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ID:34674657

大小:26.04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3-09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_第1页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_第2页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_第3页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_第4页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兵科发〔2014〕5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兵团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计划项目的实施效果,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协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意见》,结合兵团科技计划管理和项目实施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经批准列入兵团级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项目,在项目计划任务(合同)书到期后,均须进行验收。第三条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务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科学的评价机制

2、,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第二章验收组织管理第四条兵团科技局作为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第五条项目验收以兵团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等签订的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为依据。第六条项目验收与财务验收一并进行,验收—6—时必须组建由技术、财务、管理等7-13名专家构成的项目验收委员会,组织验收部门负责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审核和聘请,同一单位专家人数不超过2人,其中下放到由师、院校组织验收的项目在项目验收前要将专家名单报兵团科技局相关业务管理处审核。委员

3、会成员坚持回避原则,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他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第七条项目验收分为重点项目验收、一般项目验收两种类型。重点项目指科技计划体系中科技创新研究与产业发展计划中支持强度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不包括师域发展创新支持计划项目);其它为一般项目。第八条重点项目的验收工作由兵团科技局发展计划处牵头组织验收。一般项目的验收工作由兵团科技局业务管理处或师、院校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验收。其中科技创新研究与产业发展计划中支持强度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和师域发展创新支持计划

4、项目由师、院校科技主管部门验收,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由兵团科技局归口业务管理处组织或委托验收;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创新环境营造计划项目由兵团科技局业务管理处组织或委托验收。第三章验收时间、程序与内容第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计划任务(合同)到期后的半年内提出项目验收审请。因客观原因项目不能按期进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计划任务(合同)到期前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报兵团科技局业务管理处批准,延期验收申请只能一次。第十条项目验收的基本程序:—6—(一)兵团科技局相关业务管理处每年12

5、月份对到期项目进行梳理,并于12月31日前将到期应验收项目清单通知师、院(校)科技主管部门;各师、院校科技主管部门根据清单确定的验收组织方式,及时通知到期项目承担单位准备验收材料。(二)项目承担单位接到通知后,经科技主管部门同意后,网上填报《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及相关验收材料。验收资料及有关证明须经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兵团科技局相关业务管理处室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一套书面验收材料。(三)根据确定的验收形式,重点项目验收材料上报兵团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审核后组织验收,一般项目验收材料报兵团

6、科技局业务管理处或师、院校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组织验收。(四)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会结束一个月内根据验收委员会建议修改完善验收材料,同时网上录入验收项目信息,并生成验收证书纸质文本后,将相关验收材料报验收组织单位备案,办理相关验收证书。凡未按要求网上录入验收项目信息或不按要求报备验收材料的项目,不予办理验收证书。第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材料:(一)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二)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三)工作总结:1.项目概述;2.计划任务及考核指标;—6—3.目标、任务完成

7、情况;4.解决的关键技术;5.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新品种、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新方法,样机,专利及技术标准,论文专著,人才培养,建成的试验基地、中试线、生产线等);6.成果转化、产业化情况及取得的效益,成果推广应用前景分析;7.经费决算表;8.组织管理经验;9.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四)技术总结:1.技术方案(含工程图表、工艺流程及技术路线);2.设计研制过程;3.关键技术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对比分析;4.创新点等;(五)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公章);(六)兵团科技拨款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兵

8、团科技拨款5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供:专账支出明细表,主要支出或大额支出会计凭证复印件,自筹资金证明,预算调整证明;(七)附件证明材料:1.主要成果证明材料(提供的论文专著标注需有项目名称与编号,且与所验收项目一致);2.测试或检测报告;3.用户使用报告或效益证明材料;4.其他相关材料。第十二条项目验收委员会依照计划任务(合同)书,认真审阅项目验收全部资料,通过评议和现场考察等方式,收集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