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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7
《新北市立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奖助学金实施计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新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獎助學金實施計畫94年1月6日「縣立高中職校務發展會議」通過94年2月16日北府教中字第0940057190號函核定96年4月12日北府教中字第0960205086號函修正97年3月11日北教中字第0970120360號函修正98年2月16日北教中字第0980106527號函修正100年6月22日北教中字第1000552829號函修正101年7月5日北教中字第1012008961號函修正102年1月29日北教中字第1021110908號函修正102年12月18日北教中字第1023254429號函修正103年3月6日北教中字第103
2、0363608號函修正104年3月17日新北教中字第1040428032號函修正105年6月15日新北教中字第1051082068號函修正106年1月25日新北教中字第1060139086號函修正107年1月19日新北教中字第1070084889號函修正一、目的:為照顧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家庭經濟弱勢子女及獎勵學生就近入學,提升學生素質,培育人才,以促進本市教育永續發展。二、核發對象:學生設籍本市且為本市國中畢業生,並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如附件1所列之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三、核發範圍及標準:(以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為單位)(一)助學金:凡符合下列各項
3、條件之學生,得申請每學期5,000元之助學金,倘就讀住宿學校並住宿者,每學期住宿費減免;每生在學期間最多補助6學期,如有轉學、轉科、重讀情形,其於重複就讀之年級,不得再申請補助。1、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區公所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2、失業勞工子女:檢附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當年度失業給付證明。3、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及身心障礙學生:檢附身心障礙手冊。(二)入學獎學金1、本入學獎學金係為特別補助,學生雖獲其他獎助在案,符合標準仍得申請。2、本入學獎學金旨在獎勵並協助本市優秀國中畢業生就近就學,凡接受本入學獎學金補助之學生,皆應填具切結書,承諾於高級中等學校就讀三年期間轉
4、學至外縣市就學者,應將所領獎學金全數繳回。3、凡參加基北區各項入學管道,經錄取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畢業生,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達下列標準者,得核發獎學金詳如下列:(1)以下列成績獲錄取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或本市境內國立華僑高中就讀者:j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達5A++,得核發10萬元獎學金。k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達4A++以上,得核發6萬元獎學金。l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達3A++以上,得核發4萬元獎學金。(2)以下列成績且依新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就近入學區域劃分表所列對應學校為第1志願獲錄取就讀者:j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達5A++,得核發11萬元獎學金。k國中教育會考成績
5、達4A++以上,得核發7萬元獎學金。9l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達3A++以上,得核發5萬元獎學金。m國中教育會考等級標示達3A+以上,就讀錦和高中、丹鳳高中、新北高中、三民高中之學生,得核發3萬元獎學金。n國中教育會考等級標示達3A以上,就讀光復高中、清水高中、樹林高中、明德高中、安康高中、石碇高中、泰山高中、林口高中、三重高中、金山高中、秀峰高中、雙溪高中、竹圍高中、新北高工、鶯歌工商、三重商工、瑞芳高工、淡水商工及樟樹國際實中之學生,得核發3萬元獎學金。國中教育會考等級標示達2A以上,就讀石碇高中、金山高中、雙溪高中、鶯歌工商、三重商工、泰山高中(職業類科)、
6、瑞芳高工(職業類科)及淡水商工(職業類科)之學生,得核發2萬元獎學金。(3)上述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等級標示若含C,則不予核發獎學金。4、凡經由基北區各項入學管道,經錄取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畢業生,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為當年度該高級中等學校入學新生前3名者,依序核發2萬元、1萬元、5,000元。若同分時,依國中教育會考換算績分方式及同分比序原則(如附件2)辦理,惟上述國中教育會考成績等級標示若含C,則不予核發獎學金。5、凡參加本市專業群科特色招生甄選入學管道,經錄取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畢業生,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測驗原始總成績為當年度該高級中等學校各
7、科入學新生前3名且高一第一學期第1次段考原始成績於全班前20%者,依序核發5萬元、3萬元、2萬元。6、為獎勵優秀原住民學生,凡參加本市金山高中及樹林高中原住民藝能專班免試入學管道,經錄取就讀之原住民國中畢業生(需檢附原住民籍身分證明)國中教育會考等級標示達5B以上且高中一年級第一學期第1次段考原始成績前30%者,得核發1萬元獎學金,惟就讀本班並領取獎學金學生不得申請轉班,否則應將所領獎學金全數繳回。7、入學獎學金採「擇優、擇一頒發」原則:經錄取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畢業生,同時達本點本項第3、4、5、6款中兩項以上之核發標準者,僅得擇優、擇一頒發,並
8、不得遞補。四、申請程序:(一)申請「助學金」應檢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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