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339908
大小:106.01 KB
页数:24页
时间:2019-03-05
《资质认定程序部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三、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部分第五章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第一节资质认定程序的含义及构成程序被定义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n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是指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受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申请,组织到现场技术评审、证书的发放以及做出证书的收回、撤销的决定的步骤、方式和时限的总称。n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包括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和实验室现场技术评审程序两大部分。n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资质认定的程序称之为《实验室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行政许可办事程序》。n评审的组织在实行现场评审
2、时所遵循的程序称之为《实验室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现场技术评审程序》。第二节对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要求n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符合依法行政的原则n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与国际惯例相协调n实验室资质认定程序遵循高效、便捷、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n实验室资质认定的分工国家级实验室---国家认监委;各省辖区内实验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第六章实验室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行政许可办事程序第一节办理计量认证和审查可行政许可的形式适用范围n实验室的资质认定:n从资质认定形式分,可分为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两种形式
3、;n从办事的形式区分,可分为首次认证、复查换证、能力扩项、标准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名称变更等形式。n计量认证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办理计量认证n审查认可(授权)依法授权的承担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检验任务和承担其他标准和其他执法监督实施监督检验任务的授权检验机构办理审查认可(授权)。24n审查认可(验收)依法设置的承担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检验任务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其他执法监督检验任务的技术监督系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办理审查认可(验收)。n首次认证未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
4、验室,在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后申请办理首次认证。n复查换证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前6个月申请办理复查换证。n扩项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增加检测能力的办理扩项。n标准变更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已经批准的检测标准发生变更时,办理扩项。n授权签字人变更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检测能力无变化只有授权签字人变更的,办理授权签字人变更手续。n实验室名称变更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
5、在证书有效期内检测能力无变化只有实验室名称变更的,需办理实验室名称变更手续。第二节首次认证复查换证的办事程序实验室申请首次认证、复查换证时,应遵循以下的程序:一、受理范围n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提供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n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提供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n为仲裁机构作出仲裁决定提供数据和结果的n为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n为经济贸易关系人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n其他法定需要通过资质认定的。二、许可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
6、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4三、申请条件n申请单位应依法设立,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检测、校准活动,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立并有效运行相应的质量体系。n具有与其从事检测、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n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测、校准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n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校准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和可移动的
7、检测、校准设备设施。n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四、申请材料目录n申请书(一式三份,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www.cnca.gov.cn)n法律地位证明:社团法人(民政批准)、事业法人(编委批准)、企业法人(工商批准)、其他;n技术能力证明(场所、设施、人员、已往检测报告抽样复印件)n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记录)五、许可工作程序1、申请申请单位按管辖关系向国家认监委或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申请。报送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提供所要求的材料(1套)
8、。2、受理(1)审查申请材料发证管理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5日内口头或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单位进行补充。(2)受理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申请,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并在5日内将相关材料送技术评审机构。(3)不受理申请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出具《行政许可不予以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3、技术评审(1)安排技术评审承担技术评审的机构在接到发证管理机关对申请机构的技术评审要求及相关材料后2个月内安排现场评审。24(2)评审结果的上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