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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58卷 第1期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Vol.58,No.12005年1月WuhanUniversityJournal(Philosophy&SocialSciences)Jan.2005.110~115 ■经济理论与实践试论公共财政与政府会计的关系12杨发勇,瞿 曲(1.武汉大学财务部,湖北武汉430072;2.厦门大学会计系,福建厦门361005)[作者简介]杨发勇(19692),男,湖北江陵人,武汉大学财务部高级会计师,主要从事会计与财务管理研究;瞿 曲(19772),男,湖北监利人,厦门大学会计系博士生,主要从事会计与审计研究。[摘 要]公共
2、财政和政府会计因公共受托责任而联系起来。公共财政的职能本质上是政府要承担的公共责任,而政府会计就是对公共受托责任完成过程及其结果的认定、计量和报告。完善的政府会计理论与实务、健全的公共财政职能都是良好的公共治理的关键因素。政府会计系统为公共财政管理提供的基础技术,政府会计提供的信息也为公共财政管理目标的实现服务。在我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必然要求改革现有政府会计体系,这是公共财政职能不断发展变化从而公共受托责任发展变化的要求,是建立良好的公共治理结构的要求,是完善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关键词]公共财政;政府会计;公共受托责任;公共
3、治理[中图分类号]F23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7320(2005)0120110206一、公共受托责任与政府会计公共财政的职能实际上就是政府要承担的公共责任。政府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分支,是对公共受托责任的完成过程及其结果予以认定、计量和报告,为使用者提供信息。(一)受托责任与公共受托责任国内外学者对受托责任(accountability)作过大量的研究和讨论。在《科氏会计辞典》中,库珀教授(W.Cooper)和伊尻雄治教授(YujiIjiri)对受托责任的定义是“雇员、代理人或其他人定期报告其行动或行动上的失败,以继续行使委任权力的责任
4、”;伊尻雄治教授后来在其专论三式记账法的著作里又指出“责任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受托责任关系:,是通过各样的手段建立起来的”“不管受托责任关系是怎样,的,责任人总是要根据责任关系,把他的活动及其结果,向委托人交待明白。受托责任一般要求责任人通过记账来交待他的活动及其结果,并把总括资料报告给委托人”。“受托责任观认为,会计涉及三方:责任人、委托人和会计人员”“会计人员是作为第三方介入受托责任关系中的,,以便在责任人和委托人间可以顺利地把受托的责任和交卸的责任交待明白”。英国的珀克斯教授(R.W.Perks)认为,现实中有三种受托责任机制:董事与股东间的受托责任关系;
5、管理受托责任关系;公营部门的受托责任关系。我国的杨时展教授认为“受托责任主要包含以下四点::(1)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意图,最大善意地完成任务。用最经济、有效、严密的方法保管和使用由于完成托付的任务而获得的资源;(2)建立必要的会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将完成的任务和因此而发生的资源的收支以及收支的结果据实向委托人报告;(3)收稿日期:2004210208 第1期杨发勇,等:试论公共财政与政府会计的关系·111·为了便于提出报告,接受审查,平常应对任务完成的情况,资金、资源收支使用的情况进行记录;(4)为了证明这些记录是实在的,要保存一切足以证明完成受托责任的各种证据
6、。”如果把一般受托责任概念应用于中央及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就产生了公共受托责任(publicaccountability)。美国审计总署(GAO)认为:公共受托责任就是指受托管理并有权使用公共资源的机构向社会公众说明其全部活动情况的义务。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认为:公共受托责任是指受托管理公共资源的机构报告管理这些资源及其有关的规划、控制、财务的责任。彼得·伯德教授通过对公营部门委托受托关系的论述,表达了公共受托责任的意义:公民通过中央议会或地方议会将资源委托给中央或地方政府去管理,而中央或地方政府又将资源或决策权委托给社会公务员或地方政府官员,也包括各机构(如
7、国有企业、医院和大学等)的官员。英国ASSC在1976年的《公司报告》中指出:公共受托责任意味着委托人不仅要提供一般目的的信息,而且要关注与提供信息相关联的行动结果的好坏。1980年,英国人史密斯(B.Smith)将公营部门的受托责任划分为三大类九小类:宪法方面的受托责任;地方分权方面的受托责任;协同方面的受托责任;企业方面的受托责任;资源方面的受托责任;职业方面的受托责任;司法方面的受托责任;准司法方面的受托责任;程序方面的受托责任。其中,前三项属于政治方面的受托责任,中间三项属于管理方面的受托责任,最后三项属于法律方面的受托责任。1984年,斯图尔特教授
8、(J.D.Stewart)提出一种“梯形受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