水准如何,对我国社会法制度的公正性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对正义理念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运用水平也是重要的衡量标准。要坚决反对和抑制腐败之风,重在干部教育,作为社会的相对精英阶层,干部队伍的公平正义是实现社会正义的良好开端j是社会正义实现良性循环的重要环节。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官员厉行公正的道德表率,以收“其身正,不令而行”的治国之效。。4.2.2公民社会正义教育的途径教育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基础。通过各种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正义观不断灌输到社会成员的脑中,以构筑起公平正义的社会伦理体系,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1)家庭是个人正义意识形成的萌芽地.个人正义意识的形成是养成教育,需要从小开始的逐步培养,家庭作为人们最早接受教育的地方,对正义意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父母作为家庭的重要成员,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潜移默化地对子女进行启蒙教育,通过言传身教,引导其注重公平、明辨是非,从而推动子女正义意识的形成。不民主的家庭氛围常常会抵消子女利用其它途径获得教育的作用,很难造就子女的民主意识,所以进行公平正义教育,必须利用家庭教育来营造和谐民主的生活氛围。①程立显.论社会和谐与公平正义【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43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用社会正义推进和谐社会建设(2)学校是个人正义意识教育的主阵地。学校是个人正义意识形成的主要场所,学校必须将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对学生的正义教育。学校要将正义教育渗透到各个学科的教学内容中,为公民的正义教育奠定理论和意识基础。学校可以通过科学规划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具体教育内容,系统培养学生的共同价值观,培养其正义意识。在处理师生、学生关系上,也要遵循正义原则,是学生始终能够从正义的角度来解决问题。学校也可以通过组织一些社会实践和学校内部的团体活动,加强正义意识的形成。(3)社会是个人正义意识整合的大熔炉。社会是进行正义教育的大课堂,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过程中不断修正自己的正义观,从而形成了适合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正义观。社会必须大力营造有利于正义意识形成的舆论环境,要在积极开发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充实具有当代特色的正义观内容,推广易于群众接收的教育方式。政府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应该积极利用媒体资源,倡导公平、弘扬正义,对各种社会正义缺失现象进行揭露和谴责,扭转一些地区的不正义现状,努力营造和谐正义的社会环境。同时,也要发挥一些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作用,引导其在社会正义的建立过程中各尽其能、发挥所长。家庭、学校和社会在个人正义意识的教育过程中各有侧重,必须统筹规划,实现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建立完善的教育立体网络。其中,要突出加强社会教育,才能巩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成果,促进正义教育的深化。通过全社会的、一共同努力,不断提升公民的基本素质,培养公民的正义意识,使人们参与正义的能力和追求正义的行为都能够增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具备正义意识的主人翁来积极推动与巩固,个人正义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力量。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结语5结语现阶段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在经济建设、‘正义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上已经取得了重大成就,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都得到了很大程度的保障,这使得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一种必然结果,整个社会也将会实现经济发展、民主健全和文化繁荣。必须承认的是,和谐社会的提出表明我国社会仍旧存在很多不和谐的方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令人向往的社会构想,也是一个需要经历漫长过程的艰巨任务。社会正义的提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指导,针对很多由于非正义而产生的社会不和谐现象,正义观发挥了很大的协调作用。理论存在的意义在于指导实践,对正义理论的思考并不能停留在学术层面,而是必须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相结合,解决实际生活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追求社会正义,用社会正义来指导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日益成为当代中国关于正义与和谐社会的焦点问题。45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中外书籍【1】柏拉图.理想国【M】.张竹明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9.【2】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中共中央马克恩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5】(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6】霍布斯.利维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7】洛克.政府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8】休谟.人性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9】E·博登海默.法理学一一法哲学及其方法[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10】麦金太尔.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M】.当代中国出版社,1996.【11】罗素.西方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12】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13】(法)卢梭著.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4】(德)康德著.庞景仁译:法的形而上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15】(英)戴维·米勒著.应奇译.社会正义原则【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16】(美)布莱思·巴里著.孙晓春,曹海军译.正义诸理论【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17】吴忠民.社会公正论【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18】中共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z】.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19】中共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z】.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20】何怀宏.契约伦理与社会正义【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21】《荀子.儒效篇》:(公益书库)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垒!12;』』墨垒坠垒坠:垫Q£曼Q堡:gQ!:曼垒』坠QQ墼』垒!堡£i!曼Z≥2Z§33Q!=3:垫!坐【22】《战国策.卫勒亡魏入秦》白话译文:(新法家)http://一.xinfajia.net/eontent/view/1728.P[23】杜维明.现代精神与儒家传统[M】.三联书店,1997.[24】慈继伟.正义的两面[M】.三联书店,2001.[25】论语·雍也【M】.【26】墨子·兼爱上[M】【27】墨子·尚贤上【M】.[28】墨子·尚贤下【M】.[29】夏文斌.公平、效率与当代社会发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30】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和谐社会价值·政策·制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31】吴俊杰,张红.中国构建和谐社会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32】王金柱.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效率与公平【M】.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33】罗国杰、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上下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34】程立显.社会公正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35】胡海波.正义的追寻.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36】王引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M】.北京:华语教学出版社,1999.[37】铺光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38】[宋]朱熹.四书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39】(宋]朱熹.周易本义[M】.天津:天津市古籍书店,1986.【40】[宋]朱熹.孟子集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41】[宋]朱熹.论语集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42】[春秋]老耽.老子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43】[战国)墨翟.墨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44】[战国]荀况.荀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45】国学整理社.诸子集成[M】.北京:中华书局,1954.[46】【汉】班固.汉书·董仲舒传[M】.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2000.47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47】孙中山全集(第9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48】景天魁.社会公正理论与政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49】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50】唐士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一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与实践比较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51】李君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52】胡真圣.两种正义观一马克思、罗尔斯正义思想比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53】【美】约翰.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M】.万俊人译.译林出版社,2000.[54】龚群.当代道义论与功利主义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55】沈晓阳.正义论经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56】李君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参考学位论文[1】李先桃.当代西方社群主义正义观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2】万绍和.从古代正义到现代正义[D】.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3】易小明.正义新论【D】.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4】郑鹏飞,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制度正义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5】李艳.正义与和谐社会【D】.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6】刘光斌.正义与德性的融合【D】.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7】赵秋霞.和谐思维与和谐发展【D】.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期刊论文【1】廖申白.论西方主流正义概念发展中的擅变与综合(上)【J】.伦理学研究,2002(02).【2】王桂艳.考察正义问题的三个层面及其相互关系[J】.吉首大学学报,2004(04).【3】万俊人.社会正义为何如此重要?[J】.天津社会科学,2009(05).48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4】王东海.西方正义概念的多维透视【J】.学术论坛,2008(08).【5】詹世友、钟贞山.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之学理根据[J】.道德与文明,2010(03).[6】朱武雄.善治的正义价值一罗尔斯眼中的国家治理[J】.重庆社会科学,2006(12).[7】李庆钧.公平的正义:良序社会的构建理念与路径【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4(03).[8】新华社.反腐倡廉形势仍然严峻[J】.内部参考,2009(11).[9】李翔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公平【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04(06).【10】京平、杨学龙.社会公平正义与伦理【J】.道德与文明,2006(04).[11】程立显.关于和谐社会的伦理学思考[J】.江苏大学学报,2006(05).【12]杨方.正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价值目标[J】.伦理学研究,2009(01).【13】朱文兴.论维护公平正义与构建和谐社会【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03).[14】张雪琴.维护公平正义与构建和谐社会【J】.西藏发展论坛,2006(04).49 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读研期间发表的论文范妮妮.明星行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c】.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012),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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