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665464
大小:34.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3-08
《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做好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一条资助对象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出资设立,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
2、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条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中无不及格现象;6.经学校发文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第三条资助标准与发放形式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将资助款打入学生银行卡。第四条名额分配根据国家划拨我校名额,按照学院学生人数进行划分,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第五条评
3、定程序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1.由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2.学院根据申请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在校期间表现,进行班组民主评定,确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初选学生名单,统一填写《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学生名单》和《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经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贷款办公室审核。3.学生贷款办公室根据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统一进行审核,确定资助名单,并在学校资助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审批。4.获奖学生《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归档。 第六条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
4、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第七条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1.有吸烟酗酒、铺张浪费及其它把资助金用于非生活所需的不适当开支者,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有违法行为者。2.因各种原因休学、退学、保留学籍、留校自费试读或在修时间超过规定年限者。3.上学年已享受大额资助累计超过5000元者。4.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5.其它应当取消获奖资格的情形。第八条本办法由兰州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