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规范new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规范new

ID:34416581

大小:365.16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3-05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规范new_第1页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规范new_第2页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规范new_第3页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规范new_第4页
资源描述: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规范new》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右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规范,四家股东认为根据,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公司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这∃公司的多份财务审计报告其参与一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在英美法系国家被称为揭开公司分配股利的年度,公司均有经营利润,不存在亏损且依,面纱或否认公司人格,在大陆法系一些国家有时被称为法计提了相应的公积金在分配股利后公司净资产并未直索制度。一般认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为阻止公司减少。前述经营亏损系公司经营行为,不存在变相抽逃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以及社会公共出资的行为,另并无证据表明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直接要求股东偿债并无依据一审法院经审理认

2、为四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家股东的行为符合法人人格否认的条件,应对吴某的债。,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家股东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之要求而设置的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存在代销产品损失未弥补这一事一项法律措施尸俄实,该部分构成虚增利润、违规分配股利,但损害的是∃国在!!∀年修订的公司法中确立了,#“,。这一制度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本身的利益应由该公司主张权利吴某作为债权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人起诉公司股东,必须证明股东有侵权行为及损害事实,,

3、害公,”。的存在而吴某与∃公司的债权债务与股东侵权无关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判决驳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回吴某的诉讼请求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股,东的违规分配股利行为,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是否是一种抽逃出资行为其行。,担连带责任”我国法律规范中涉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为损害的是公司利益还是债权人利益其行为是否适用的法律规定仅限于此两项条文,而这两项条文的规定过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于笼统而缺乏可操作性,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困扰。两级法院不同的处理结果显现出公司法人人格否、#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缺认制

4、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缺陷陷缺少对适用条件的规范&。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涉及#%笔者结合以下案例对此问题进行说明以下问题主,,·,吴某因与∃公司之间借款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并体方面包括责任主体和权列主体就责任主体而言是进入执行程序,吴某要求追加,。∃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全体股东都应受到追究还是仅限于个别股东就权利人,法院要求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争议。此时∃公司经主体而言,可以主张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主体是任意的,&营期限届满被注销。后吴某经查询该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债权人抑或需要对债权人的条件进行限定∋客观方告,认为公司的股东虚增利润并超额分配股利,遂∃,以面责任主体的行为应当符合哪些

5、条件才能被认定为滥公司的四家股东虚增利润、超额分配股利构成抽逃出资用了公司法人人格∋(&结果方面,债权人受到何种程度的为由,起诉要求四家股东在其各自多分配的股利范围内利益侵害可以主张人格否认∋)&因果关系方面,债权人所就该公司对吴某负有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公司受利益损害是否必须直接缘于责任主体的滥用行为,抑,法律出版社!∀朱慈蕴著《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年版劫法论斌,或无须考虑因果联系∋同而使某一公司的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侵害是否适用公缺少对诉讼规则的规范司法人人格否认,在司法实务中也存在争议。有的学者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仅规定了对债权人承提出鉴于此类公司严重缺乏诚信

6、,性质恶劣,因此可以担连带责任的主体为公司股东,但对于股东及公司在公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要求受共同股东控制的公司相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中所处的地位并未明确。公司应被互对对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列为唯一的被告,还是应与股东作为共同被告,抑或根不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本身就是对公司独立法人人格本不应当成为被告∋股东最否应当列为被告还是作为第在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处置,它并不是一种常态,并且仅,,三人∋另外从举证责任方面来看我国公司法仅在一人限于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应做扩大的解释或适。,公司的人格否认规定中要求公司股东证明其与公司的用受共同股东控制的公司之间属于关联公司的

7、关系财务是独立的,否则推定为股东与公司的财务混同,而应当通过对关联公司的立法进行规范,而不能直接适用对其他公司形式及非财务混同的情形下适用何种举证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规则,缺少可依循的规范。第二,权利主体债权人。主张公司人格否认的缺少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法律责任的规范主体是债权人债权人的债权既可以是民事债权劳动#,、,我国公司法将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法律责任表述为债权也可以是行政债权如税收罚款等但必须是因存在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股东滥用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