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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6
《西科大 能源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西安科技大学能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与管理,依据《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充分尊重学科、导师和研究生的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能源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各系主任、导师代表、研究生行政管理人员、纪检委员、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为评审委员会委员。第三条奖学金的评定程序:根据每年学校研究生院分配的奖学金名额,按照本细则组织我院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
2、出申请,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第四条参评范围:能源学院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在籍在册研究生。第五条评定时间:研究生校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具体时间按照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进行。第六条奖励标准:博士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年)和二等奖学金(10000元/年),各占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的50%;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4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0元/年),分别占参评范围总人数的比例为20%、20%和30%。硕士研究生同一学年已获各类奖学金累计
3、超过(含)6000元的不参予本年度校奖学金评选。第七条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思想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第八条研究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年度校研究生奖学金:1.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资料弄虚作假者;2.不遵守学校校纪校规且受到处分者;3.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未通过者;4.超过规定学制者;5.剽窃他人成果或虚报本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6.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者;7.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第九条申请者需对自己所申报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
4、今后各类奖学金的参评参选资格;对已获奖者,将追回证书及奖金,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以本人在该年度的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学术成果”、“附加分”三个部分构成。计分办法为:S=S1+0.25S2+F备注:S—综合测评成绩;S1—学习成绩;S2—学术成果;F—附加分1.学习成绩(S1):培养计划中所修全部课程平均成绩(重修课程通过后按60分计)。2.学术成果(S2):包括学生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与导师合作为第二作者),参与科研项目及其它科研成果。论文及科研成果加分以我校学科办认定办法执行;在经过学院研究生
5、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小组认定非核心专业正式出版期刊发表文章,或有录用证明和交费证明的每篇加4分;具体实施细则参照附件—《西安科技大学学术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执行,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附加分(F)。包括各类比赛加分(包含科技和文体竞赛)和个人荣誉加分。(1)各类学生比赛加分(包含学科、科技及文体竞赛)表一各类比赛加分明细表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积极参与者级别或或或(未获奖)第一名第二、三名第四—六名全国5430.5省级3210.3校级10.70.50.2院级0.50.30.20.1注:同一类奖项只取最高分,不累加。(2)荣誉加分①荣获“三好研究生
6、标兵”称号加2分,获得“三好优秀研究生”称号加1分,“三好研究生”称号的加0.5分;②获得“优秀干部”和“优秀党员”加1分;“优秀团员”加0.5分;③校、院学生会主要成员、班长和党支部书记加0.5分,其他成员加0.3分;④不累加,只取最高分。以上各加分项均需提供原始佐证材料,如证书,文件等。第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能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能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2013年11月26日能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任:伍永平副主任:高朕栋黄庆享委员:邓军赵兵朝姬长发林海飞刘黎姚海燕巨江鹏(学生代表)附件:西安科技大学学术成果奖励办法(修
7、订)西安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西科办发〔2013〕11号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学术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西安科技大学学术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校长办公室2013年6月21日西安科技大学学术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创新,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从事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学校学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学术方面为西安科技大学做出贡献的教职工;各类学术成果均应署名西安科技大学。第三条学术成果奖励工作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知识
8、创新,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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