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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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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当前利津县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2014年上半年,XXX县政府采购规模达到91274万元,较去年同时期大幅增长。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许多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很多矛盾也愈发尖锐,总体呈现“三较多三突出”的局面,下面我就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一、我县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一)政府采购投诉项目较多上半年,投诉项目明显增多,且有些投诉项目对政府采购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根据成因,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工作粗放造成的投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工作的不严谨,往往会导致投诉发生。以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管材招标项目为例,由于工作人员未对现
2、场资质的真实性进行细致审核,造成了一家持有假证件的公司参与了整个招标过程,影响了评标结果的公正性,最终这个项目发了投诉事件。政府采购工作讲究细致和细心,有时一字之差也会造成很多问题,比如“现场资信证明要求单独密封”和“现场资信证明要求密封”两句话,虽然只是差了“单独”两字,但是意义大不相同,如果不能注意这些细节,在开标现场就会发生各种纠纷,可能导致投诉事件的发生。-13-2、采购单位造成的投诉。至今还有一些单位和部门认为,实行政府采购是收权,受既得利益影响,不愿接受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私底下甚至与投标单位“串标”。比如,在利津县卫生局采购医疗设备项目中,招标单位个别工作人员收
3、受投标企业贿赂,答应“配合其中标”,但最终“配合中标”目的并没有达成,导致了该项目被投标企业投诉。3、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投诉。现如今,投标企业懂法、用法、维权的意识明显增强,这倒逼着我们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在水利局购买移动泵站项目中,在招标公告中有这样一个条件“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对此有投标企业提出该项条件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后经差实,该条件确实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二)“陪标”、“串标”项目较多我县政府采购活动中,“陪标”、“借资质”现象仍屡有发生。这些现象具体为以下几种形式:1
4、、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串通形式主要有:一是招标人在招标前制定有利于某个投标人的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及评标细则,或者制定歧视性的条款以此来排斥其他投标人;二是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三是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以此决定取舍。具体做法表现在:(1)-13-为照顾各方面的关系,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意向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利益各方均沾。(2)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事先内定中标单位,然后通过场外交易,让企业获取中标。(3)对于采取“低价中标”的项
5、目,投标人与招标人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将其他不明真相的投标人排除在外,然后在施工中采取变更工程量、多算工程量或材料人工费等手段提高决算价格获利。(4)招标单位与投标人私下事先约定将利润较大的部分收回另行分包,并以此作为投标的门槛。一些有资质的投标人中标后,违法将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牟利。2、投标人之间进行串通。主要表面形式有:一是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二是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三是投标人之间借资质投标、相互交叉陪标。具体做法有:(1)一些无资质的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疏通关系,然后挂靠大的施工
6、单位获取资质后承揽工程业务。而一些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为收取管理费或分得一定的工程量,以分包、联营、项目经营等方式将资质借与他人获利。如此形成了中标的大公司是有资质的、合格的,而真正施工的单位在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和监督上都存在不足,这就很难保证好施工的质量、安全和进度。-13-(2)一家施工单位挂靠数家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通过编制不同的投标方案围标,从而将其他投标人排挤出局。在有的工程招投标中,甚至所有的投标人均为一家挂靠,严重被坏了建设市场的公平竞争。(3)采用“故意废标”的方式,让特定企业中标。通过在招标文件提出苛刻要求,如较高技术参数、较差的付款方式等,让大部分投标
7、人达不到要求,在两次公示后,报名企业数量如果仍达不到法定要求,就直接指定特定企业从事该项目。(4)投标人互相配合,轮流中标,甚至有些企业成为只投标不想中标的所谓"投标经济人"。(三)“走程序”的项目较多“先干活,后招标”现象仍时有发生,在这些项目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仅仅是为了“走程序”,有的甚至是已经“干活了”才开始招投标,这严重违背了政府采购设定的初衷。“走程序”项目主要会产生以下危害:1、严重损害政府采购形象。为了完善程序而采购的项目,不仅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更损害了政府采购信誉。试想,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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