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共同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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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医改办〔2017〕1号德清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各医改办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全省综合医改先行先试地区重点改革任务的意见》(浙卫发[2016]59号)、《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全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6]67号)和《德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发[2017]1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9—在坚持以

2、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基础上,建立集中采购监管和医疗机构自主采购有机结合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新机制。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价格由医疗机构与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通过谈判产生,从而调动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的积极性,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虚高价格,规范药品(医用耗材)流通秩序,减轻患者药品(医用耗材)费用负担。二、采购主体德清县内3家县级医院及所有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按自愿原则成立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

3、耗材)采购共同体(以下简称采购共同体)。三、组织形式由县卫生计生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四个部门领导和职能科室负责人等组成德清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限价采购相关政策的制定,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的监督管理调。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局。成立德清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小组,人员由德清县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心(德清县医疗器械采购分中心)工作人员、县级医院院长、分管院长、药剂科主任、设备科主任等组成,办公室设在德清县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

4、心,负责—9—组织实施德清县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限价采购的具体工作。县纪委派驻卫生计生局纪检组负责对价格谈判工作的实施全程监督,各医疗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纳入共同体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谈判目录内药品的采购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四、采购范围药品以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二批)中标药品目录为基准,医用耗材以各医疗机构常用耗材为基准,根据采购主体2016年用量及临床需求,分批遴选出我县采购共同体采购目录,由德清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逐批公布。五、遵循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过程阳

5、光透明,接受各界监督。(二)质量优先、安全有效、量价结合。(三)保障供应,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六、采购方式采取县采购共同体为单位组织价格谈判与公立医院自行组织价格谈判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分类采购。(一)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医用耗材)(备案采购药品、低价药品、供应紧张药品除外)由县采购共同体统一分批开展价格谈判工作,具体细则另行制定。(二)—9—对县采购共同体采购目录外药品(医用耗材)各公立医疗机构可根据用量、采购金额、价格等实际情况自行开展价格谈判工作。(三)对国家、浙江省有特殊采购规定的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七

6、、工作流程联合采购工作小组人员通过讨论,确定分类分批采购目录,发布公告、企业申报、资质审核、价格谈判、成交公示等程序。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谈判贯彻“带量采购、以量换价、成交确认”的原则,直接与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谈判产生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价格,由各公立医机构和生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执行成交结果,全程实行监管和动态管理。八、成交结果执行(一)成交产品采购执行期从成交结果公布之日起执行,暂定一年,在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发生变动,采购共同体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将相应调整或终止。(二)参加共同体的

7、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成交结果,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禁止网下采购和目录外采购。(三)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重点监控高价位药品与高值医用耗材。(四)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9—的原则,在医疗费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适度增长,对药品、医用耗材采购降低虚高价格环节腾出的空间,主要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让利医保和患者。确定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成交结果后,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到位前,严格按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全面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新机制试点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6]67号)要求,区分医保

8、目录内外,按医保支付标准或按不高于省药械采购平台公布的参考销售价格(首次为中标价格)销售。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实际采购价格的差额部分上缴县财政,经考核后奖励医疗机构。主要用于探索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提高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待遇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到位后,药品按实际成交价零差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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