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山水豪廷二期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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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总论1.1项目由来中山市山水豪庭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中山市远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建设单位于2006年通过购买取得中山市五桂山桂南管理区的三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54660.1m2,用地性质为商住(中府国用(2006)第290096号、第290097号、第290098号),并于同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190222006090008、190222006090009、1902220060900010)。根据《关于山水豪庭一期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环建表[2008]0046号)及现场勘探情况,一期建设项

2、目占地面积27280m2(已建成),建设单位于2010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190042010030001号),现利用剩余土地发展二期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必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因此,建设单位于2010年9月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环评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在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基础上,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踏勘、环境现状调查、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并据此完成了《中山市山水豪庭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报请有

3、关部门审批。1.2环境功能区划与评价标准1.2.1环境功能区划(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根据《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保护规定》,建设项目所在地属于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所列的一级标准。(2)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广东省水功能区划》、《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号)的有关规定,鸦岗运河为工业农业用水,属于Ⅴ类水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3)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以及项目建地的具体情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

4、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4)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建设项目位于桂南生态开发与调控区(Ⅱ4),其生态功能控制区等级为三级,可在区域内的居住和商业用地上开发中高档、低密度生态住宅,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见表1.2-1。表1.2-1五桂山生态功能分区表序号生态功能区编号面积(km2)控制等级生态功能控制区(单元)Ⅰ水源水库生态保护区Ⅰ131.851级长江水库水源生态控制区Ⅰ213.152级逸仙水库水源生态控制区Ⅰ318.852级横径水库水源生态控制区Ⅱ森林生态屏障区Ⅱ143.112级五桂山主峰森林生态控制区Ⅱ231.452级乌石顶森林生态控制区Ⅱ39.

5、812级南台山森林生态控制区Ⅱ44.683级桂南生态开发与调控区Ⅲ引导开发与生态调控区Ⅲ112.692级大尖山生态旅游森林生态控制区Ⅲ28.403级长命水生态开发与调控区Ⅲ31.963级龙石生态工业生态控制区Ⅲ421.493级五桂山行政与居民生活森林生态控制区1.1.1评价标准1.1.1.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所列的一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2-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根据三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铺设情况(目前已铺设至项目所在地)和建设单位意见,项目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将排入三乡镇污

6、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纳污水体为鸦岗运河。根据《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号)的有关规定,鸦岗运河为农业排水用水区,属于Ⅴ类水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坦洲大涌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2-3。(3)根据《中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本项目选址位于1类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2-4。表1.2-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摘录mg/m3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值

7、标准来源二氧化硫SO2年平均0.0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及修改单中一级标准日平均0.051小时平均0.15二氧化氮NO2年平均0.04日平均0.081小时平均0.1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0.04日平均0.05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日平均0.08日平均0.12表1.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摘录mg/L(温度、pH除外)序号污染物名称Ⅳ类标准Ⅴ类标准1温度(℃)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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