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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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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住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忙畔街道办事处忙畔社区喜鹊窝组16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1-1-1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不超过3,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元预计发行日期2010年5月26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560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及其配偶吴开惠承诺:自发行人
2、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前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愿锁定的承诺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包文东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股东临沧飞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盛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均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3、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股东刘丽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及配偶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其配偶金春保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配偶金春保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公司股东云南省核工业二O九地质大队、吴红平、区国辉、蔡明君、罗洁洁、张伶伶、周如祥、孙嫚均、熊远香均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4、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吴红平、区国辉均分别承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0年3月15日1-1-2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5、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等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6、、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1-1-3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经本公司2009年12月30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为: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二、国有股东转持社保基金的安排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经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持部分云南临
7、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保基金的批复》(云财企[2010]1号)的批复,将二O九地质大队持有的本公司320万股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一)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经营受高纯二氧化锗及区熔锗锭、锗单晶等锗系列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锗系列产品价格与本公司利润的相关度较高。因此,锗系列产品价格的下跌将对本公司的利润水平产生负面影响。(二)对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2009年、2008年及2007年,公司对前5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8、为68.30%、64.29%及85.48%,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具有一定的客户集中风险。对主要客户的销售虽然给本公司带来了稳定的收入,但如果其中某一客户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或自身经营状况不佳而导致对本公司产品的需求或付款能力降低,则可能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出口政策风险1、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于2007年12月29日及2008年12月10日发布的《2008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07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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