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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竞赛试题(2)7》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同煤集团“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一、填空题:(100题)1、2013年安全生产活动月的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2、2013年1月2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下发了《七条规定》,《七条规定》的全称是(《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七条规定》的核心是(保护矿工生命安全)。3、《七条规定》第一条要求:(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4、《七条规定》第二条要求:(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5、《七条规定》第三条要求: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6、《七条规定》第四条要求:必须做到瓦斯
2、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7、《七条规定》第五条要求:(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8、《七条规定》第六条要求: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9、《七条规定》第七条要求: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10、“打非治违”的概念是:(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违规违章)作业行为。11、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其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
3、一律(关闭取缔)。12、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五落实”,所指的“五落实”是(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13、“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14、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1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称“瞒报”,是指(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并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
4、)。16、《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7、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领导应当在井下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18、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19、施工企业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颁发管理机关可对其依法实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20、小型露天采石场
5、应当采用(台阶)式开采,不能采用台阶式开采的,应当(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21、掘进工作面个数及配备应能确保回采工作面和采区的正常接替,采掘比应为(1:2)。22、现有生产矿井在《山西省煤矿管理标准》下发1年内达到省最低规定等级及以上安全质量标准,达不到的(暂扣其煤炭生产许可证)。23、煤矿要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系统要与主体企业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联网,确保信息畅通,未实现联网或不能实时上传数据的,要(立即停产整顿、限期整改)。24、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科学合理开发煤炭资源,对稀缺和特殊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禁止(越层越界开采和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25、煤矿生产和建设
6、应坚持集约高效原则,大力推广(一矿一井一面)生产模式。26、合理布置各煤层的开采边界可以(减少开采的不利叠加)。27、在我省承包煤矿建设项目超过(10个)的施工单位必须设立驻晋安全管理机构。28、未经(省级煤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通过增能扩建擅自提高矿井生产能力。29、煤矿建设项目招标时应合理划分工程标段,大型及以上项目单项工程(或同类专业工程)进入二期工程后,施工单位不得超过(2家)。30、用人单位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31、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
7、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32、工作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33、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和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34、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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