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戈”辨伪之翻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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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公戈”辨伪之翻案作者:董珊作者简介:董珊,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北京市100871原发信息:《华夏考古》(郑州)2007年第3期第92-96页内容提要:“周公戈”先后被郭沫若、江村治树、林清源等学者认为伪刻。本文从戈的形制、铭文结合文献记载及对其他地方的同类出土物等分析,认为该戈及铭皆不伪,戈的时代属战国中期。从戈铭可以见证战国时代西周君主的称呼方式,并反映了西周地区的铭刻特点。TheDukeZhoudaggerinscriptionhasbeentraditionallybelievedtobeafakebyGuoMoruoandotherscholars,however,th

2、ispaper,basedonacarefulstudyarchaeologicallyandhistorically,arguesthatthedaggeraswellasitsinscriptionarebothrealandcanbedatedtomiddleWarringStatesperiod.关键词:周公戈/战国中期/铭刻特点  DukeZhoudagger/middleWarringStatesperiod/inscriptioncharacter期刊名称:《先秦、秦汉史》复印期号:2008年01期  1916年邹安编辑出版的《周金文存》卷六22页著录一件“周公戈”全形

3、拓本,(图一)所附跋语谓“是戈陕西、河南交界之间出土”。但该戈曾先后被郭沫若、江村治树、林清源等学者认为是伪刻,近年出版的《殷周金文集成》也因此未加收录,学界知者寥寥。随着学术研究的进步与深入,我认为此戈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器、铭都不伪,所以撰小文为之翻案。  从拓本看,此戈前锋尖锐,援微上扬,中胡较窄,有加宽加厚的戈栏,栏上三穿,斜方式直内三面有刃,内上有一长方形穿。器形完整。戈内自后端向内穿孔方向刻铭两行六字,读序从左向右,为:“周公乍(作)武用丯(戟)”。  我们先看郭沫若和林清源怀疑此为伪刻的主要理由。  郭沫若认为“古戈无胡”,“凡最古之戈仅有援有内而无胡”,“戈之有胡当为

4、戈之第一段进化,其事当在东周前后”,“有胡之戈,由其有铭者观之,大率皆东周以后物。有刻款作‘周公作戈’云云者(见《周金文存》),伪也”①。  林清源认为,“编者邹安云是刻款,兹审铭拓,确如其言。然西周初年不当有刻铭之事,盖铜器刻铭非有刀尖淬火之铁刀不易致力,而此一熟铁局部淬火之技术,春秋晚期始渐盛行,非西周初期可有。其次,戈长胡三穿,内三面磨刃,当属春秋以降之制,亦非西周初期可得而有。合此二端,戈铭之伪已可论定”②。  从郭沫若和林清源所说来看,他们都认为戈铭“周公”是作伪者伪托西周初年的那位周公旦,其目的是为了抬高戈的价值;而根据一般经验,西周时代铭文大都是模铸的,此戈铭文则是刻画

5、的,形制又属东周,因此在他们看来,戈铭内容与该戈形制、铭文的制作方法在时代上不相合,此戈至少是真器伪铭。  众所周知,战国兵器常见刻铭。该戈形制和铭文制作方法都合于战国兵器,因此我们应该首先考虑戈铭所见的“周公”,也是战国时代的人物,而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是伪托周初的周公旦。下面对先秦的“周公”称号及相关问题加以分析。  我们知道,“周公”这一称号虽然源自周公旦,但并非只能指周公旦,后世继承周公旦之采邑和爵称者,都可以袭号“周公”。“周公”这一名号的构成方式,是“采邑”+“爵称”。周公的采邑周,原在西土岐山之下,先周时代为周太王至文王时所都,据郑玄《诗谱·周南召南谱》载,“周、召者,《禹

6、贡》雍州岐山之阳地名……文王受命,作邑于丰,乃分周、召之地,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地……周公封鲁,死谥曰文公,召公封燕,死谥曰康公,元子世之,其次子亦世守采地,在王官,春秋时周公、召公是也”。可见,周公采邑的名称就是“周”,据李学勤先生考辨,其地就是今周原遗址③。周公的爵称是“公”,按传统说法,为五等爵之最高一级。周公旦死后,“周公”这一称号及采地由次子君陈继承并世袭。平王东迁以后,虽然失去了周原采邑,但“周公”这一名号仍然存在。《左传》记载有好几位春秋时代在王官的周公,如周公黑肩、周公忌父、周公阅、周公楚等,这些周公都应是君陈的后代,其职官都是世袭“冢宰”。《左传》成公十二年春,周公

7、楚出奔晋,自此以后春秋时代王官无周公。    战国时代又有“周公”。《史记·周本纪》及《正义》引《帝王世系》记载,周考王分封其弟揭于河南,是为西周桓公,“以续周公之官职”。考王弟揭就是作西周、春秋时“周公”称号及其官职“冢宰”的继承人,此官及爵都世袭,后嗣者也都可以袭号称为“周公”。但战国之“周公”既不是君陈的后代,其采邑“周”(即“河南”)也跟西周周公之“周”名同实异。“河南”是指春秋时周天子所居的王城,春秋末年周敬王继位后从王城徙出至下都洛阳,王城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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