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

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

ID:34580441

大小:263.35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3-08

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_第1页
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_第2页
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_第3页
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_第4页
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_第5页
资源描述:

《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冲突与契合: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冲突与契合: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在法律与文化之间周博文摘要从古至今,乡村文化深深蕴含着定纷止争的调解功能,展现出法律之外传统文化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人文关怀。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体现在法律运行的全过程,而在调解中引入乡村传统文化则是对法律的社会性理论的深化。然而,文化的多元化必然在乡村文化的内在规则与现实社会的法律体系之间引发激烈的冲突与对立,使得乡村文化不能完全切合司法实践的需要,影响着社会秩序的发展与修复。因此,应深入研究乡村社会的文化特征,分析乡村文化与司法实践的冲突与契合,考察乡村文化介入调解的司法价值,探寻乡村法文化在化解社会矛盾和维

2、护法律秩序中的重要途径。关键词治安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法律与乡村文化中国社会是乡土社会,也是人情社会,规矩不是法律,而是沿袭下来的礼仪习俗。在传统文化气息浓厚的乡村地区,社会秩序的修复和矛盾纠纷的化解主要依靠宗族权威、伦理教化以及习俗规范,法律只是维护乡村秩序的重要手段而非主要手段。长期以来,我国国家权力在文化领域进行强势宣传和全面监管,推动乡村文化的强制性改造,国家法律政策不断取代乡村习俗和规范,其影响力和控制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因此乡村地区的任何纠纷与冲突都可能遭到来自乡村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双重压力,然而,农民面对纠纷与冲突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伦理与习俗规范,希望通过乡土

3、文化和家族血缘调和矛盾,法律只是他们行为的参照物。面对国家权力向上收缩和乡村秩序重构复归的新格局,调解工作要充分考虑来自乡土文化和制度制约的双重影响,尊重乡村文化规则,以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一、乡村矛盾纠纷调解中蕴含的法文化(一)和合文化与无讼文化“和”“合”两字都见于甲骨文、金文。“和”的初义是声音相应和谐;“合”的本义是上唇与下唇的合拢。后来,“和合”引申为和谐、和善之意,其蕴含着中华五千年文明的精髓,是和谐社会的文化基础。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从不同角度深入理解和合文化,至今在乡村地区仍然能够感受到儒道互补的文化内核。儒家思想是古代中国的正统思想,德主刑辅和道德教化观念作者单位

4、:天津市东丽区委政法委·15·公安研究2012年第12期(总第218期)深入人心,主张“礼之用,和为贵”,注重用礼仪秩序促进社会整体和谐,依靠道德教化避免冲突对立,体现出“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和合文化价值目标。而道家主张“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认为人类应该像大自然那样和谐有序,要求人们淡泊名利、与世无争。文明意味着秩序,秩序又意味着协调,和合文化在调解矛盾纠纷中直接引起无讼习俗的形成。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法律文化主要是刑法文化,人们习惯将法等同于刑,因而畏惧和厌恶法律,相反出现对伦理道德的依赖和崇拜。我国乡村地区居民法律意识淡薄,传统法律文化和现实社会法治进程缓慢问题交织,

5、导致其不相信也不愿意了解法律,往往倾向于通过非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希望达到“无讼”的理想状态。乡村居民的厌讼心理,会让更多的人面临矛盾纠纷倾向求助于感情、道德、文化,符合调解工作的心理预期。(二)中庸之道与礼让文化中庸之道是儒家重要的伦理观念,被孔子视为君子的最高道德,并在《礼记·中庸》中进行专门论述。中庸之道实质讲的就是一种方法论,其强调“无过”又非“不及”,最终目的是“求和”,主张因形势变化而顺应时势、权衡利弊,强调保持事物的稳定性,反对片面化、极端化,体现出求和谐、求稳定、求合宜、求适时的行为方法和思维方法,其精神与儒家的“和为贵”思想一脉相承,并逐步发展成为调解的直接依据和原则。儒

6、家的仁政思想,从道德的角度体现出“礼让文化”的和谐观,从行为的角度则体现出“息事宁人”的处事哲学观,而法律从不被人们认为是解决纠纷、维护权利的主要手段,仅仅是消灭诉求、抑制私欲的工具。“德主刑辅”作为中国传统法律在乡村广泛流转,乡村居民内心的谦让加上外在礼节,形成特有的礼让文化。有了这种文化的引领,乡村调解矛盾纠纷进一步顺应情理法的内涵需求,得到了理论的支持和实践的拥护。同时,乡村矛盾纠纷调解逐渐成为一种社会文化,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不仅是纠纷解决的最佳手段,也是衡量是非善恶的重要标准。(三)乡土权威与宗族文化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是礼治社会和熟人社会,人们主动服从于礼教习俗,依照世代的自然传

7、递和经验的积累熏陶,在不自觉中形成了上下尊卑、长幼有序、男女有别、亲疏贵贱的差序格局。中国人重视家庭,“尊长者权威”已经成为乡村社会的一种既定习俗。出于对威望者的尊重,乡村内部出现的矛盾纠纷,依据伦理规范就会产生调解的文化默契,而直接利用法律手段调解有关问题与乡土权威相悖。在当代,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代表全体村民处理村务,其作为矛盾纠纷的调解者,正是民众的期望与乡土权威文化的产物。这种礼治秩序反映出乡村地区传统权威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