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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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玉溪市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 玉溪市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实际困难,规范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管理,根据《地质

2、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玉溪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因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是指自然形成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对治理难度较大或难以治理,拟采取搬迁避让措施,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以下简称:“搬迁避让项目”)。第三条 搬迁避让项目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二)建新拆旧、补助到户;(三)危急

3、优先、逐步实施;(四)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第四条 搬迁避让项目管理包括前期工作、项目申报、核查筛选、勘查可研、资金筹措、立项审批、组织实施、资金管理、拆除危房、竣工验收、督促检查等各个工作阶段的管理。第五条 搬迁避让项目技术工作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实行专家咨询和评审论证制度。由相应资质单位对原址及搬迁避让户数、拟搬迁避让新址出具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地质勘查资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 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六条 市级国土资源、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1.制定和完善搬迁避让项目管理办法;2.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编制年度搬迁避让项目与资金预算计划;3.负责对县区上

4、报的项目建议书审查;4.督促、指导搬迁避让项目实施;5.组织开展搬迁避让项目监督检查;6.负责搬迁避让项目终验。(二)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1.负责搬迁避让项目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申请;2.负责搬迁避让项目补助资金监管;3.负责对搬迁避让项目资金监督检查、专项核查等。第七条 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一)各县区人民政府成立搬迁避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督促落实;(二)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整合住建、交通、发改、水利、民政、扶贫、美丽乡村等各类资金,用于搬迁避让项目补助。第八条 县区国土资源、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县区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1.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5、处拟搬迁避让项目前期工作进行核实、预选;   2.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向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上报县区年度项目资金计划;3.组织编制搬迁避让项目建议书;4.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搬迁避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5.组织开展搬迁避让项目自查初验;6.督促落实对原来的房屋拆除、土地移交和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7.按照有关要求汇总上报相关信息;8.组织开展搬迁避让项目绩效评价和效益评价。(二)县区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1.参与开展搬迁避让项目管理、监督检查、专项核查等。2.督促落实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核算。3.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按进度拨款,确保专款专用。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

6、府、街道办事处是搬迁避让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编制本乡镇、街道年度拟搬迁避让项目的前期工作;(二)具体负责搬迁避让项目的招标,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勘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协助指导中标单位完成勘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设计、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三)负责搬迁避让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协调组建搬迁避让项目工程指挥部,编制实施方案,报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四)组织、协调、落实对原来的房屋拆除和土地移交、建立工程项目档案资料库;(五)配合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搬迁避让项目绩效评价和效益评价。第十条 勘查、设计、

7、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 申报及审批第十一第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县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拟搬迁避让项目按危急程度、监测巡查记录和受威胁群众意愿等,纳入乡镇、街道年度计划,并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第十二条 项目前期工作包括勘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与预算编制。第十三条 纳入年度搬迁避让项目计划的,要科学选址、确保安全,就近安置;凡7户以上(含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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