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法律人格之否定_兼论动物之法律_物格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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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物法律人格之否定———兼论动物之法律“物格”杨立新朱呈义X内容提要:随着德国民法典第90a条的修正“,动物不是物”的规定对法学界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另有环境伦理学有关动物成为权利主体主张的提出,似乎动物取得人格权,成为权利主体的现实就在面前。但环境伦理学的主张并不能等同于法律学的主张,法律人格无法扩张至动物。奥地利、德国、瑞士等国民法典的修正主旨并不是赋予动物以法律人格。不过对动物的法律保护必须加强,在民法中应当将其作为一类特殊的物来对待,在法律规则的适用上有别于普通物。关键词:动物法律人格法律物格随着环境伦理

2、学的发展,有关动物成为权利主体的主张渐次增多,并付诸于所谓的“动物解放运动”,要求在法律层面实现动物的权利,法学界也仿佛面临着一次颠覆式的变革。但实际上,对于动物权利的种种主张,归根结底还在于动物是否具有法律人格,若动物在法律中只是处于物格地位,动物取得权利尤其是人格权的种种主张就必然不会实现。一、动物法律人格之肇始法律人格问题是私法中的一个最基本问题“,法律人格的有无,决定了人在民法上的资格的有无;法律人格的完善程度,反映了人在民法中的地位的高低;法律人格的内涵的发展也扩展了人在民法中的权利。可以说,法律人格

3、的不同状态,显现了人在民法中的存在方式,从而也决定了民法对人的关注程度”。〔1〕法律人格一词来源于拉丁语persona,原指戏剧中的假面具,后指剧中扮演角色的演员。根据罗马法,persona广义上指所有具有血肉之躯的人;在狭义上仅指自由人,即最起码拥有自由权的人。也就是说,在罗马时代,作为权利主体的人除了是自然人以外,还需具备其他条件:首先,其须为“自由民”(statuslibertatis),即须享有在法定限度内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其人身和行动的自由权;其次,就民法关系而言,其还应当是“市民”(statusci

4、vitas)。〔2〕正是由于近现代私法意义上的“法律人格”(平X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呈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研究生。〔1〕马俊驹、刘卉《:论法律人格内涵的变迁和人格权的发展———从民法中的人出发》《,法学评论》2002年第1期。〔2〕[意]彼德罗·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2页。·86·©1994-2009ChinaAcademicJournalElectronicPublishingHouse.Allrightsreserved.http:/

5、/www.cnki.net动物法律人格之否定等人格)仅对应于罗马法中含有市民权的自由人地位,persona才经过演化转变为personality———法律人格,其范畴不断扩张,不仅全部自然人具有法律人格,而且一些团体也取得了法律人格,形成了抽象的平等法律人格。私法上的法律人格的概念,就是民事权利能力的同义语,二者具有等值性,即人作为权利、义务承受者的属性。在一定意义上“,法律人格”描述了一个拥有法律权利的实体。对此,在民法学界并无太大争议。值得注意的是,persona一语也有其哲学上的意义,即来源于斯多噶哲学的

6、“具备理性的独立实体”。这种建立在人的伦理性之上的法律人格的出现,是法律人格正式确立的哲学基点,它决定了其后的发展中,意思存在和意思自治被作为法律人格独立、平等的表现。也正是基于此点,不具有意识能力的动物在整个西方法律中一直作为客体存在已经成为了范例。考虑到与“法律人格”概念的对称问题,我们将动物在法律中的客体地位称为“法律物格”。“法律物格”描述了一个不拥有法律权利资格的实体,该实体被作为法律上的人对其建立权利义务关系的财产来对待。动物仅具有法律物格这一点起源于已知的最早的法律制度,历经希腊、罗马、中世纪教会

7、的法律制度,直至近现代,无论普通法系还是大陆法系的诸国莫不如此。时至今天,由于公众环境保护与动物意识的觉醒、权利意识的增强等因素,动物权利的呼声日渐高涨。归结起来包括三种,一为动物完全法律人格论,二为动物限制法律人格论,三为动物无法律人格论。“动物完全法律人格论”主张动物在法律上具有完全的权利主体资格,享有同人一样的权利。在我国主要表现在环境法学界。他们主张“扩大法律主体人格范畴,动物和自然物也有生命权、健康权,也有生存和存在的权利,这是动物的具体人格权。在一般人格权中,动物和自然物也应有人格自由、人格平等、人

8、格尊严的权利”。〔3〕更有甚者提出生态法学“将一切生命体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而自然人在生态法律关系中是作为被约束和被限制的对象而存在的”“,人不仅是权利的主体,还是自然界的权利的客体”。〔4〕我们认为,环境资源法确实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但在本质上,所谓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种种关系还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映射,动物、植物、岩石等只能是被法律规范的客体,在法律上处于物格地位。动物完全法律人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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