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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接轨张熙(玉溪师范学院政法系,云南玉溪653100)[关键词]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法;注册资本[摘要]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开放搞活方针的贯彻,外资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而我国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却与公司法存在着不相协调的地方,中国即将加入世贸,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接轨已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图分类号]DF411.91,DF4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506(2001)05-0048-05OntheCoordinationofForeignIn
2、vestmentLawandBusinessLawZHANGXi(Politics&LawDept.YuxiTeacher’sCollege,Yunnan653100)KeyWords:foreigninvestment;law;business;registeredcapitalAbstract:ForeigninvestmentisbecominganimportantsourceofcapitalintheprocessoftheChinesereform.However,thereareseri2ousdi
3、sagreementsbetweentheforeigninvestmentlawandthebusinesslaw.TheChineseentranceintotheWTOrequiresurgentcoordinationofthetwolaws.中外投资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合作企业和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华人外商独资举办的外资企业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建设有中国企业法》)。它的出台掀开了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立特色社会主义的一
4、项重要实践。随着国家经济体法的篇章,加上后来陆续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改革的深化和开放搞活方针的贯彻,吸引外商外资企业法》(以下简称《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来华投资已愈来愈普遍。为避免可能出现的无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序、混乱的情况,依法保护中外投资者的合法权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益,使外商投资企业能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体系的完善,特别是与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的接轨,就成
5、了我们当前最需要研究的问题。称《外企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合作企业法一、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不仅初步建立起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体系,而且为我国公司立法积累了经验,创造与公司法的关系了条件。其对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利润分享及风险亏损分担等作良好的法制环境是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因出的规定就与《公司法》的规定相近。当然,由于素,因此改革开放初期,在我国还没有制定《中华制定外商投资企业法是在改革开放之初,它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6、简称《公司法》)之际,关所有制形式立法,是在固守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资于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法规就相继出台。而《公本主义私有制对立观念前提下的法律“异端”,不司法》则是到1993年12月29日才由八届人大第仅体现了制度创新的积极一面,也必然反映了制五次会议通过。1979年7月18日五届人大二次[收稿日期]2001-08-21[作者简介]张熙(1977-),女,云南江川人,助教,主要从事法学教学研究。·48·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第17卷第5期度保守的一面。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由于外商投资企
7、业是在中变革,在14年后颁布的《公司法》就是对以所有制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因此在其没有规定的领域适为基础的外资企业立法模式的旧制度的挑战和突用公司法,以弥补其自身立法的不足。破。(二)外商投资企业法不同于公司法的(一)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公司法的情况规定《公司法》的实施不仅对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1.注册资本制度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规范市场经济主体具《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合资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提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企业而在登记管供了更有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理机
8、构登记的资本总额,应为合营企业各方认缴18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的出资额之和。”《外企法实施细则》第21条规定: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企业的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这说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明《公司法》在吸取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合理形式和认缴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