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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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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龟徽硝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叶两暗签字日期:加侈年9月坊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受徽艄.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
2、和借阅。本人授权宝徽jf=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学位论文.(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叶两日鸯导师签名:麦,\步、寻签字日期:沙B年Q月订日签字日期:wf弓年牛月76日学位论文作者毕i匕去向: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话:邮编:目录摘要⋯⋯⋯⋯⋯⋯⋯⋯⋯⋯⋯⋯⋯⋯⋯⋯⋯⋯⋯.IAbstract........................................................III
3、引言⋯⋯⋯⋯⋯⋯⋯⋯⋯⋯⋯⋯⋯⋯⋯⋯⋯⋯⋯.1々Iij⋯⋯⋯⋯⋯⋯⋯⋯⋯⋯⋯⋯⋯⋯⋯⋯⋯⋯⋯.1一、刑事诉权与裁判权之基本理论⋯⋯⋯⋯⋯⋯⋯⋯⋯⋯⋯⋯2(一)刑事诉权之基本理论⋯⋯⋯⋯⋯⋯⋯⋯⋯⋯⋯⋯⋯.2(二)刑事裁判权之基本理论⋯⋯⋯⋯⋯⋯⋯⋯⋯⋯⋯⋯..7二、刑事诉权与裁判权关系之应然状态⋯⋯⋯⋯⋯⋯⋯⋯⋯⋯.13(一)形式上的对应关系⋯⋯⋯⋯⋯⋯⋯⋯⋯⋯..⋯⋯⋯13(二)内容上的制约关系⋯⋯⋯⋯⋯⋯⋯⋯⋯⋯⋯⋯⋯..15(三)作用上的统一关系⋯⋯⋯⋯⋯⋯⋯⋯⋯⋯⋯⋯⋯..17三、我国刑事诉讼中诉权与
4、裁判权关系之实然状态及其原因分析⋯⋯⋯.22(一)我国刑事诉讼中诉权与裁判权关系的实然状态⋯⋯⋯⋯⋯..22(二)我国刑事诉讼中诉权与裁判权关系实然状态的原因分析⋯⋯⋯25四、修正我国刑事诉权与裁判权关系之对策建议⋯⋯⋯⋯⋯⋯⋯..30(一)明确刑事诉权与裁判权的行使主体⋯⋯⋯⋯⋯⋯⋯⋯⋯30(二)调整审前阶段刑事诉权与裁判权的关系⋯⋯⋯⋯⋯⋯⋯..32(三)厘清审判阶段刑事诉权与裁判权的关系⋯⋯⋯⋯⋯⋯⋯..34结语⋯⋯⋯⋯⋯⋯⋯⋯⋯⋯⋯⋯⋯⋯⋯⋯⋯⋯⋯38参考文献⋯⋯⋯⋯⋯⋯⋯⋯⋯⋯⋯⋯⋯⋯⋯⋯⋯⋯⋯39
5、致谢⋯⋯⋯⋯⋯⋯⋯⋯⋯⋯⋯⋯⋯⋯⋯⋯⋯⋯⋯42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43摘要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能,是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基础。近年来,随着诉权理论在刑事诉讼领域内的导入,刑事诉权理论已成为刑事诉讼法学界研究的热点。刑事诉权作为诉权主体享有的重要权利之一,是刑事诉讼活动启动、发展和终结的重要动力。作为一项权利,诉权也易受到侵犯。侵犯的力量主要来自于国家权力,特别是裁判权。刑事裁判权作为一项国家司法权,是法院裁判案件的根据和依托。按照司法最终裁判原则,裁判权对
6、于刑事诉讼参与人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实现具有决定性意义。诉权与裁判权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两个基本要素,任何一种刑事诉讼行为都涉及诉权与裁判权的关系及其运作。诉权理论是在民事诉讼领域发展起来的,但因其本身的艰深与晦涩,民事诉讼法学界有关该理论的研究始终处于一种原地踏步的局面。广义诉权理论的建立打破了这种僵局,即认为诉权并非民事诉讼研究的专利,而是民事诉权、刑事诉权、行政诉权和宪法诉权的上位概念。在此框架内,学界构建出刑事诉权体系。刑事诉权除了具有民事诉权的平等性、对抗性、程序性特征之外,还具有行使的阶段性、主体的
7、多样性、内容的多样化以及处分的有限性等特征。刑事诉权可以划分为公诉权、被害人的诉权与被告人的诉权,公共诉权与个体诉权,以及审前诉权与审判诉权。在刑事诉讼中,诉权是否存在需要一个具体的判断标准,以保证启动刑事诉讼活动的权威性,刑事诉权要件即为此提供了判断依据。刑事裁判权是刑事审理权的一部分,侧重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适用法律对案件的具体问题进行判断并给出结论。根据裁判种类的不同,裁判权可划分为判决权、裁定权、决定权、调解权和命令权;以刑事审判事项的内容为标准,可分为实体性裁判权和程序性裁判权;而按照案件所针对事项
8、的不同性质,又可分为定罪权与量刑权。刑事裁判权具有判断性、确定性、独立性和被动性特征。作用范围遍及审前程序、审前审查程序和法庭审判程序,还包括二审程序(上诉程序)、三审程序甚至再审程序等。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基本的权利和权力,刑事诉权与裁判权的关系应当表现为:形式上的对应,内容上的制约以及作用上的统一。形式上的对应关系表现为:刑事诉权是裁判权的前提,刑事裁判权则是对诉权的回应。内容上的制约关系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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