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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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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财政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教育部、财政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均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对象为我
2、院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第三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评定工作进行组织、监督、审核。第二章基本条件与名额分配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申请者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应为经过认定的在册贫困学生,要求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C)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onofwhetherviewsareclear;(D)theborrower,gu
4、arantorloans,上一学年学业成绩在本班级排名第一,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排名前三名。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在校期间表现优异,上一学年学业成绩位列班级排名前1/3以内,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排名前五名;(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第七条学院根据安徽省教育厅每年下达的名额和预算,按照各系部学生人数进行分配。第三章申请与评审第八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
5、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九条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第十条评审程序:(一)学院与系部成立两级奖学金评定小组,由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组织评审。(二)每年在评比通知下发后,学生根据评审条件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或《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三)系部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本系部奖学金名额确定本系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系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
6、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C)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onofwhetherviewsareclear;(D)theborrower,guarantorloans院学生资助管
7、理中心对各系部建议名单进行复审,并将结果报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五)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至安徽省教育厅。第四章发放与管理第十一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将一次性直接发放到获奖学生的银行卡中;学院将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档案。第十二条各系部与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认真做好推荐和评审工作;务必加强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违反规定扩大奖励范围、缩小额度
8、,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或挪用。第十三条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十四条奖学金、助学金必须切实用于学生的学习与生活开支,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用于请客酗酒、奢侈浪费或肆意挥霍等,一经发现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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