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工业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兵团工业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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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兵团工业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三章 立 项第四章 实  施第五章 经费管理第六章 验收及成果管理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对兵团工业科技攻关计划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攻关计划是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重点解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重大科技问题的科技发展计划,是兵团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促进产业技术升级、解决社会公益性重大技术问题为主攻方向,通过关键共性技术的突破、引进技术的创新、高新技术的应用,为产业结构调整、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及社

2、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攻关计划坚持市场导向、需求牵引的原则,实行产学研相结合,坚持自主开发、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并重。攻关计划由兵团科技局组织实施。项目采取有限目标、滚动立项、分年度实施的管理方式,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第二章组织管理—10—攻关计划的管理采取兵团科技局、项目组织单位(师科委、院、校科研处)、项目承担单位三级管理的方式。兵团科技局是攻关计划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攻关计划的发展战略和重点任务研究;(二)组织审议项目建议书并建立备选项目库,组织项目立项和项目预算的评估或评审,确定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审

3、定立项项目,审定项目总预算,批复项目实施计划;(三)审定批准项目任务书,并根据项目任务书,编制兵团工业科技攻关年度计划,会同兵团财务局审定并下达年度项目的经费预算;(四)督促、检查攻关计划的实施,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需要协调、处理的重大问题;(五)组织项目验收。项目组织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一)接受兵团科技局委托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组织项目评估或评审,提出项目承担单位及经费预算安排建议,签订项目任务书;(三)落实项目约定支付的匹配经费及其它配套条件;(四)组织项目的实施,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按要求汇总、报告

4、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有关信息报表,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五)按要求准备项目验收的有关文件资料,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职责是:(一)严格执行任务书确定的各项任务,完成预定的目标;(二)及时报告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10—(三)按要求编报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提交验收的全部文件资料,并进行档案归档。第三章  立  项原则:与国家及兵团目标结合紧密,符合国家的发展战略和兵团产业的发展方向,对产业技术升级、新兴产业形成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性大,或与兵团重大工程建设相配套;项目目标集中、具体,技术先进,具有

5、较强的应用和发展前景;现有的基础条件较强,三年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项目确定的目标。支持范围:对兵团产业技术升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能提升当地科技创新能力的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程序:项目组织单位根据兵团科技发展规划以及攻关计划的定位和支持重点,提出攻关计划项目建议书报送兵团科技局。兵团科技局对项目采取专家评审制,评审分两轮进行:一、兵团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评议和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委托项目组织单位组织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兵团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6、告进行评审,并根据可行性评审意见、攻关计划经费预算安排及项目的基础条件等,确定实施的攻关计划项目及承担单位。依据项目实施计划及确定的任务和指标,由项目组织单位、承担单位、兵团科技局签订项目计划任务书,由兵团科技局审定并下达项目年度计划。第四章  实  施—10—项目实行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份前编制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经项目组织单位汇总后上报兵团科技局。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调整或撤销:(一)市场、技术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及技术路线需要修改的;(二)匹配的自筹资金或其

7、它条件不能落实,影响项目或正常实施的;(三)项目或所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继续实施的;(四)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研究工作无法进行的;(五)项目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研究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六)由于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需要调整或撤销的项目,由项目组织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兵团科技局核准后执行。必要时,兵团科技局可根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 撤销的项目,项目组织单位、承担单位应当对已做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设备仪器、阶段性成果、知识产权等情况作出书面报告,报兵团科技局核查备案。 执行期二年以上的项目,在实施中

8、期应进行中期评估。中期评估由兵团科技局负责。中期评估结论作为项目调整或撤销的参考依据。第五章 经费管理—10—项目经费由兵团科技拨款、项目组织单位和承担单位配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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