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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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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清算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在公司全部的管理制度中,清算制度是一项非常主要的内容。由于公司存续中会有很多问题、纠纷产生,而这些问题都能在清算过程中体现出来,因此公司清算制度对良性市场退出机制的推动作用是非常大的。但是我国清算制度还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便更好地保障债权人利益,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国家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规定1・重大制度公开制度。为了使债权人在公司的交易活动中能全面了解情况,做出更有利于公司的决策,实行制度公开制度,这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债权。2•提前清偿债务制度。债权人享有的债权要依照期限请求清偿,但是公司有权提出清偿,这样对于债权的实现
2、有着巨大的推动性作用。3•财产处分制度。维护财产的顺利进行、合理分配财产,避免财产的恶化,这些是实现债权人利益的基础。公司法把对财产处理分为三个方面,分别为公积金制度、公司取得自有股份制度以及禁止公司不合理处分财产制度。二、清算制度的社会价值分析为了更好的保护公司清算时债权人的利益,必须先要了解清算制度的价值,认清清算制度对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意义。所谓价值就是法律的有用性,法律制度的价值就是在分析该制度的基础上找出其功能。公司制度是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形成的,所有经济活动都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公司清算制度也是如此,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一)程序正义与结果公平的体现法
3、律所追求的目标就在于公平,但公平并不是自然形成的,需要在法律的保护下才能实现,而程序正义是基础。公司在倒闭之后进行清算,是要通过正义的程序来保证清算的公正。通常情况下,公司倒闭会涉及很多利益纠纷,所以要通过法定程序来清算,以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及公平公正,把企业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小。(二)平衡债权人与投资人利益的需要有限责任制度是公司制度的核心所在,同时也是公司制度发展的前提,把公司同公司的出资人分离开,使出资人不必承担债务,保护了出资人的利益。但是有限责任制度也有不足之处,在保护出资人利益的同时,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这是因为公司财产不能偿还债务时,债权人不能要求投
4、资人赔偿,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因此需要某些制度来平衡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三)实现投资人利益与公司责任的统一公司一方面要保证股东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公司的解散大多数并不是自愿的,而是投资人的一种躲避风险的方法,也就是说,如果在所有方法都没有解散更有利的情况下,才会解散公司。公司的的根本目的在于营利,这种解散的方式无可厚非。但是当前企业的行为被看做社会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要考虑社会责任。因此清算制度既能够在某种程度上维护投资人的利益,也能兑现公司对社会的责任,达到保护投资人利益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辩证统一。三、清算中存在的问题(一)清
5、算立法观念落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法也在不断完善,但是我国的清算立法还处于落后状态,表现在:首先,从安全和效率二者的关系来看,效率已经成为公司立法的主旋律,但是我国清算制度中,以安全、稳定为主旨,忽视了清算的效率;其次从立法者对清算的认识上看,我国立法对于清算制定仍未予以足够的重视。(二)制度不健全1缺少强制清算制度。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公司的股东并不承担公司的责任和风险,风险的承担者为同公司交易的第三人。如果公司倒闭消除了法人的主体资格,那么未清偿的债务就没有保证,强制清算制度能够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但我国目前还缺少这方面的立法。2•缺少对特别清算的规定。所谓特
6、别清算就是指普通清算遇到障碍时,在法院的监督下开展的特别清算程序。但是我国清算制度中却没有对特别清算程序进行明确的规定,这不仅会导致没有必要的纠纷,还有造成公司解而不散。3•清算人制度薄弱。第一,在清算人法律制度体系中,应该包括清算人的产生、任期、职权、责任、义务等内容。我国公司法对清算人的规定还是比较笼统,只对一些简单的问题进行了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第二,清算的监督机制不完善。对清算人的责任和义务的规定不够全面,导致权利和义务失去平衡。四、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措施(一)健全清算法律制度1•明确未经清算不得注销的观念。无论任何原因,公司在解散后都必须立即进行清算,没有经过清算
7、的公司也不能注销主体资格,这个原则必须遵循。未经清算不能注销的根本原因在于,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法人仅以其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在交易的过程中存在很大危险;在注销法人之后,没有清偿的债务就会清偿,清算程序也就成为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最后保障。因此,清算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2•建立司法解散制度。公司解散程序能够保证社会正义的实现,能够使债权人自动地进行清算工作,而不是被动的等待。司法解散程序是行政解散不能相比的,不仅在理论上需要更新,同时也必须通过立法进行规定,但是开展的过程中也会遇到很多阻力,例如行政机关和法院。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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